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体垄断法修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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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媒体垄断法修法争议,发生于2013年,中华民国立法院审查《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经常被称为《反媒体垄断法》)草案期间发生的争议。

《反媒体垄断法》主要是因为旺旺并购中时中天中视事件旺旺中时并购中嘉案台湾壹传媒卖盘案引发政治效应而制定。

草案争议内容[编辑]

《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主要争议为第7条与第27条。

第7条 〔整合定义〕[编辑]

2013/4/26 版本

本法所称广播电视事业之整合,指广播电视事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与他事业合并,或形成共同所有或共同控制关系。
  2. 广播电视事业之同一股东及其关系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或取得该广播电视事业之股份或出资额,达股份或资本额总数百分之二十以上,再取得或持有他广播电视事业之股份或出资额,达股份或资本额总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3. 转让或出租全部或主要部分之营业或财产。
  4. 与他事业共同经营或委托他人经营。
  5. 业务经营或人事任免约定由他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6. 联合经营。
  7. 签订二年以上之频道代理或授权契约,或授权同一频道代理商居中中介其频道节目公开播送累计达三年以上,再与同一频道代理商签订频道代理或授权契约。

前项第一款所称共同所有,指二以上事业之股份或资本额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或事业及其关系人持有或出资者。

第一项第一款所称共同控制,指二以上事业由同一自然人或事业及其关系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事业经营或人事任免,或以其他方法取得实质影响力者。

股份或出资额之计算,应将受让人之关系人所持有或取得该广播电视事业之股份及出资额一并计入。

第27条 (媒金分离条款)[编辑]

2013/5/29 修正纪录

除第一项“媒体”定义及第二项“百分之十”等文字保留外,其余修正如下:

第二十七条 媒体之发起人、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受托人,应善尽媒体经营者之公共责任,并谨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不得有滥用媒体公器及侵犯新闻专业自主之行为。

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负责人、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或其受托人不得持有媒体事业有表决权股份或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十。

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负责人、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或其受托人违反前项规定者,其超过部分无表决权,并由主管机关命其于限期内处分。

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负责人、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或其受托人不得担任媒体事业之发起人、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

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负责人、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或其受托人违反前项规定者,主管机关得命于限期内免除担任职务。

前四项负责人指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机构之董事、监察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协理、经理或与其职责相当之人。


事件[编辑]

2013年6月18日,中华民国新闻媒体自律协会理事长成嘉玲台北市报业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林圣芬中华民国广播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马长生等三人拜访立法院院长王金平,提出陈情书,指出反媒体垄断法对维护新闻媒体专业自主相关条文值得肯定,部分条文却扩大规范、越权管辖,违反《中华民国宪法》保障之自由权利,要求删除相关条文。成嘉玲说,过去新闻界为争取言论自由、努力废除《出版法》,如今《出版法》却借此法借尸还魂,令人无法接受。[1]

2013年6月21日,报载“媒体垄断防制及多元维护法草案”(反媒体垄断法草案)将媒金分离条款纳入规范,不过经营有线电视、电视购物频道的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以及联邦商业银行大股东、《自由时报》创办人林荣三将因为相关配套条文包括“回溯条款”保留,导致相关配套措施不完整,成为媒金分离的例外。[2]归纳叙述如下:

富邦金控董事长蔡明忠
  • 富邦人寿是台湾大的逾3%大股东之一
  • 台湾大透过台固媒体买下国内5家系统台,是国内第4大有线电视系统台
  • 富邦在台固媒体间接持股比例不到5%
  • 以个人及家族名义成立大富媒体
  • 大富媒体已收购凯擘(可参照东森媒体集团)
未达反媒体垄断法对于“整合”定义,必须达到有表决权股份或资本额总数10%以上者。“自然人、四等亲”等“关系人”条例未纳入媒金分离条款内。
自由时报创办人林荣三
  • 联邦银行大股东,未担任联邦银行董事长
媒金分离只规范金控公司负责人不能投资媒体。

中国时报社论,质疑绿营竟然主张,在NCC成立前的既成事实可不受该条文规范。不知是NCC成立前的银行比较无害,还是NCC成立前的媒体就没有垄断?社论主张坚持贯彻“媒金分离”原则,让所有金融控股公司一起退出媒体。[3][4]

立委蔡正元痛批“银行、金控公司是特许行业,掌握大批民众资金,若反媒体垄断法草案没有纳入媒金分离、回溯条款,只是保障媒金垄断集团、惩罚未来想投资媒体的新竞争者,全世界没有国家会如此作。”,立委林沧敏表示“反媒体垄断法涉及言论自由,及人民权利义务事项,绝不能有针对性的立法。目前反媒体垄断法草案版本,明显仅针对旺旺中时集团规范,其他媒金一体财团却完全不受管制,相当不应该。”[5][6]

钮则勋教授表示,“反媒体垄断法既然要媒金分离,又不溯及既往,又没有过渡条款或日落条款,是不是在帮特定的人事护航或量身订做”、“面对台湾根本不存在垄断问题而强行立法,忧心未来会不会又造成另一个立法疏失”。媒体人唐湘龙表示,“反媒体垄断法根本是一个没有必要的法律”,“呼吁NCC,如果认为台湾有媒体垄断现象,就该自己站上第一线,不要都只是顺着市场风向球走,一不小心十天前的对就变成十天后的错。”[7]

