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约翰四世大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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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四世大马路曾于2008年7月17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新条目推荐
[编辑]- ~移动自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最后修订)
- 澳门哪一条马路是以葡萄牙布拉干萨王朝的第一任国王为名?(自荐,新条目)—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4日 (一) 22:46 (UTC)
- (+)支持,我一直都想由写此马路……如果有美一点的图片就好了--18164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4:16 (UTC)
- (:)回应,噢!小弟的差差拍摄技术……orz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8:41 (UTC)
- 你的构图比我好多……只是时间及光线问题,好天时再拍啦--18164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0:52 (UTC)
- (:)回应,噢!小弟的差差拍摄技术……orz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8:41 (UTC)
- (+)支持—Baycrest (作客) 2008年7月15日 (二) 04:32 (UTC)
暂且(-)反对;第一,前国立殷皇子纪念中学不是“改为”,是“易名”(“改为”和“易名”在意思上有很大分别);第二,商业学校严格来说非为澳门葡文学校前身,是在1998年合并而成的一所“新的学校”;第三,是前国立殷皇子纪念中学、澳门商业学校还是澳门葡文学校也好,是位于殷皇子大马路,而非位于约翰四世大马路。另外,“氹仔亦有一条以布拉干萨公爵为名的街道,是为布拉干萨街(Rua de Bragança)”和这条马路有何关连?最后,此马路名称非是“源自葡萄牙布拉干萨王朝的第一任国王──若昂四世”,是纪念这名国皇。--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4:51 (UTC)- (:)回应:“改为”的确是笔误,本身是想打“改名为”的。不过有关商业学校,内文中写的是“现址为”,并不是“前身”,意思根本不同。另外,两间学校的正门的确在殷皇子马路,不过也处约翰四世大马路边缘,故也算所在地,不然您可以去地籍局网站下载一个地图通,查一查“澳门葡文学校”的“地址”是不是有约翰四世大马路的份儿。氹仔的那条马路与这条目的关联在于“布拉干萨”,这个没可能看不出吧。最后,是不是有纪念性质目前文献并未提到,不过我承认用“源自”会有问题,谢指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8:03 (UTC)
- (:)回应;有关澳门商业学校及澳门国立利宵中学的校址是以“殷皇子大马路”,而我们不会把非门口处的街道写为落座这条街的。另一方面,位于中华广场现址的圣若瑟教区中学第二、三校校舍也是以“南湾街50号”为准,而非此马路。--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8:18 (UTC)
- 补充(:)回应:以信德中心为例,此大楼座落于干诺道中,那你可否她座落于维多利亚港呢?--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8:23 (UTC)
- (:)回应:我的意思是正址是殷皇子大马路,但不代表交界处不算。以您的例子其实您是可以这样说,除非您觉得这儿是官式场合。还有,内文也只是写“均设校址”,也没提过她们的实际位址是直接的“约翰四世大马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8:28 (UTC)
- (:)回应:如果是这样的话,很多条目均有误了;而且这样写法有误导的成分。--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8:45 (UTC)
- (:)回应:折衷的方法:加上“在旁边”,那应该OK了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9:04 (UTC)
- (:)回应:试问如何“在旁边”呢?上述根本不是落座于此路,为何要那般画蛇添足呢?--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9:28 (UTC)
- (:)回应:图。—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9:31 (UTC)
- (:)回应:“图”是指什么呢?第一;澳门葡文学校的地址确实是位于“Av. Infante D. Henrique S/N[1]”,那即“殷皇子大马路”,根本无写约翰四世大马路。现时不作任何编改,叫我如何明白的意思呢?--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9:49 (UTC)
