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名为李楫的其他人物,请见“
李楫”。
关于名为李济之的其他人物,请见“
李济之”。
李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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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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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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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安庆府怀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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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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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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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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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年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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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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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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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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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良,祖李昇,父李琏,前母徐氏(赠安人);耿氏(赠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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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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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楫 (1478年—?年),字济之,直隶安庆府怀宁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联捷乙丑科会试第一百六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进士[1][2]。授推官,正德七年(1512年)五月选授山东道试监察御史,十年四月考察降职,十三年任江西泰和县知县,以平朱宸濠功,升宁波府同知,十六年正月升广西按察司佥事。嘉靖元年(1522年)三月升贵州布政司右参议。
曾祖李良,良医正;祖父李昇,赠医正和赠太仆寺丞;父李琏,前知府。前母徐氏(赠安人);母耿氏(赠安人)[3]。
参考文献[编辑]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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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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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泰和县知县 正德十三年-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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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周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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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应天乡试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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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举人 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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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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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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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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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0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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