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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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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République française
1946—1958
法国国徽(非正式)
国徽(非正式)
格言:Liberté, égalité, fraternité
(自由、平等、博爱)
国歌:马赛曲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本土(深绿色)及其海外领地、保护国与联系邦(浅绿色)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本土(深绿色)及其海外领地、保护国与联系邦(浅绿色)
首都
暨最大城
巴黎
常用语言法语
宗教
天主教(无国教)
政府单一制议会共和国
总统 
• 1947–1954
樊尚·奥里奥尔
• 1954–1959
勒内·科蒂
部长会议主席 
• 1947
保罗·拉马迪埃(首任)
• 1958–1959
夏尔·戴高乐(末任)
立法机构议会
共和国参议院英语Council of the Republic (France)
国民议会
历史 
• 宪法颁布
194610月27日
• 奥里奥尔就任首任总统
1947年1月16日
1958年5月13日
• 第五共和国宪法颁布
195810月4日
面积
1946551,000平方公里
人口
• 1946
40500000
货币法国法郎
ISO 3166码FR
前身
继承
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今属于 法国
人口与面积为法国本土数字;连同海外领地与联系邦,法兰西联盟总人口约2亿、总面积逾1400万平方公里。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法語:Quatrième République française)是1946年至1958年间法国共和制政体,上承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下启由夏尔·戴高乐主导建立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它诞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满目疮痍的法国,宪法于1946年10月经公民投票通过、同月27日颁布,恢复了战前第三共和式的议会制传统:国民议会是国家权力的核心,总统部长会议主席[a]的行政权则相对薄弱。[1][2]

第四共和以政局动荡著称。战后初期,法国共产党工人国际法国支部(社会党)与人民共和运动三大党组成的“三党联合英语Tripartisme”很快因冷战而破裂,1947年5月共产党人被逐出内阁;此后由中间派系拼凑而成的历届“第三势力英语Third Force”政府始终缺乏稳定多数,倒阁频仍。十二年间,法国先后更迭政府达二十余届[b],成为战后西欧政治不稳定的典型。[3][2]

然而,政坛的碎裂与行政层面的延续性形成鲜明对照。依托专业官僚集团和让·莫内主持的经济计划,法国完成了战后重建,开启了长达三十年的高速增长即“光辉三十年英语Trente Glorieuses”,并在罗贝尔·舒曼等人推动下先后成为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创始国,奠定了欧洲一体化的基石。[4][5]

与此同时,第四共和始终未能解开去殖民化的死结。印度支那战争以1954年奠边府战役惨败告终,阿尔及利亚战争则愈演愈烈,终于在1958年5月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国民议会被迫授予戴高乐全权,第四共和于同年10月为第五共和国所取代。后世对其评价两极:既被讥为虚耗光阴的“蝗虫岁月”,也被重估为经济与欧洲成就斐然、却“被低估的共和国”。[2][6][7]

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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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与临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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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巴黎解放后,戴高乐领导的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接管全国,结束了维希法国时期。临时政府在战争尾声与战后初期推行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改革。1944年确认妇女的选举权,法国妇女于1945年首次参加全国性投票;同时依据全国抵抗委员会纲领推行大规模国有化雷诺汽车公司因创始人于占领期间通敌而于1945年被惩罚性没收、改组为国营公司,法兰西银行及四大存款银行于1945年12月收归国有,煤矿在1946年整合为公营的法国煤矿公司,电力与煤气亦于1946年4月国有化、组建法国电力与法国燃气两家公营企业。[4][8]至1946年,国家已直接掌控约98%的煤炭、95%的电力、58%的银行业与38%的汽车产量。[4]此外,临时政府于1945年10月依皮埃尔·拉罗克英语Pierre Laroque的方案创设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英语Social security in France制度,设疾病生育、伤残养老、工伤、家庭津贴等分支,奠定了法国现代福利国家的基础。[4][8]这些改革大多在第四共和正式成立之前即已确立,却构成了此后十余年国家干预型经济与社会体制的支柱。[4]

制宪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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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战后法国确立新宪制,是解放后各派政治力量争论的焦点。1945年10月21日,法国举行立法选举并同时付诸公投,选民以压倒性多数否决了简单恢复第三共和宪法的方案,并选出第一届制宪议会。[9]戴高乐主张建立一个行政权强大、超越党派纷争的政府,占据议会多数的左翼各党则倾向于议会主导、政党分权的体制。双方分歧难以弥合,戴高乐遂于1946年1月20日辞去临时政府主席职务,期望舆论支持能促其复出并推行己见;接任者为社会党人费利克斯·古安英语Félix Gouin[2][10]

