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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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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淶

大明翰林院侍讀學士
籍貫 浙江慈谿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維東,號明山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嘉靖十六年(1537年)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及第

姚淶(?—1537年),维东明山浙江慈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状元

简历

生年不详,姚镆之子。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中举人,但之后多次会试均落第。嘉靖二年(1523年)高中进士第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礼议之争失势,受廷杖、下诏狱。复官后,充经筵讲官,迁左春坊左谕德侍读学士[1]

嘉靖十年(1531年)姚涞上著名的《论元世祖不当与古帝王同祀疏》。曾主持北冀乡试,取士甚多,所取试文一时为天下范式。嘉靖十六年(1537年)父丧,辞官回乡。同年卒。

佚事

传说文徵明被召入翰林院,因为不是科举正途出身,而受到姚涞、杨维聪的羞辱。二人放言:“我衙门不是画院,乃客画匠处此。”唯有黄佐陈沂马汝骥与文徵明酬唱甚欢,并说二人“只会中状元,更無餘物。”[2]

著作

  • 《姚涞文集》八卷
  • 《诸边图》
  • 《明山文集》
  • 《国朝人物考》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0):“子淶,字維東。嘉靖二年殿試第一。授翰林修撰。爭「大禮」,廷杖。又議郊祀合祀,不當輕易。召修明倫大典,懇辭不與。累官侍讀學士。”
  2. ^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衡山先生在翰林大为姚明山(涞)、杨方城(维聪)所窘,时倡言于众日:“我衙门不是画院,乃客画匠处此。”惟黄泰泉、陈石亭、马西玄与相得酬唱甚欢。而曰:“二人只会中状元,更無餘物。”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