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山摩崖题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19年10月24日 (四) 17:08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南明山摩崖题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
分类石窟寺及石刻
时代民国
编号7-1523-4-026
认定时间2013年3月

南明山摩崖题刻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上。1963年3月11日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分布

现存摩崖题记58处,分布在石梁、高阳洞、云阁崖三处。

  • 石梁

现存题记20处,其中有北宋元祐八年(1093年)处州太守关景晖的题刻,两代有关南明山游记的碑刻六方。

  • 高阳洞

有摩崖石刻15处,多为北宋时期,在下洞口附近有沈括察访两浙农田水利游南明山时所刻的题记。

  • 云阁崖

有摩崖石刻12处,其中“灵崇”二字传为东晋葛洪所书。[1]

参考文献

  1. ^ 南明山摩崖题刻. 浙江省文物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