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思义 (明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毛思义
毛思义 (明朝)

毛思义常服像,现藏滨州博物馆


大明巡抚应天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 山东济南府武定州阳信县民籍
字号 字继贤,号海隅
出生 成化二十一年(1475年)七月十七日
逝世 嘉靖四十年(1561年)
配偶 刘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出身
著作
  • 《海隅集》

毛思义(1475年—1561年),字继贤,号海隅山东阳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壬戌进士。正德时任永平府知府,因抵制武宗出巡,下狱贬官。嘉靖间累官至应天巡抚

生平[编辑]

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第二甲第五十一名进士。授户部主事,升工部都水司郎中,出为直隶永平府知府正德十三年,武宗抵达昌平,民间妇女惊避。毛思义下令禁止扰民,镇守中官郭原与毛思义有隙离,于是上报。毛思义被立即逮下诏狱,半年后,谪云南安宁州知州

嘉靖改元,升陕西副使,累迁至副都御史应天巡抚[1][2]。嘉靖十一年(1532年)三月致仕。嘉靖四十年(1561年)卒[3]

著作[编辑]

毛思义有遗稿《海隅集》,经年未理,曾孙毛烨广搜诸公赠言,补而续之成集,藏首都图书馆[4]

家族[编辑]

曾祖毛士荣,祖毛伦,父毛凤,母殷氏[5]

注释[编辑]

  1. ^ 清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诸姓部》“毛思义”条:按《济南府志》,思义,字继贤,阳信人。弘治壬戌进士,授户部主事,转工部都水司郎中,出守永平,阉人诬奏逮狱,言官交章救之,谪知安宁州。嘉靖改元,升陕西副使,陟四川大参,升越藩伯,转台副总督漕运,再督南储,皆着伟绩。年六十七岁卒。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8):毛思义,阳信人。弘治十五年进士。官永平知府。正德十三年驾幸昌平,民间妇女惊避。思义下令言:“大丧未举,车驾必不远出。非有文书。妄称驾至扰民者,治以法。”镇守中官郭原与思义有隙,以闻。立逮下诏狱,系半岁,谪云南安宁知州。嘉靖中,累迁副都御史、应天巡抚。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百》:嘉靖四十年八月乙酉 致仕总督粮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毛思义卒,赐祭葬如例。
  4. ^ 馆藏《海隅集》,明末刻本,一函三册,四种九卷,半叶九行二十字,白口,四周单边,框高21.9厘米,宽14.6厘米。
  5.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诗经》,年二十八岁中式弘治十五年壬戌科第二甲第五十一名进士。七月十七日生,行一,曾祖毛士荣;祖毛伦;父毛凤;母殷氏。重庆下,妻刘氏,弟思璞;思玠;思遂;思宝。由县学生中式山东乡试第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八十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