1946年6月16日,戴高乐在巴约发表演说,阐述其强化行政权的宪政构想。

第一届制宪议会于1946年4月19日通过第一部宪法草案,采行一院制,将几乎全部权力集中于单一的国民议会。该草案仅获共产党与社会党支持,因被广泛担忧会形成受马克思主义主导议会的“独裁”、威胁私有财产,于1946年5月5日的公民投票中以约52.8%的反对票遭否决,成为法国宪政史上首次公投否决所提草案。[9][2]制宪议会随之改选。1946年6月16日,戴高乐在巴约发表著名的演说英语Bayeux speeches,系统阐述其宪政构想:行政权应以超越党派、由扩大选举团选出、对议会不负责的“仲裁者”式国家元首为基石,议会则分设两院。此番主张当时未被采纳,却成为日后第五共和宪法的思想蓝本。[10][2]

经修改的第二部草案改采两院制,在国民议会之外增设权限有限的上院。9月29日,即第二届制宪议会通过草案数小时后,戴高乐又在埃皮纳勒发表演说加以抨击。[2]尽管如此,该草案仍于1946年10月13日的公民投票中以约53.2%的赞成票通过,惟弃权率高达约32.4%,反对票逾800万,显示新宪制缺乏广泛而热烈的民意基础。[9][1]宪法于10月27日由临时政府颁布。[c]1947年1月16日,社会党人樊尚·奥里奥尔凡尔赛由两院联席会议首轮选出,成为第四共和首任总统,第四共和的制度框架至此全面运转。[3]

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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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共和的宪制在结构上与第三共和高度相似,议会重新成为国家权力的中枢,其设计被视为“理性化议会制”(parlementarisme rationalisé)的一次尝试,力图纠正第三共和的政府不稳定,却终告失败。[1][2]

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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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由两院构成。直接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约627名议员,任期五年)为权力核心,握有立法权、财政权与推翻政府的倒阁权,并可自定议程与会期。[1][11]新设的共和国参议院英语Council of the Republic (France)Conseil de la République)由间接选举产生,权限远逊于第三共和时代的参议院,最初仅能提出咨询性意见,且可被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推翻。[12]宪法另设法兰西联盟议会,作为涵盖本土与海外领地、保护国的咨询机构,其半数席位代表本土、半数代表海外。[1]

国家元首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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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共和国首任总统樊尚·奥里奥尔的官方肖像,1947年1月摄。

共和国总统由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七年,可连任一次,职权主要为象征性与仲裁性:名义上统率军队、兼任法兰西联盟主席,并指定部长会议主席人选,却难以主导实际政务。[1]部长会议主席为政府首脑,其就职须先经国民议会以议员绝对多数“投资”(investiture)通过施政纲领,方可组阁。实践中很快演变出“双重投资”的惯例——总理先获个人授权,再率全体内阁二次寻求议会批准——为宪法原意所未预见,进一步削弱了行政稳定。[1]

理性化议会制与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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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政府因一时争议而垮台,宪法规定倒阁须由国民议会议员绝对多数通过,并在提出与表决之间间隔一日;解散国民议会的条件则极为苛刻,须距上次选举满18个月、且期间已发生两次内阁危机,故整个第四共和仅1955年埃德加·富尔政府依此解散过一次议会。[1]然而这些“理性化”安排未能奏效。国民议会选举采用比例代表制,使众多政党得以进入议会,却极少产生单一多数党,组阁只能依赖脆弱的多党联合内阁。为遏制两翼的共产党戴高乐派,执政各党于1951年通过“政党联盟英语Apparentement”(apparentements)选举法,允许结盟名单合并计票、囊括议席,藉以人为压低反对派席位。[13][4]1954年12月的宪法修订部分恢复了共和国参议院的立法权、并简化了投资程序,使制度实质回归两院制,但为时已晚。[14]

