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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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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庠(996年—1066年),字公序,原名宋郊,後改名庠。安州安陆县(今湖北省安陆市)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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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弟宋祁诗文齐名,时呼“小宋”、“大宋”,合稱“二宋”[1]。生於宋太宗至道二年(996年),原居開封雍丘(今河南省杞縣),後徙安州安陆县(今湖北省安陆市)。天聖二年(1024年)進士,宋庠在鄉試,會試、殿試都是第一,連中三元。原取宋庠弟宋祁為第一,因「長幼有序」而改取宋庠。仁宗命改“郊”为“庠”。初仕襄州通判、大理评事。累迁右谏议大夫,参政知事。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治平三年(1066年)卒。著有《元憲集》、《校定国语补音》三卷、《通谱丛志》十二卷等,其中《元憲集》已佚,清初四库馆臣自《永乐大典》辑出《宋元宪集》四十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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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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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珪《华阳集》卷四八《宋元宪公神道碑》
  • 宋史》卷二八四
  1. ^ 《宋史·宋祁传》:“祁字子京,与兄庠同时举进士……人呼为‘二宋’,以大小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