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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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務員進行資格考試的其中一個科目。

國家公務員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行政能力測試)、申論以及相關的專業知識。

名稱來源[編輯]

申論」一詞,在清人編撰的《四庫全書御製讀史記儒林傳》中能找到「申而論之」的最初出處,原文為:「直以為文王后妃時所作蓋本毛萇之義可謂具有卓識而未言三家之失扵傳訛茲故申而論之」。該提法又見於《四庫全書欽定日下舊聞考卷八十》:「恐後人之謬為比擬,是以申而論之。」 。其基本要求是針對一段材料,通常是社會事件、民事糾紛等,進行歸納整理,提煉概括,對材料、事件問題有所說明、申述,在此基礎上發表中肯見解,提出方略進行論證它要求準確把握住一定的客觀事實或材料,作出必要的說明申述。

參考文獻[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