政党政治与内阁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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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联合与冷战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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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共和初期,法国政坛由三大群众性政党主导:法国共产党社会党,以及信奉基督教民主主义人民共和运动。在1946年11月的国民议会选举中,共产党以约28.6%的得票率重登第一大党,与人民共和运动、社会党共同执政,史称“三党联合”(tripartisme)。[2]这一格局在冷战阴影下迅速瓦解:1947年5月,围绕工资冻结与雷诺公司罢工引发的信任投票中,共产党部长倒戈,总理保罗·拉马迪埃遂于5月4日将四名共产党部长逐出内阁。[15][2]历史学者威廉斯称此日为“第四共和历史上最重要的日期”;[15]此后直至政体终结,拥有最庞大群众基础的法国共产党长期被排斥于政府之外,成为体制性的反对党。[2][4]

第三势力与政局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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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去职后,戴高乐于1947年4月创立法兰西人民联盟,从右翼猛烈抨击议会体制。夹在共产党与戴高乐派两大反体制力量之间的社会党、人民共和运动、激进党及各温和派系被迫结成中间联盟,即所谓“第三势力”,以维持共和体制的运转。[16][2]然而这些政党在经济、宗教教育、殖民地等问题上分歧甚深,联合内阁往往因一党退出而垮台。政府更迭之频繁遂成第四共和最鲜明的标签:十二年间更迭政府达二十余届,平均执政不足半年。[3][b]

即便如此,动荡之中仍有相对稳定的政绩。1952年,独立派总理安托万·比内以稳定物价与货币著称,是战后首次成功抑制通胀。[4]1954至1955年,激进党人皮埃尔·孟戴斯-弗朗斯以雷厉风行的改革著称:他在奠边府失败后承诺一月内结束印度支那战争,并促成《日内瓦协定》。[2]1956至1957年社会党人居伊·摩勒的政府存续约十六个月,是第四共和历时最长的内阁,却因苏伊士危机与阿尔及利亚战争而在朝野两端均不受欢迎。[4]真正保障国家机器在频繁倒阁下照常运转的,是掌握实权的常任官僚集团与技术官员,他们使政策在人事更替中保有连续性。[4][2]

布热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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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中期,经济现代化对小工商业者与农民造成冲击,激起民粹式抗议。1953年,店主皮埃尔·布热德发起抗税运动,其组织在1956年的国民议会选举中一举夺得逾五十个席位,年轻的让-马里·勒庞亦借此首次当选议员。“布热德主义英语Poujadism”的短暂兴起,折射出议会体制在应对社会转型压力时的乏力。[4][2]

经济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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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计划与马歇尔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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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坛失序相反,第四共和时期法国经济表现亮眼。1946年1月,政府设立计划总署英语General Commissariat of the PlanCommissariat général du Plan),由让·莫内出任首任计划专员,编制“现代化与装备计划”,即“莫内计划”。[4]该计划以指示性方式集中资源,优先发展煤炭、钢铁、电力、铁路运输、水泥与农业机械六大部门,打通生产瓶颈,带动了整体投资与产出的回升。[4][8]国家干预、选择性国有化与逐步对外开放相结合,构成了法国式指令性规划dirigisme)的特色。[4]

马歇尔计划为重建提供了关键外援。1948年至1952年间,法国获得近30亿美元援助,约占欧洲复兴计划总额的两成,是仅次于英国的第二大受援国;美援商品在法国销售所得的配套资金,一度提供了莫内计划半数以上的经费。[4][5]

光辉三十年与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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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建的基础上,法国自1950年前后进入持续高速增长阶段,即经济学家让·富拉斯蒂埃英语Jean Fourastié后来所称的“光辉三十年英语Trente Glorieuses”(Trente Glorieuses)。[d]这一时期,法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长期维持在5%上下,工业迅猛扩张,社会结构深刻转型。[4]伴随战后“婴儿潮”,本土年出生数由1939年的约61万升至1946年的约84万,并持续保持在80万以上;叠加死亡率下降,本土人口由1945年的约4000万增至1975年的约5300万。[17]然而经济起飞也伴随严峻的住房危机与城郊棚户区问题,1954年冬阿贝·皮埃尔的呼吁震动全国,推动了国家对廉租房的大举投入。[4]1950年法国设立首个法定最低工资(SMIG),社会给付与实际工资的同步增长使家庭购买力显著提升,消费社会随之兴起。[4][8]

