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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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春(16世紀—17世紀),元圃狷菴[1]福建福州府閩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林先春是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科福建乡试举人[3],次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進士[4],任浙江嘉善知县,為政廉潔耿直,不曾苟取金錢,為死在詔獄縣人魏大中追款事宜周旋,又提拔士子錢繼章張所見許文岐等人,三年後獲撫按以廉能薦陞給事中,因父母喪回鄉。在嘉善縣時,林先春曾以不孝逮捕縣民顧朝衡治罪,但對方逃脫到京師投靠魏忠賢,而他又因籍沒魏大中案件忤逆魏忠賢,魏璫就指使手下在考功司的官員名冊註明他已死,他服闕後赴京補官才得知此事,有人勸他辯白,他卻不辨而歸,在家鄉聚徒講學四十餘年,飲食清淡、衣著樸素,八十多歲才去世,著有《易象參》、《洪範》、《孝經解》等書[2][5]

家族[编辑]

祖父林道政,父親林一鷟,弟弟诸生林鼎春,有学行;兒子恩貢林迪,曾出仕隆武帝,福京失陷後二人都隐居授徒終老[6][7]

引用[编辑]

  1. ^ 徐石麒《可經堂集》·卷七:答林狷菴 名先春
  2. ^ 2.0 2.1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人物一》:林先春,字元圃,閩縣人,天啟乙丑進士,令嘉善,狷介自持,無一毫苟取。任三年,撫按交薦廉能,擢科員,丁艱歸。先是,嘉善民顧朝衡以不孝聞,先春捕治之,朝衡脫身至京師,投權璫,又因籍沒魏大中多忤權璫意,遂嗾其黨考功吏以死註冊。服闋,赴補,知為所陷,或勸之自白先春不辯而歸。居家聚徒講學,布衣蔬食,杜門不出,年八十餘,終。著有《易象參》、《洪範》、《孝經解》、《孟略》等書。 《福建通志》
  3.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選舉五》:明 舉人……天啟四年甲子科解元程祥會……林先春 乙丑進士
  4. ^ 乾隆《福州府志·卷三十九·選舉四》:明 進士……天啟五年乙丑余煌榜 林先春 有傳,閩縣
  5. ^ 光緒《重修嘉善縣志·卷十五·名宦》:林先春,字狷庵,福建閩縣 前志有作侯官晉江 人,天啟乙丑進士,宰嘉善,丰采端凝,澹然無欲,時民間惑於勢宦,羣尚獻投勸戒兼施,一屏浮靡,魏忠節被陷斃獄,詔追鍰,力為斡旋,恤死庇生靡所不至,尤愛士拔錢繼章、張所見、許文岐皆雋才也,梓有巘山課業,丁外艱去,教授生徒四十餘年,壽八十外 楊志
  6. ^ 民國《閩侯縣志·卷六十六·列傳四上》:林先春,字元圃,祖道政精《春秋》三傳,父一鷟字汝周,家貧為塾師以供菽水,先春天啟乙丑進士,知嘉善縣,狷介自持,邑人魏大中斃詔獄猶追鍰,先春力為周旋,擢給事中以憂歸。先是嘉善民顧朝衡以不孝聞,先春捕治之,朝衡脫走至京投璫,先春又因大中事忤璫意,遂嗾考功吏以死註冊,服闋赴闕知為所陷,或勸之自白,先春不辨而歸,後朝衡為御史勘劾置法,先春居家聚徒,講學布衣蔬食,年八十餘終。弟鼎春,邑諸生,有學行;子迪,字惠子,唐王時以恩貢候除。
  7.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三·列傳第二十九》:林先春,字元圃,閩縣人。天啟五年進士。授嘉善知縣,狷介自持,無一毫苟取。魏大中死詔獄,猶追鍰,先春力為周旋。遷給事中,以憂歸。先是,嘉善民顧朝衡以不孝聞,捕治之,脫走投璫。先春又以(魏)大中事忤璫意,遂嗾考功吏以死註冊。先春服闋赴京,知為所陷。或勸自白,不辨歸。後朝衡為御史勘劾置法。先春居家,聚徒講學,布衣蔬食,年八十餘卒。子迪,字惠子,隆武時以恩貢候除。弟鼎春,諸生,有學行。福京亡,皆隱居授徒終。

參考文獻[编辑]

  • 乾隆《福州府志》·卷三十九·選舉四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選舉五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人物一
  • 光緒《重修嘉善縣志》·卷十五·名宦
  • 民國《閩侯縣志》·卷六十六·列傳四上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七·列傳第六十三
  • 徐石麒《可經堂集》·卷七
官衔
前任:
康元穗
明朝嘉善縣知縣
1625年—1629年
繼任:
蔡鵬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