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 talk:2017年夏季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獎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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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办国”[编辑]

奖牌榜通常会将主办国以蓝色高亮显示,不过这里用主办国一词恐有不妥之处:中华台北是台湾参加国际大赛时使用的队伍名称,并非国家。而国际上也普遍不承认台湾是国家。因此需要换个词来表述,本来想换成“东道主”,但台湾似乎不用这个词(好像是用“地主”)。因此希望有人能够提出一个好的方案。--№.N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05:56 (UTC)补充更正:台湾的国际地位不应该算理由,准确来说是台湾在IOC、FISU等国际体育组织眼里不是国家而是地区才对。--№.N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3:01 (UTC)[回复]

(&)建議主辦方呢? --城犬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3日 (三) 14:20 (UTC)[回复]
(+)贊成主辦方。--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3日 (三) 15:05 (UTC)[回复]
之前看到“主办方”后,我突然觉得“主办方代表队”可能更好,总不能被人误会这里的主办方指的是“中华台北”……不过现在要修改也不容易,因为他们坚持觉得“主办国”更好。当然我还要向那些怀疑我政治立场的人澄清:我开这个讨论和政治立场无关,更何况我在台湾问题上并非倾向大陆这边。--№.N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00:07 (UTC)[回复]
敝人覺得「主辦方代表隊」也沒問題,符合中立方針。--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00:32 (UTC)[回复]
台灣其實常用東道主和地主喔。--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5日 (五) 04:05 (UTC)[回复]
最常用的其實還是「主辦方」。--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5日 (五) 06:07 (UTC)[回复]

@Jackac在討論出共識之前,請閣下勿再改為「主辦國」。--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5日 (五) 16:20 (UTC)[回复]

@Jackac請閣下參與討論。閣下若再繞過方針WP:共識,敝人只能尋求WP:當前的破壞之協助。--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07:07 (UTC)[回复]

(!)意見:目前的「主辦方/東道主/地主球隊/主場球隊」太冗長了,看起來很奇怪。--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2:20 (UTC)[回复]

(!)意見: 這樣太冗長,我認為如果牽涉到國家的問題,可以使用「主辦方」或「主辦」即可,在英文維基的共識是國家與城市本身應使用事實名稱,不應使用「奧會模式」,奧會模式的使用是用在介紹運動員與代表團時。 --城犬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6日 (六) 13:01 (UTC)[回复]

敝人有同感。「主辦方」沒有斷言「是」或「不是」國家,留給每位讀者自己解讀,符合中立方針。--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3:23 (UTC)[回复]
「主辦方/東道主/地主球隊/主場球隊」應該長度適中,各取所需。不然又要討論許久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6日 (六) 13:25 (UTC)[回复]
但是這樣一口氣列出四種說法,不像百科的作風。百科應該是只用一種最common的說法。--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3:45 (UTC)[回复]
百科全書應該都會收錄,次常見的用法可以備註。--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6日 (六) 13:51 (UTC)[回复]
那麼使用註釋來說明其它三種說法如何?雖然敝人覺得此處不適合加上這樣的註釋,但由於閣下認為其它三種說法也要收錄,所以除了使用註釋之外也沒有其它方法了。
話說回來,為何閣下認為「主辦方」還不足夠呢?新聞、報章雜誌都經常使用「某某方」,這應該是家喻戶曉的說法。--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4:01 (UTC)[回复]
不然再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好了。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6日 (六) 14:03 (UTC)[回复]
(+)贊成,用主办方更好些。—— Jyxyl9批判一番 2017年8月27日 (日) 01:03 (UTC)[回复]
(+)贊成主辦方無牽涉國家等政治問題,而「主辦方/東道主/地主球隊/主場球隊」敘述過多。「主辦方」所指不會太過於狹隘於國家。 --城犬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7日 (日) 09:5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