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光承宣
外观
宣光承宣(越南语:Thừa Tuyên Tuyên Quang/承宣宣光),是越南后黎朝所设立的十三承宣之一,其范围大约是今越南宣光省、河杨省以及安沛省、高平省部分地区。
建置沿革
越南陈朝先后设置过宣光州和宣光镇,此为宣光得名之始。明朝交趾承宣布政使司时期,设宣化府,领九县。后黎朝初年,属西道。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划定全国政区,置宣光承宣。光顺十年(1469年),重划全国政区,仍设宣光承宣,领一府二县五州。
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黎圣宗下令制作各承宣地图(划定版图),各承宣改题为“处”,宣光承宣为宣光处。洪顺以后,越南频遭战乱,各政权以军事为重,又称“处”为“镇”,宣光处为宣光镇。
行政区划
宣光承宣下辖1府2县5州[1]。
- 安平府:光顺十年初置。
另有1县史籍缺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