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2017年夏季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獎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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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主辦國」[編輯]

獎牌榜通常會將主辦國以藍色高亮顯示,不過這裏用主辦國一詞恐有不妥之處:中華台北是台灣參加國際大賽時使用的隊伍名稱,並非國家。而國際上也普遍不承認台灣是國家。因此需要換個詞來表述,本來想換成「東道主」,但台灣似乎不用這個詞(好像是用「地主」)。因此希望有人能夠提出一個好的方案。--№.N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05:56 (UTC)補充更正:台灣的國際地位不應該算理由,準確來說是台灣在IOC、FISU等國際體育組織眼裏不是國家而是地區才對。--№.N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3:01 (UTC)[回覆]

(&)建議主辦方呢? --城犬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3日 (三) 14:20 (UTC)[回覆]
(+)贊成主辦方。--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3日 (三) 15:05 (UTC)[回覆]
之前看到「主辦方」後,我突然覺得「主辦方代表隊」可能更好,總不能被人誤會這裏的主辦方指的是「中華台北」……不過現在要修改也不容易,因為他們堅持覺得「主辦國」更好。當然我還要向那些懷疑我政治立場的人澄清:我開這個討論和政治立場無關,更何況我在台灣問題上並非傾向大陸這邊。--№.N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00:07 (UTC)[回覆]
敝人覺得「主辦方代表隊」也沒問題,符合中立方針。--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4日 (四) 00:32 (UTC)[回覆]
台灣其實常用東道主和地主喔。--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5日 (五) 04:05 (UTC)[回覆]
最常用的其實還是「主辦方」。--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5日 (五) 06:07 (UTC)[回覆]

@Jackac在討論出共識之前,請閣下勿再改為「主辦國」。--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5日 (五) 16:20 (UTC)[回覆]

@Jackac請閣下參與討論。閣下若再繞過方針WP:共識,敝人只能尋求WP:當前的破壞之協助。--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07:07 (UTC)[回覆]

(!)意見:目前的「主辦方/東道主/地主球隊/主場球隊」太冗長了,看起來很奇怪。--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2:20 (UTC)[回覆]

(!)意見: 這樣太冗長,我認為如果牽涉到國家的問題,可以使用「主辦方」或「主辦」即可,在英文維基的共識是國家與城市本身應使用事實名稱,不應使用「奧會模式」,奧會模式的使用是用在介紹運動員與代表團時。 --城犬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6日 (六) 13:01 (UTC)[回覆]

敝人有同感。「主辦方」沒有斷言「是」或「不是」國家,留給每位讀者自己解讀,符合中立方針。--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3:23 (UTC)[回覆]
「主辦方/東道主/地主球隊/主場球隊」應該長度適中,各取所需。不然又要討論許久了。--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6日 (六) 13:25 (UTC)[回覆]
但是這樣一口氣列出四種說法,不像百科的作風。百科應該是只用一種最common的說法。--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3:45 (UTC)[回覆]
百科全書應該都會收錄,次常見的用法可以備註。--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6日 (六) 13:51 (UTC)[回覆]
那麼使用註釋來說明其它三種說法如何?雖然敝人覺得此處不適合加上這樣的註釋,但由於閣下認為其它三種說法也要收錄,所以除了使用註釋之外也沒有其它方法了。
話說回來,為何閣下認為「主辦方」還不足夠呢?新聞、報章雜誌都經常使用「某某方」,這應該是家喻戶曉的說法。--Matt Smith留言2017年8月26日 (六) 14:01 (UTC)[回覆]
不然再聽聽其他人的意見好了。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8月26日 (六) 14:03 (UTC)[回覆]
(+)贊成,用主辦方更好些。—— Jyxyl9批判一番 2017年8月27日 (日) 01:03 (UTC)[回覆]
(+)贊成主辦方無牽涉國家等政治問題,而「主辦方/東道主/地主球隊/主場球隊」敘述過多。「主辦方」所指不會太過於狹隘於國家。 --城犬 ( 留言 / 貢獻 ) 2017年8月27日 (日) 09:5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