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五常
外观
| 郭五常 | |
|---|---|
| 大明山西行太僕寺卿 | |
| 籍貫 | 河南汝寧府西平縣民籍 |
| 字號 | 字大經 |
| 出生 | 五月二十日 |
| 逝世 | 嘉靖二十二年 |
| 配偶 | 娶毛氏 |
| 出身 | |
| |
郭五常(1477年—1543年),字大經,號汝涯,河南汝寧府西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正德五年庚午科河南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士[1][2]。授大理寺左評事。上疏諫武宗南巡,被罰跪門五日,杖八十,謫通政司知事。嘉靖初年,官復原職,恤刑陝西,多所平反。升山東萊州府知府,清廉持正,當地人繪其像,祭祀於楊震祠中。起補鄖陽府知府,鄖人為其立甘棠碑。嘉靖十一年(1532年)任长芦盐运使,累升山西行太僕寺卿,屢建邊功。二十二年入覲期間,卒於京邸[3]。
家族
[编辑]曾祖父郭子中;祖父郭芳,贈兵馬副指揮;父親郭□,曾任兵馬指揮。前母王氏(贈孺人);母劉氏(封孺人)。慈侍下[4]。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汝寧府志》:郭五常,字大经。正德辛未进士,授大理寺评事。武宗南幸,上书切谏,罚跪门五日,杖之八十,谪通政司知事。嘉靖初,复原职,恤刑陕西,多所平反。升莱州知府,廉介自持,莱人绘祀杨震祠中。起补郧阳,郧人为立甘棠碑。累升山西行太仆寺卿,修举马政,屡奏边功,以入觐,卒于京邸。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
| 官衔 | ||
|---|---|---|
| 前任: 宋九齡 |
明朝鄖陽府知府 嘉靖九年-嘉靖十一年 |
繼任: 陳雲松 盱眙官生 |
| 前任: 黃希英 |
明朝长芦盐运使 嘉靖十一年-嘉靖十三年 |
繼任: 宋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