社会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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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动荡并未妨碍战后法国思想文化的繁荣。巴黎左岸的圣日耳曼德佩英语Saint-Germain-des-Prés成为存在主义的中心,萨特加缪波伏娃等知识分子聚集于此,其影响远播欧美。[4]电影领域,影评刊物《电影手册》于1951年创办,弗朗索瓦·特吕弗等人自1954年起抨击当时主流的“优质传统”电影、推崇“作者”导演,为其后的法国新浪潮奠定了理论基础。[4]

对外关系与欧洲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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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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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格局下,第四共和明确倒向西方阵营。1948年3月,法国与英国及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签署《布鲁塞尔条约》组成西方联盟;1949年4月,法国又成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12个创始成员国之一,将国家安全托付于大西洋联盟;同年,总部设于斯特拉斯堡欧洲委员会成立,象征法德边境的和解。[4][5]

欧洲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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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贝尔·舒曼,1950年以外交部长身份发表“舒曼宣言”,倡议成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摄于1958年)。

推动欧洲一体化是第四共和最具历史意义的成就之一。1950年5月9日,外交部长罗贝尔·舒曼采纳让·莫内的构想发表“舒曼宣言”,倡议将法国与西德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共同的超国家机构管理之下。[18]1951年4月18日,法国、西德、意大利三国签署《巴黎条约》,创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于1952年生效,莫内出任首任高级机构主席,开启了以经济联合化解德法宿怨的进程。[5][18]

并非所有尝试都能成功。1950年总理勒内·普利文提出建立一体化欧洲军队的构想,据此于1952年签署《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以纳入重新武装的西德;然而该约因触及国家主权而备受争议,1954年8月30日竟被法国国民议会以319票对264票的先决问题动议无限期搁置,实际予以否决。[19]作为替代,同年10月的《巴黎协定》改以西欧联盟接纳西德,使其恢复主权并于1955年加入北约。[4]转折点出现在1957年3月25日:六国在罗马签署《罗马条约》,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确立以关税同盟和共同市场为核心的一体化蓝图;条约于1958年1月1日生效。第四共和虽在数月后终结,却为其后的欧洲共同体格局定下了基调。[5]

此外,长期悬而未决的萨尔归属问题,也在1955年公投后由法国同意归还西德,1957年萨尔在政治上并入联邦德国,成为法德和解的又一里程碑。[4]

去殖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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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共和最深重的困局在于殖民帝国的解体。宪法虽以法兰西联盟的名义将旧帝国改组为半联邦结构,赋予海外领地一定代表权,但战后民族主义浪潮席卷各地,历届政府又在维持帝国与体面撤退之间举棋不定,接连陷入代价高昂的冲突。[2][6]其中,1945年5月阿尔及利亚塞提夫与盖尔马事件英语Sétif and Guelma massacre中欧洲裔移民与穆斯林的相互杀戮及法方的血腥镇压,更被视为九年后阿尔及利亚战争的先声。[20]

印度支那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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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奠边府战役后被俘的法军士兵在越盟部队押解下前往战俘营。

1946年12月,法国与越盟之间的冲突升级为全面的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2]法国于1949年扶植前皇帝保大在法兰西联盟框架内组建越南国,以争取美国支持并分化民族主义力量,但战争仍旷日持久。[2]据估计,法兰西联盟一方阵亡与损失约九万余人,其中包含大量外籍兵团官兵及印支联系邦的土著部队,法国本土军人约占两万。[e][2]1954年5月,法军在奠边府战役中遭到决定性失败,成为殖民战争史上的著名一役。惨败促使皮埃尔·孟戴斯-弗朗斯出任总理并迅速谋和,同年7月的《日内瓦协定》以北纬17度线分割越南,法国由此结束在中南半岛的殖民统治。[2]

北非与撒哈拉以南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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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松动不限于亚洲。早在1947年3月,马达加斯加起义即遭法军血腥镇压,死伤惨重。[f][2]马格里布,法国于1956年3月先后承认摩洛哥突尼斯独立,后者由哈比卜·布尔吉巴领导;两国脱离使法国得以在阿尔及利亚集中力量。[4][2]同年,法国还通过以海外部长加斯东·德费尔英语Gaston Defferre命名的《框架法》,向撒哈拉以南非洲各领地下放权力、设立普选产生的地方议会,成为通往非殖民化的重要一步。[4]