- (:)回应:右这两幅图不是可以连接的吗?您用官方网站当然不会写横门,这两幅图足够证明该校是碰到约翰四世大马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9:53 (UTC)
- (:)回应;我想请问你(以及各位编辑者),如果不用官方网页,那该用那个网页呢?请在下不要强词夺理了。另外,如非澳门人或是熟悉澳门的话,他(她)会知道这个情况嘛?—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0:14 (UTC)
- (:)回应:右这两幅图不是可以连接的吗?您用官方网站当然不会写横门,这两幅图足够证明该校是碰到约翰四世大马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9:53 (UTC)
- (:)回应:“图”是指什么呢?第一;澳门葡文学校的地址确实是位于“Av. Infante D. Henrique S/N[1]”,那即“殷皇子大马路”,根本无写约翰四世大马路。现时不作任何编改,叫我如何明白的意思呢?--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9:49 (UTC)
- (:)回应:图。—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9:31 (UTC)
- (:)回应:试问如何“在旁边”呢?上述根本不是落座于此路,为何要那般画蛇添足呢?--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9:28 (UTC)
- (:)回应:折衷的方法:加上“在旁边”,那应该OK了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9:04 (UTC)
- (:)回应:如果是这样的话,很多条目均有误了;而且这样写法有误导的成分。--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8:45 (UTC)
- (:)回应:我的意思是正址是殷皇子大马路,但不代表交界处不算。以您的例子其实您是可以这样说,除非您觉得这儿是官式场合。还有,内文也只是写“均设校址”,也没提过她们的实际位址是直接的“约翰四世大马路”。—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8:28 (UTC)
- (:)回应:“改为”的确是笔误,本身是想打“改名为”的。不过有关商业学校,内文中写的是“现址为”,并不是“前身”,意思根本不同。另外,两间学校的正门的确在殷皇子马路,不过也处约翰四世大马路边缘,故也算所在地,不然您可以去地籍局网站下载一个地图通,查一查“澳门葡文学校”的“地址”是不是有约翰四世大马路的份儿。氹仔的那条马路与这条目的关联在于“布拉干萨”,这个没可能看不出吧。最后,是不是有纪念性质目前文献并未提到,不过我承认用“源自”会有问题,谢指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08:03 (UTC)
- 容我加句(!)意见吧!为何大家纠缠在某校建筑的位址问题? 这不过是条目的枝节,不写争议是不影响条目的质量的。既然Eu sou AG0ST1NH0关心用字的准确,这是好的;何不同样留意讨论间的用字,避免表达激烈情绪的言词。讨论要在和平气分,才能反映协作的维基精神。--18164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0:48 (UTC)
- 首先,我想说的是,人一定是有感情的,并非草木;如有任何较激烈言词,希望各位了解和明白,但我是本着以条目好为先,并无任何针对谁人的丝毫成分,也无亲疏有别;说要尊重别人,还请User:Cdip150尊重本人在先,因以红字写给任何人,是严重对他(她)有极不尊重之意。尔谓尔为中国之人也,何不知此意而私非为中国之人又知乎也?。说回正题,澳门葡文学校现址是“殷皇子大马路”,中华广场现址是“南湾大马路”,是铁一般的事实,要上述建筑物“私下改址”是否有问题呢?如此是可,那我想问的是新丽华酒店可否写为落座于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呢?本人又一次促请在下深思,因本人觉得如此写法可能会导致他人严重或间接误导的成分。因此上述之因,请见谅本人仍投下(-)反对一票。—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6:10 (UTC)
- 当然我也不会视任何意见有攻击成分,阁下也是先指出小弟是“强词夺理”,如果算不尊重也是这个在先,用红字只是想人注意一下,并不敢做任何冒犯或攻击,在网络上自身也忘记了那个风俗,或许日后尽可能不再着色,谨致歉。说回条目,无可否认sdee所说的是现址,不过条目不是直接用直接座落,只是说在旁边,何来窜改地址?举个例,如果我说“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中间有间英皇,而对面则是新丽华”,您会反驳吗?同理,如果我在条目写“约翰四世大马路中间建有金来大厦,而对面就是葡文学校”应该没人反对了吧,但您又说“葡文学校不是在约翰四世大马路的旁边”,这个反面教材是不是与事实又有矛盾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16:35 (UTC)
