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孙毓敏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SCP-2000留言 | 贡献2020年12月16日 (三) 04:36 (revert (vandalism))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孙毓敏(1940年),汉族,中国京剧表演艺术家,一级演员,工旦角,北京市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名誉院长,荀慧生的亲传弟子。代表作有《红娘》《荀灌娘》、《杜十娘》、《红楼二尤》、《金玉奴》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分入第二十组。[2]

榮譽

獎項

孙毓敏先后获得的奖项有:第二届全国戏剧梅花奖、首届梅兰芳金奖、市表演优秀奖、特殊奖、及美国佛州颁发的“亚洲最佳艺人终生成就奖”。并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文化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

担任职务

孙毓敏曾先后担任荀剧团、梅剧团、北京京剧院演员;北京市戏曲(艺术)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市人大常务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妇女工作部副主任等职。 多年来她还担任中国戏曲家协会理事、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北京戏曲家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作家协会委员、北京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北京京昆协会副主席、北京市戏曲艺术教育基金会会长、北京市京剧昆曲振兴协会会长、以及多家艺术院校教授、顾问等职。[3]

參考文獻

  1.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2. ^ 全国政协信息-孙毓敏.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3. ^ 最有影响力文化人物网络评选— 孙毓敏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