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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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诚

大明监察御史
籍贯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族裔 汉族
字号 字贵实
出生 宣德元年(1426年)丙午六月五日
逝世 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
配偶 娶宋氏,赠孺人;继娶俞氏,封孺人
亲属 (父)林辉
(子)林近龙、近豸、近麟
出身
  • 景泰四年癸酉科举人
  • 天顺八年甲申科同进士出身

林诚(1426年—1487年),字贵实,原号抑菴,改号颐菴,再改号井菴,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林诚生二十四日丧父,由祖父林英带至京师抚育,七岁时祖父亦去世,中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福建乡试第一百三十六名。天顺八年(1464年中式甲申科进士。以迎母乞假归乡,成化三年(1567年)九月授广东道试监察御史,四年九月实授御史,十月因上言弹劾首辅商辂,被下诏狱廷杖,五年巡按直隶,六年巡视山东长芦盐课,又提督北直隶学校,八年六月准养病,奉母归里。成化十九年病愈赴京,起复原职,成化二十年(1584年)任两浙巡盐御史,二十一年致仕,二十三年十一月卒于家[1]

家族[编辑]

曾祖父林嗣仁,赠员外郎。祖父林英,曾任兵部员外郎。父林辉,永乐甲辰进士[2]。母吴氏,国子博士吴公女。

参考[编辑]

  1. ^ 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四十四》:林诚,字贵实,莆田人。天顺甲申进士。擢监察御史。尝因星变,上言大学士商辂当康定易储时不能执节宜䇿免。宪宗谓辂时有诤言外人不及知诚复疏论之,下诏狱,廷杖,遂引疾归。成化末,复原职。命理两浙盐政。适初春地震,上弭灾十事,不报。以疾致仕卒。子近龙,正徳戊辰进士,授河南道监察御史。疏发宸濠营建及大学士靳贵鬻贿二事,厯广西按察司佥事。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天顺八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