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Z7504/對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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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在民國111年的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地方特考),為什麼都已經有14個縣市有考場了,其中:屏東縣為選特四字第1111501042號,在民國111年8月18日第13屆第100次會議決議通過(8月25日發佈新聞稿)[1]。但是為什麼想要報名哪裡的缺額,卻只能去哪裡考試?比如說今天某甲住在A縣市,想要考B縣市的地方特考缺額,但是卻只能大費周章的去B縣市去考地方特考,而不能就近方便的在A縣市考試。這到底是為什麼?

或許是因為本身名稱就叫做「地方」特考這種風聲吧?這種理由真的合理嗎?;或者還有聽到一種建議說,可以直接去參加考,因為高普考或許能解決這問題。但是這也不太合理啊,考生倘若沒有這種選擇筆試考場的權利(Right),真的不會受任何影響嗎?這種筆試考場選擇權受限制會有一個缺點就是像這種舉例,就是這種少數可能因應家庭因素等考量。為了避免踩到坑,誤以為14個縣市都能自由選擇,能夠真的14選1的自由選而遭受上當,因此奉勸來參閱之讀者,未來即便不想報名地方特考也是沒差,因為地方特考的考試制度本身可能就有問題。不只缺額少(雖然名額聽起來多,但是倘若獨立來看,錄取率可不一定高。最低的有像是高雄市五等的錄取率,1,111個人報名只錄取2個(錄取率僅約0.18%),可以說如果您不是頂尖資優考生,基本上就可以別再妄想還能錄取的[2]。)、自身權利(Right)和權益似乎也可能早已受損,即便考上了還不一定比國營事業單位的薪水還多。如果14個縣市的考場卻是這樣子的考試,連基本的考場選擇權都沒有,那還真不如別的主辦單位常見的「台北、台中、高雄」3個縣市的考場自由3選1,比如台灣金融研訓院、松盟科技或者一些自家國營單位主辦的筆試,筆試考場通常都能自己選擇一個自己最方便的考場呢!因為地方特考對於筆試考場如此之限制,顯然就是有可能在公然欺騙考生。吃虧的也許就是這些想考地方特考的考生,因為連自身權利(Right)可能早已都受損了卻都不願意承認。當然對於一些覺得沒有該權利(Right)也不會受影響的考生來說,那就別提及了吧。但是您覺得不會有影響,不代表別人就會覺得沒影響。除非未來的某年,考選部真心想通這是一種瑕疵的問題而想把這個問題改善的話,再來吹捧地方特考在考場上可選擇性的好處及優勢吧。不然真的不如常見的「台北、台中、高雄」3個縣市的考場可以自由3選1,虧這種東西還是14個縣市的考場呢。也能說,全臺灣有22個縣市,但卻只有14個縣市有筆試考場。22-14=8,那請問剩下的8個縣市的考生為何就只能被迫選擇鄰近考場呢?

「選擇一個自己最方便的考場作為筆試考場」是一個考生本來就應該有的基本權利(Right)。愛聽不聽、認同與否就隨便吧,這也只是意見而已,個人心得是不能寫在主條目的。以上也沒有對於其它諸如口試、體能測驗的考場做出批判,因為無論是口試、體能測驗的考場,考選部或考選部以外的主辦單位通常都會只有一個縣市做考場,集中舉辦(比如集中在台北做為複試考場)。報不報名是一回事,但錄取與否卻是另外一回事。筆試考場也無法在報名時就跟讀者篤定的掛保證,就是一定會安排高鐵捷運台鐵或者公共汽车等附近可以到的了之考場,通常都嘛是要快要筆試的前幾天或一兩個禮拜左右才會知道要去哪裡考筆試,口試、體能測驗也是如此。倘若考試前才發現並非安排像是市區考場或者交通附近方便的考場,那就真的只能算您吃悶虧了。請問這不是事實嗎?這不就是考生的權利(Right)(和權益)受損嗎?地方特考的缺點若要舉例可真是多,但是基於願意寫這類考選部條目的人少之又少(說沒有半個人也是行),還是直接給予其它讀者做些參考吧。增設屏東考場固然是好事,但卻只能選擇屏東有的缺額,難道真的沒有缺點嗎?屏東市是屏東的一部分,但是恆春也是屏東的一部分啊。屏東這種南北距離是相距甚遠的,請問該怎麼保障考生就是一定主要安排像是屏東市作為筆試的主要考場,而不會刻意選擇交通比較不方便的學校作為考場呢?屏東市想要往恆春或者恆春想要往屏東市,是很有可能需要經過轉車這個動作才能完成的,比如先從屏東市(或者屏東火車站屏東轉運站)往潮州火車站之後再進行轉屏東客運區間車。這樣是真的有很便民考生嗎?考場在安排上就是有這種「不確定性因子」啊!像這種本身權利(Right)就顯然有損失的考試,未來不想考是真的也行,因為去考了反而就顯得非常吃虧。不只浪費時間還浪費錢的作法,非常不推薦,畢竟地方特考的錄取率也沒有像一些國營招考那樣有特別突出性的地方(即有錄取率特別高的優勢)

