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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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编辑]这个和en:Equal justice under law有什么区别?--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7月26日 (一) 11:51 (UTC)
- 按照我个人阅读条目后的理解,Equality Before the Law 和 Equal Justice under Law,前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侧重于建立平等的法律体系;后者则表明了法庭审判本身的公正性。分别可以对应为《世界人权宣言》的
“ |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 | ” |
——《世界人权宣言》第八条 |
以及
“ |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 ” |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条 |
(P.S:不知道提问者是否已经不再关注此问题,算不算挖坟,至少给后来的编者提供点信息)— Bieraaa 于 世界统一时间 (UTC) 2016年5月11日09时21分 留言
想不到這個條目會這麼「和諧」
[编辑]沒有任何合理理由,或者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刪掉一些不合心意,有可供查證來源的言論。而且這樣做的人不是來自「某些國家」,而是來自有言論自由的地區,有言論自由還不好好珍惜,還要自廢武功,真的令人心寒啊。112.118.27.9(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10:01 (UTC)
(:)回應:
刪你的兩位不但都來自有言論自由的國家,也都創建與編輯過與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相關的條目,因此河蟹的說法難以成立。
問題是你的編輯不符最基本的維基格式標準,你不覺得跟全文或其他條目內容格格不入嗎?維基百科不是新聞收藏夾,請用自己的話將你認為與主題相關的內容用字句段落表達出來,純貼網址與標題甚至連半成品都談不上。我們希望頁面上的資訊都至少是一定程度的成品。
歡迎您瞭解維基編輯方式後再參與編輯!如果能註冊帳號會更有保障!我們很歡迎正在爭取自由的香港朋友發聲與協作!如需協助,可至本人討論頁留言。
--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12:43 (UTC)
(:)回應:
某些人的條目幾乎沒有任何註腳卻可以成為優良條目,而且不是一兩條才這樣,是好幾十條!這算是甚麼道理!我的編輯即使有不足之好歹也是可供查證來源!卻一下子給抹殺掉。那些「優良條目」的問題由來已久,好幾年都沒有人改善,大家尚且可以容忍,我的編輯連等待別人修改的機會也沒有,立即刪掉,是我的言論令某些疑似「高等華人」很不高興嗎?
給那些「優良條目加」一些模板,又莫名其妙的被人刪掉,好像是我故意在生事似的。果然亞洲人還是亞洲人,儘管平日看西方學說,骨子裡還是典型亞洲人,覺得別人說真話就是有意針對他,pointing out the fact = declaring war to him,我加一個模板,不消一會被人河蟹。其他使用者的編輯又是被人無故被回退,用自己的觀點(沒有引用任何引用資料)取代別人的編輯。
真的很光火啊,根本是獨裁者的行為,和某個國家的人沒兩樣。112.119.147.196(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15:38 (UTC)
- 1. 若你覺得哪些「優良條目」有問題,自可提名予以撤銷,但IP的提名可能會被忽略。若該版常客認同,也許會代為重新提名。
- 2. 同樣的,IP的編輯更容易受到審視。所以註冊較有保障。
- 3. 既然你貼的只是新聞來源,那就連「言論」也稱不上,因為無內容,而且大家也不會點進去看。請將內容整理後加以編輯,而非只丟個連結。只要符合維基規範,再敏感的內容也會有編輯支持你!
此IP用戶之行徑
[编辑]112.118.205.73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112.118.27.9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116.49.200.125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112.119.147.196 (討論 · 貢獻 · 刪除貢獻 · 过滤器日志 · WHOIS · RBLs · http · 封禁链接 · 封禁日誌)
昨天我在最近更改巡邏時去除了此IP用戶在本條目添加的一系列新聞收集,這些不但不符合維基百科條目內容的指引,而且違反WP:WORLDVIEW。此IP用戶不但沒有以討論方式來詢問我或其他編輯者要如何更正格式好讓他收集的東西可以放到這個條目來,反倒是開始針對我進行了一連串的條目改動(出於善意推定,我暫且不把他的行徑稱為破壞)。顯然他開始專注於我有貢獻過或全盤翻寫過的條目,進行了包括在每個段落貼上補充來源模板、不弄清楚情況就進行回退、利用編輯摘要攻擊其他條目編輯者或是作為批評維基百科的用途等行為。部分他貼上補充來源的條目的確需要加強,而我也都做出了回應,然而他的多數編輯比如[1][2][3]都顯然是濫用模板在已經有眾多文獻而且沒有爭議內容的條目。我認為此IP用戶行徑已經構成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的標準,同時他在許多編輯摘要與本討論頁的評論例如指控管理員維護條目的編輯是「河蟹」、 指控我亂刪「他人的作品」(事實上,奧地利經濟學派條目是我幾年前一人創造和編寫的,我刪的內容是我當年寫的,看到這指控實在哭笑不得)、還有在本條目討論頁做出近乎人身攻擊的字眼和貼標籤,這些都已經構成Wikipedia:騷擾裡面「維基跟蹤」段落禁止的行為。出於善意推定,我希望此IP用戶是因為不熟悉百科方針和禮儀原則才做出這些動作。在這裡奉獻一下,如果你因為自己貢獻的內容被移除而感到不滿,解決方式是與他人討論,在這裡的用戶都很樂意協助你修改內容,請不要針對其他個人編輯者和管理員進行無意義的跟蹤和擾亂。如果同樣的情形再次發生,不排除提交互助客棧和Wikipedia:當前的破壞,讓其他管理員裁定是否進行警告和封禁動作。Lecter 咖啡館♨ 2013年5月4日 (六) 08:5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