苏伊士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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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为反制埃及总统纳赛尔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法国联合英国、以色列发动苏伊士战争(10月29日至11月7日),一度攻占运河区,却在美苏两国的联合压力下被迫停火撤军。[4]这场外交惨败重创了法国的大国威望,也强化了其发展独立核威慑、推动欧洲联合的决心。[4]

阿尔及利亚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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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法军巡逻队走过奥尔良维尔(今谢利夫)街头,当地居民在旁注视。

真正拖垮第四共和的是阿尔及利亚战争。1954年11月1日,民族解放阵线发动被称为“红色万圣节”的连环袭击。与其他殖民地不同,阿尔及利亚自1848年起即被划为法国本土的三个[g]并聚居着大量欧洲裔移民,法国政府因而决意以武力维持统治,征召大批本土青年投入战场,驻阿兵力一度超过四十万。[21]1957年的阿尔及尔战役英语Battle of Algiers (1956–1957)中,雅克·马絮将军的伞兵部队虽摧毁了民族解放阵线在城内的网络,却系统性地使用酷刑与法外处决,激起国内外舆论的强烈谴责,也在法国社会内部造成严重撕裂。以暴力维系殖民统治的正当性,遭到越来越广泛的道德质疑。[22][2]

危机与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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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5月28日,巴黎示威人群高举“共和国万岁”标语牌游行。

1958年春,阿尔及利亚战局与本土政治的张力同时逼近临界点。当巴黎方面传出政府可能与阿尔及利亚民族主义者谈判的风声后,当地的欧洲裔居民与驻军右翼势力深恐重演印度支那式的“出卖”。[23]1958年5月13日,示威者与军方在阿尔及尔夺取政权,成立“公共安全委员会”,由马絮任主席、拉乌尔·萨朗将军掌握领导权,公开要求夏尔·戴高乐出山组阁;数日后伞兵兵不血刃地控制了科西嘉,本土面临军事政变蔓延的现实威胁。[24][2]

面对分崩离析的危局,总理皮埃尔·弗林姆兰于5月28日辞职。总统勒内·科蒂随即致函议会,宣称已“求助于最杰出的法国人”,请戴高乐组阁,并声言若议会拒绝,他本人将辞去总统职务。6月1日,国民议会以329票对224票通过对戴高乐政府的信任;两日后又授予其以法令治国六个月的全权与起草新宪法的授权。戴高乐由此成为第四共和最后一任部长会议主席,并以合法议会程序而非政变上台。[2]

戴高乐随即着手实现其自巴约演说以来一贯主张的强化行政权构想。新宪法草案于1958年9月28日交付公民投票,以约82.6%的压倒性多数获得通过(法国本土赞成率约79.3%)。[9]10月4日,新宪法颁布,第五共和国正式成立;戴高乐于同年12月当选、翌年1月就任首任总统。历时十二年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就此落幕。[2][9]

评价与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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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对第四共和的评价充满矛盾。在政治层面,它常被视为软弱与失败的代名词:内阁走马灯般更替、议会无力决断、去殖民化一再演变为流血战争,最终在军事压力下拱手让权——英国记者弗兰克·贾尔斯英语Frank Giles即以《蝗虫岁月》(The Locust Years)为其作传,讥其虚耗光阴。[7][2]