6月24日,九○一反媒体垄断联盟召开记者会。九○一反媒体垄断联盟发言人管中祥表示,6年多前在NCC成立时,包括媒体观察基金会等多个公民团体就曾拜会NCC,盼制订国内首部反媒体垄断专法。他和联盟的立场都是一致,也就是反媒体垄断法应该“玩真的”,不该为特定集团或打击特定集团进行修法。并强调,有人指草案中订定编辑室公约是“出版法复辟”,但这根本是颠倒是非,只有媒体老板才不喜欢编辑室公约,不是记者,呼吁朝野政党应信守承诺,盼立法院可以尽速通过《反媒体垄断法》。[8]

前金管会主委、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施俊吉反驳,反媒体垄断法实施后,任何媒体事业都要遵守媒金分离,包括自由时报和联邦银行、大富媒体与富邦金控、旺中的国票金控与旺旺友联,都有媒金合一疑虑存在,都要进行修正。“旺中集团看不懂法律!”“(我)不知(中时)在吵什么东西!”[9]施俊吉也表示,媒金分离有管制原则后,完全不需要“回溯条款”。[10]

6月26日,《自由时报》撰述委员兼台湾新闻记者协会理事长陈晓宜不满中天新闻台在新闻中影射她是林荣三的打手、诬指她主张“媒金分离不需回溯”[11][12],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提出检举;学者黄国昌提出声援陈晓宜[13][14]。6月27日,《中国时报》记者李明贤批评,陈晓宜是《自由时报》员工,却以台湾新闻记者协会理事长身份支持反媒体垄断法,未利益回避[15]

2014年1月22日,风传媒报导,根据特侦组“特他字第61号案”监听卷宗,四海帮金主、中华民国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练成瑜,为避免反媒体垄断法通过后对媒体业进行管制,对包括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国民党籍召集委员李鸿钧等人进行游说,最后使国民党与民进党在2013年联手封杀反媒体垄断法。柯建铭等人否认这项报导。

2016年11月21日,ETtoday东森新闻云的直播节目讨论台湾数位光讯科技宣布购买东森电视事件,主持人赖宪政说,在新的媒体怪兽即将成形的时候,反媒体垄断运动的团体到哪里去了,“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守护四年前的理念”;来宾台湾团结联盟台北市议员陈建铭说,敬告曾经支持反媒体垄断运动的民进党,不要换了位置就换了脑袋,“别以为执政了就不会有社会运动”[16]

2018年5月19日,黄国昌以时代力量党主席身份发表写给就任总统2周年的总统兼民进党主席蔡英文看的公开信,他说,反媒体垄断的立法,到现在连草案都提不出来[17]

注释[编辑]

  1. ^ 徐子晴. 傳媒團體:反媒體壟斷法 重回戒嚴. 中国时报. 2013-06-19 [2019-0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01) (中文(台湾)). 
  2. ^ 反媒体垄断-富邦、联邦 反垄断漏网之鱼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工商时报 2013/6/21
  3. ^ 单厚之. 媒金合一 NCC成立前就有. 中国时报. 2013-06-21 [2013-06-21] (中文(台湾)). [永久失效链接]
  4. ^ 陈万达. 政治失靈 民在囧途-誰怕媒金分離?誰在模糊焦點?. 中国时报. 2013-06-21 [2013-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5) (中文(台湾)). 
  5. ^ 薛孟杰. 蔡正元:沒回溯條款 懲罰新競爭者. 中国时报. 2013-06-21 [2013-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5) (中文(台湾)). 
  6. ^ 王超群. 草率立法 獨厚媒金大財團. 中国时报. 2013-06-21 [2013-06-21] (中文(台湾)). [永久失效链接]
  7. ^ 反媒壟斷法沒日落 鈕則勳:沒買媒體會變二等金融業?. NOWnews. 2013-06-21 [2013-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2) (中文(台湾)). 
  8. ^ 杨毅. 反媒體壟斷 學者倡要玩真的. 中国时报. 2013-06-25 [2013-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30) (中文(台湾)). 
  9. ^ 媒金分离全适用 施俊吉批旺中看不懂法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苹果日报 2013/6/24
  10. ^ 施晓光、赵静瑜. 反媒體壟斷 學界、社團籲速立法. 自由时报. 2013-06-25 [2013-06-25] (中文(台湾)). [永久失效链接]
  11. ^ 記協陳曉宜護航 林榮三伸黑手?. 中天电视. 2013-06-24 [2013-06-27]. [永久失效链接]
  12. ^ 林志成. 陳曉宜:溯往至民國95年即可. 中国时报. 2013-06-25 [2013-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30). 
  13. ^ 杨毅. 被指黑手 記協會長赴NCC檢舉中天. 苹果日报. 2013-06-26 [2013-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10). 
  14. ^ 陈晓宜. 中天新聞請停止抹黑. 苹果日报. 2013-06-27 [2013-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30). 
  15. ^ 李明贤. 說一套 做一套 媒金分離 陳曉宜沒利益迴避. 中国时报. 2013-06-27 [2013-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30). 
  16. ^ 财经中心. 新「媒體怪獸」即將成形 反媒體壟斷的團體哪去了?. ETtoday东森新闻云. 2016-11-22 [2018-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6). 
  17. ^ 陈熙文、杨濡嘉. 黃國昌批蔡就任2年 未堅守高舉的價值承諾. 联合报. 2018-05-20 [2018-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