再來看看考選部的相關回覆,就知道為什麼這顯然就是個坑了:

這種回覆顯然就是個坑,理由有二:

  1. 雖然在14個縣市有筆試考場,但真的連最基本的考場選擇權都沒有,顯然就是有可能在公然欺騙考生。
  2. 其它種考試通常都是「報名時間的期限結束後」才不得更改,不會像考選部那樣子都還在報名期間就這樣被限制。

而且看看考選部相關意見查詢,就知道打從心中根本就沒有想要認真的回覆考生心中問題之疑慮,也沒有針對上面所提及的筆試考場問題,在未來有沒有想要「開放可選擇性」做出有關回答。這真的是一個考試單位對於問題回覆應該有的態度嗎?再者,考選部雖然有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等做出報名費優惠的相關措施,但是又不是因為您有這些身分就給您免費考試。況且這種報名費優惠變成半價的措施其實每種考試(包含台灣金融研訓院、松盟科技或者一些自家國營單位主辦的筆試)都差不多,考選部在報名費優惠上顯然沒有特別突出。您一定想說如果有這些身分,那會有加分優惠嗎?錯,連筆試成績額外加分的優惠都沒有!所以倘若您真的沒有能力考上那些名額超級少的缺額,還是別踩坑了吧,以免浪費時間又浪費錢。

一定會有考生會有疑慮的想說:「如果我有足夠多的錢,錢也不是問題,那麼我多報名幾個考區來提高錄取率可以嗎?」答案是:當然可以啊。但是請問,您連最基本的考場選擇權都沒有了,您也不可能在已經分身乏術的同時還去不同縣市考場進行考試,那麼請問您怎麼可能同時錄取不同縣市的名額呢?既然明知不可能同時錄取不同縣市的名額,那幹嘛這麼做?被多坑錢了難道都不知道嗎?請問地方特考的考試時間難道會因為您想要跨考場而暫停,然後等您跨縣市考場好了再繼續嗎?這種用膝蓋想都知道不可能的事情,還是別做吧,以免不只踩坑還越陷越深呢!

地方特考的考試,如果硬要說優點在哪,可能唯一的優點就是不用進行口试或者體能測驗吧,不然實在想不到地方特考還有什麼是屬於真正的優勢。確實,在不用口試或者體能測驗的情況之下,可以讓一些害怕口語測驗或體能比較不好的考生免受這種煩惱。比如可能本身只是比較內向,所以不敢大膽表達想法的考生,但考試能力卻是有的。但讀書的壓力仍舊是不小啊,請問這樣真的有比較划算嗎?如果沒有比較划算,還是想辦法克服口試或者適當加強體能測驗可能會比較好吧,因為這樣自己的可選擇性才會高啊。如果只是為了想當一個公務人員,卻被這樣子大大的受限而且可能踩到坑,唉...那當一個國營事業的員工難道就比當一個公務人員還差嗎?未必吧。

參見[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