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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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
1932年—1932年
旗帜
旗帜
地位大日本帝國的傀儡政權
未受国际普遍承认的政權
历史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戰
• 建立
1932年
• 终结
1932年
前身
继承
中華民國
满洲国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朝鲜

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或称东北行政委员会[1],是大日本帝国九一八事变后在中国东北地区扶植的傀儡机构,以策划满洲国的建立。

1932年2月16日,关东军召集奉天省长臧式毅、吉林省长熙洽、黑龙江省长张景惠以及马占山四人在沈阳召开了“建国会议”第一次会议,即“四巨头会议”。会议决定成立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17日,“建国会议”第二次会议举行,决定任命张景惠为委员长,臧式毅、熙洽、马占山、汤玉麟齐默特色木丕勒凌升为委员。18日,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发表声明宣布“东北省区完全独立”,不过汤玉麟、齐默特色木丕勒、凌升未出席会议,马占山托病回到海伦而没有签字。

2月25日,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决议新成立的国家国号为“满洲国”,年号为“大同”,国家元首称为“执政”,国旗为红蓝白黑满地黄五色旗,首都设在新京长春)。3月1日满洲国正式成立,东北最高行政委员会随即撤销。[2][3]

参考文献

  1. ^ 章绍嗣,田子渝,陈金安 主编.中国抗日战争大辞典.武汉:武汉出版社.1995.第389页.
  2. ^ 许崇德主编 (编). 《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 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5. 
  3. ^ 魏宏远主编 (编). 伪满洲国的成立. 《民国史纪事本末·三 南京国民政府确立时期(上).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8.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