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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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國,中國古代青藏高原東部康區的國家名,一說即「bod」及「phyva」之對音[來源請求]。一說為西羌的一支。《通志》及《通典》歸為南蠻之一。分布於今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區以東。附國並非吐蕃,附國在貞觀初年仍然存在。

位置[編輯]

據《隋書·附國傳》,附國在蜀郡西北二千餘里,相當於漢朝西南夷[1][2]。其地南北八百里,東西千五百里。其疆域在金沙江上游以東、雅礱江上中游流域和大渡河上游以西地區。附國是隋朝對今金沙江上游即川青藏交界地諸眾多種姓小部落的總稱。隋朝時附國有居民二萬戶,包括有大小左封、昔衛、葛延、白狗、向人、望族、林台、舂桑、利豆、迷桑、婢藥、大硤、白蘭、北利摸徒、那顎、當迷、渠步、桑悟、千碉等民族。

據研究,附國的東界可從位於大、小金川河谷之外的今道孚縣一帶算起,而西界很可能延伸到了金沙江以西的昌都或今青海玉樹藏族自治州境內,西北方邊界可能在今青海玉樹州境內通天河一帶與蘇毗相鄰。附國被描述為「南北八百里,東西千五百里」 ,可見附國的地域是東西長而南北窄。附國領土主要位於道孚以西,一個由鮮水河和雅礱江所形成的呈東西向的河谷帶,河谷內存在兩個開闊的平原 ,一個是道孚平原(當地稱「道孚壩子」) ,另一個是甘孜平原(當地稱「甘孜壩子」),附國大約轄有今道孚爐霍、甘孜、德格鄧柯新龍六縣。附國的中心在今甘孜縣一帶[3]

另外,《隋書·附國傳》中有關附國情況的記載是來自附國朝貢使臣的自述,為誇大實力和強調其重要性,不排除附國的疆域範圍被誇大的可能性[3]

歷史[編輯]

附國王名字宜繒,隋煬帝大業四年(608年),附國王遣使朝貢隋朝,以「欲獻良馬,以路險不通」為由,請求隋煬帝開山道,獎便「修職貢物」,但隋煬帝認為勞民傷財而拒絕了[1][2]。至大業五年(609年),附國王又派遣其弟、子朝貢,隋朝沿西南邊置諸道總管以遙控。

唐朝貞觀八年,附國與吐蕃並立,尚未為吐蕃征服,有學者估計附國是在唐高宗和武則天在位的時期,被當時大肆向外開疆拓土的吐蕃帝國所兼併。又認為在敦煌吐蕃藏文《編年史》寫卷的684年條雲:「將大藏之四岸合併為二」,出現在其中的「大藏」是指附國,約在684年前後併入吐蕃帝國[3]

生活[編輯]

附國產,百姓從事農業生產,當地山勢高峻,氣候涼爽,多風少雨,宜種植小麥青稞。無城柵,近川谷,壘石為碉房而居,高十餘丈,當地人民輕捷,善使,以皮

相關民族[編輯]

「附」即 bod ,可能是緣自其自稱,推測附國是由自稱為「bod」的族群所建立的政權。而今川西藏區的藏族內部族群極為複雜,各族群操着種類繁多的語言(當地俗稱「地腳話」) 。當地人們是以其所操語言之自稱來區分各族群的類別,如「嘉絨」(操嘉語的人群) 、「木雅」(操木雅語的人群) 、「康巴」(操藏語康方言的人群) 、「扎巴」(操扎巴語的人群) 、「博巴」(操爾龔語的人群) 、「貴瓊」(操貴瓊語的人群) 等,而分布於道孚、爐霍、甘孜一帶的藏人就是以「bod」或「bo2pa」自稱[3]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96》,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北史·附國傳
  2. ^ 2.0 2.1 隋書·西域傳》·附國條
  3. ^ 3.0 3.1 3.2 3.3 石碩《附國與吐蕃》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