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特別註明,本條目所有時間皆為
東八區標準時間(
UTC+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簡稱七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20年展开的一次全国性人口普查。根据2010年6月1日起实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本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间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1]。
普查结束后,会公布该时间点中国全国的人口总数,其中由中央政府实际管辖的31省、市、自治区之人口数据由普查得出;而香港、澳门之人口数据则由当地之统计部门提供。
概述
2019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1]。
本次人口普查首次采取完全电子化的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同时亦首次倡导普查对象自主填报信息[2]。电子化普查登记系统经公开采购,由腾讯依托腾讯云、微信、企业微信平台提供[3]。虽然采用全电子化普查登记,但本次人口普查仍将设置长、短表,长表将用于对某些信息进行抽样调查。此外,对于因通信不便、身心障碍、老人、文盲或电子化普查登记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进行电子化登记的人员,仍然提供纸质普查表,待填写完毕后由普查员统一录入,再择时间再次入户,由被普查人签字确认。
普查时间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20年6月29日印发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本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 普查標準时间是北京時間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4]。
- 10月11日至11月5日,有条件的普查对象可以通过互联网自主进行短表和死亡人口填报登记;
- 11月6日至15日,普查员会对尚未完成短表和死亡人口填报登记的住户进行入户登记;
- 11月16日至30日,普查员会入户进行长表(10%抽样)登记。
按照计划,2021年4月将公布普查初步结果,主要是标准时间点中国的人口总数,其中中國大陸的31省、市、自治区之人口数据由普查得出;香港、澳门及中国大陆当局宣称领有之台湾之人口数据则“由当地之政府统计部门(香港政府统计处、澳门统计暨普查局、中華民國行政院主计总处)提供”。传统上,台湾人口数据系根据同年的台湾人口普查结果推算,能精确到人,而香港、澳门人口数据则根据当地统计部门估算,精确到百人。
普查实施
2020年10月11日起,中国大陆各地的700多万名普查员开始开展入户工作;各地居民在普查员的协助下,陆续通过电子化普查登记系统参与人口普查。
2020年11月2日下午,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北京中南海分别接受了人口普查登记[5]。
填报内容及对比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有问题20个、长表有49个。以下是各项待询问的问题及其与第六次人口普查问题的对比。
住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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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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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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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迁移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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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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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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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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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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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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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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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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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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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头(至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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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头(至建筑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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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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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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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户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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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户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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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本户应登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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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本户应登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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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过去一年出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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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 过去一年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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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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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 过去一年死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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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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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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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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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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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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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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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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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 住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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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 住房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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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问题形式,且纳入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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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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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5(H6).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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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 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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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H7). 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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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8. 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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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8. 建筑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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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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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9. 承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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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9. 承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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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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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 住房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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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0. 住房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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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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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1.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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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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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 炊事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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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1. 炊事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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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 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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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 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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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4. 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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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 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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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 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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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4. 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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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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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6. 洗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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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5. 洗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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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7. 住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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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6. 住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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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获继承、赠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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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8. 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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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7. 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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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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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9. 家用汽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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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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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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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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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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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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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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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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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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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C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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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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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C2). 与户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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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与户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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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C3). 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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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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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C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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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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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C5).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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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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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C6).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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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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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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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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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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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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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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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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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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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C7). 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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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 现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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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于国外”选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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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C8). 户口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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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 户口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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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C9). 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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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 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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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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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C10). 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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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 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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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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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 户口登记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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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0. 户口登记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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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是否有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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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0(R11). 户口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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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问题形式,且不再纳入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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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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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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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 五年前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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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 五年前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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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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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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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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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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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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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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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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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C15). 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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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R15). 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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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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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 学业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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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6. 学业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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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C17). 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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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R14). 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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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工作情况(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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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婚姻、育龄妇女生育情况(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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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住及健康情况(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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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外居民普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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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口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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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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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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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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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 上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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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7. 上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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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 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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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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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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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8.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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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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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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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未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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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0. 未工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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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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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1. 是否找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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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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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2. 能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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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 主要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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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3. 主要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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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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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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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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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 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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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4. 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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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 初婚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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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5. 初婚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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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 育龄妇女生育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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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6. 育龄妇女生育子女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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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 过去一年生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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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7. 过去一年生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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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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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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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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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 居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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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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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9. 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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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8. 身体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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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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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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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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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头(至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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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头(至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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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户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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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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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住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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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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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 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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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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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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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与户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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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与户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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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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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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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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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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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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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来中国大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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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 来中国大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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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 在中国大陆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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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 在中国大陆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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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 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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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 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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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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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 身份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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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8. 身份或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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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 过去六个月回港澳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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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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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 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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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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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0.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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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0.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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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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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1.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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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 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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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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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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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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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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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头(至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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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头(至建筑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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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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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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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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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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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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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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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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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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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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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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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 死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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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 死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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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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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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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 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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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7. 受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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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 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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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 婚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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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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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結果
主要數據
省市区人口分布
年龄构成
性别构成
民族构成
受教育程度
在華境外人員統計
事件
房屋普查与征房产税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范围包括住房情况。在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可以查阅的第五、六次人口普查详细数据中皆有住房情况的有关数据。
2019年1月15日,深圳市统计局表示将主动承接“房屋普查”试点。2019年6月1日,国家统计局在上海市嘉定区开展人口普查试点,入户调查内容包括房屋情况。[6]有群众及专家认为这可能是国家即将开征房地产税的信号。
《经济日报》于2019年6月4日下午发专文辟谣,称2010年人口普查亦进行了住房情况调查,而九年来房地产税未有推出,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经济日报》并援引《统计法》第30条指: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7]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