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指出,仅以政坛乱象论定其成败并不公允。正是在这十二年间,法国完成了战后重建,迈入“光辉三十年”的繁荣,建立起现代福利国家的框架,并成为欧洲一体化的主要奠基者之一。以让-皮埃尔·里乌英语Jean-Pierre Rioux为代表的重估论认为,许多为第五共和所继承的制度与政策——从经济计划到欧洲共同体——皆植根于第四共和时期,甚至称其为一个成就斐然却“被低估的共和国”。[4][2]即便是《蝗虫岁月》的作者贾尔斯也承认,第四共和是“旧法国与今日法国之间真正的桥梁”,使一个香水与葡萄酒之国转变为技术官僚与高效工业之国。[7]第五共和以强势总统制矫正了议会制的弊端,却也在相当程度上站在第四共和的物质与外交成就之上,方能行稳致远。[2][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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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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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部长会议主席(président du Conseil des ministres)为第三、第四共和时期法国政府首脑的正式称谓,即通称的“总理”。
  2. ^ 2.0 2.1 内阁数目因统计口径而异:英语文献常作十二年间“二十一届政府”,法语文献连同过渡内阁计为二十四届、由十六位部长会议主席领导;差异源于对改组内阁是否单独计数的处理不同。就存续时长而言,仅屈埃耶英语Henri Queuille摩勒两届政府超过一年,逾三分之一的政府存续不足41天。
  3. ^ 宪法虽于1946年10月27日颁布,其法律生效日却有争议:多数观点依宪法条文认为推迟至同年12月24日(共和国参议院首次开会之日)方全面生效。各项机构亦于此后陆续组建——1946年11月10日选出首届国民议会,12月24日参议院首次开会,1947年1月16日选出首任总统。因此第四共和的“起点”通常以颁布日1946年10月27日为准,制度完整运作则始于1947年初。
  4. ^ “光辉三十年”一语出自让·富拉斯蒂埃1979年出版的同名著作,泛指1945年至1975年间法国的高速增长期。
  5. ^ 第一次印度支那战争的伤亡口径复杂。常被引用的约九万余人(一说逾十一万,含战俘营中死亡)为法兰西联盟全部武装力量的死亡总数,其中越南籍正规兵与联系邦土著辅助兵合计过半;若仅计法国远征军(法籍、外籍军团与非洲部队),约为四万七千余人,法国本土官兵则约两万人。
  6. ^ 马达加斯加起义的死亡人数(马达加斯加人)争议极大,估计自约一万一千人至殖民当局一度宣称的近九万人不等,近年研究多下修至约三万至四万人,其中相当部分死于起义地区的疾病与饥荒。
  7. ^ 阿尔及利亚北部自1848年起在法律上被视为法国本土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非殖民地或保护国,聚居着约一百万欧洲裔移民(“黑脚”),穆斯林人口则约九百万;两个群体在政治与经济地位上高度不平等。这一“阿尔及利亚即法国”的法理立场,使法国政界长期拒绝谈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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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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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The Constitution of 27 October 1946. Élysée. 法国总统府. [2026-07-14]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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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Williams 1964,第313–314頁.
  14. ^ Williams 1964,第283–284頁.
  15. ^ 15.0 15.1 Williams 1964,第24頁.
  16. ^ Williams 1964,第31–34頁.
  17. ^ Les cinquante ans du baby-boom. Institut national d'études démographiques. [2026-07-14] (法语). 
  18. ^ 18.0 18.1 The Schuman Declaration – May 1950. European Union. [2026-07-14] (英语). 
  19. ^ The French National Assembly decides against ratification of the Treaty setting up the European Defence Community (EDC). NATO. 1954-08-29 [2026-07-14] (英语). 
  20. ^ Horne 1979,第23–28頁.
  21. ^ Horne 1979,第30–33, 151–152頁.
  22. ^ Horne 1979,第183–207頁.
  23. ^ Horne 1979,第275頁.
  24. ^ Horne 1979,第273–298頁.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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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ioux, Jean-Pierre, The Fourth Republic, 1944–1958, 由Godfrey Rogers翻译,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ISBN 978-0-521-25238-6 (英语) 
  • Williams, Philip M., Crisis and Compromise: Politics in the Fourth Republic 3rd, London: Longmans, 1964 (英语) 
  • Giles, Frank, The Locust Years: The Story of the Fourth French Republic, 1946–1958, London: Secker & Warburg, 1991, ISBN 978-0-436-20022-9 (英语) 
  • Horne, Alistair, A Savage War of Peace: Algeria 1954–1962, Harmondsworth: Penguin, 1979 [初版1977], ISBN 978-0-14-005137-7 (英语) 
  • Larkin, Maurice, France since the Popular Front: Government and People 1936–1996 2nd,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7, ISBN 978-0-19-873151-1 (英语) 
  • Nohlen, Dieter; Stöver, Philip, Elections in Europe: A Data Handbook, Baden-Baden: Nomos, 2010, ISBN 978-3-8329-5609-7 (英语) 
  • 吕一民, 法国通史,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2, ISBN 978-7-80618-923-8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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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gey, Georgette. Histoire de la IVe République. Paris: Fayard (法语). 
  • Williams, Philip M. Politics in Post-War France: Parties and the Constitution in the Fourth Republic. London: Longmans, Green and Co. 1958 (英语). 
  • Pickles, Dorothy. France: The Fourth Republic. London: Methuen. 1958 (英语). 
  • 陈文海. 法国史.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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