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当前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1年1月17日 (日) 05:54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8)。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主要领导
院长 徐永森 二级高级法官
机构概况
上诉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业务上级机构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组织上级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专门人民法院
行政级别 副地厅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
机构沿革
1954-1955.3 哈尔滨铁路沿线专门法院
1955.3-1957.9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
1980年至今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的一所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1]

沿革[编辑]

1954年,哈尔滨铁路沿线专门法院成立[2]。1955年3月,该院更名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1957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撤销铁路、水上运输法院的决定》,该院撤销。

1980年,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82年5月开始正式办案[3]

机构设置[编辑]

历任院长[编辑]

  1. 徐永森(?-)

知名案例[编辑]

对应铁路运输基层法院[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简介. 黑龙江法院网. 2011-10-16 [2012-03-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2. ^ 沈阳市志(14). 沈阳: 沈阳出版社. 1989年: 第451页. 
  3. ^ 中国法律年鉴.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2年. 

外部链接[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