- 但我并不认为可以以此作为“列入”此路的理据,因为每一个建筑物都是以“大门口”、“主门口”、“第一出入口”的街道而向别人表示落座于那一街道,因此并没有矛盾。另外“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中间有间英皇,而对面则是新丽华”是口头上的表示,如以文字表达则有误导成分,而且这个问法有如中国大陆在互联网上向用户问“你认同CNN主播的言论是辱华吗?—同意—不同意”般的引导性设问。—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7:45 (UTC)
- 当然我也不会视任何意见有攻击成分,阁下也是先指出小弟是“强词夺理”,如果算不尊重也是这个在先,用红字只是想人注意一下,并不敢做任何冒犯或攻击,在网络上自身也忘记了那个风俗,或许日后尽可能不再着色,谨致歉。说回条目,无可否认sdee所说的是现址,不过条目不是直接用直接座落,只是说在旁边,何来窜改地址?举个例,如果我说“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中间有间英皇,而对面则是新丽华”,您会反驳吗?同理,如果我在条目写“约翰四世大马路中间建有金来大厦,而对面就是葡文学校”应该没人反对了吧,但您又说“葡文学校不是在约翰四世大马路的旁边”,这个反面教材是不是与事实又有矛盾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16:35 (UTC)
- 新的(-)反对理由;文中“街道名称是以葡萄牙布拉干萨王朝的第一任国王──若昂四世(João IV)为名”有误,因此路是为了纪念若昂四世国皇的光复登基事件而命名,另外一方面是“皇”,非“王”也,若以“王”为字,有政治偏见。第二,“1960至70年代此处建有金来大厦,成为当时澳门南湾区少有的屋邨型大厦”,首先金来大厦仍然存在,如此写法犹似金来大厦已被拆卸,其外,金来大厦非为“屋邨型大厦”,是单一幢的大厦而已。另外建议详明布拉干萨街和此路的关系。—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7:45 (UTC)
- (:)回应,中古时期的欧洲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在五等爵位之上 (当然还有什么从男爵之类的),有的是国王和皇帝。可以有很多国王(英、法、葡都是王国),但正式称为帝国的,只有伏尔泰口中“既不神圣,又不罗马,又不帝国”的那个“帝国”。而且要当皇帝还有教宗加冕的程式,否则只能称“德意志国王”。—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7:51 (UTC)
- (:)回应;葡萄牙是由教宗加冕的,因而是用“皇”。—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8:17 (UTC)
- (:)回应:第一次听说葡萄牙的君主应该称为“皇帝”,请提供资料来源吧。—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7月15日 (二) 18:45 (UTC)
- (:)回应,此外,中文指欧洲君主的词常用的只听说过“国王”和“皇帝”等,突然冒出一个“国皇”出来,我还真想知道这个词的出处在哪里?—长夜无风(风语者) 2008年7月15日 (二) 18:55 (UTC)
- (:)回应:先感谢Albert兄回应了一些,不过王还是皇这是参自若昂四世这个翻译条目所述,条目里也只是提到有耶稣会的支持,但有否这个加冕并无提及,需要证明。还有此马路是否有纪念成分有待查证,反问一句:司打口、罗理基博士大马路是不是在纪念某某?我就不敢说了。另外,这句“拆卸”问题纯粹个人文字的理解,况且图片中也有金来大厦,就算不明白凭图也能说明并未拆卸,而金来大厦并非单幢楼,一共四幢包有马统领围。布拉干萨街与约翰四世大马路关联在于都是以布拉干萨公爵来命名,不用写太白吧。—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18:37 (UTC)
- (:)回应;葡萄牙是由教宗加冕的,因而是用“皇”。—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8:17 (UTC)
- (:)回应,中古时期的欧洲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在五等爵位之上 (当然还有什么从男爵之类的),有的是国王和皇帝。可以有很多国王(英、法、葡都是王国),但正式称为帝国的,只有伏尔泰口中“既不神圣,又不罗马,又不帝国”的那个“帝国”。而且要当皇帝还有教宗加冕的程式,否则只能称“德意志国王”。—2008,重新出发!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7:51 (UTC)
- 首先,我想说的是,人一定是有感情的,并非草木;如有任何较激烈言词,希望各位了解和明白,但我是本着以条目好为先,并无任何针对谁人的丝毫成分,也无亲疏有别;说要尊重别人,还请User:Cdip150尊重本人在先,因以红字写给任何人,是严重对他(她)有极不尊重之意。尔谓尔为中国之人也,何不知此意而私非为中国之人又知乎也?。说回正题,澳门葡文学校现址是“殷皇子大马路”,中华广场现址是“南湾大马路”,是铁一般的事实,要上述建筑物“私下改址”是否有问题呢?如此是可,那我想问的是新丽华酒店可否写为落座于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呢?本人又一次促请在下深思,因本人觉得如此写法可能会导致他人严重或间接误导的成分。因此上述之因,请见谅本人仍投下(-)反对一票。—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6:10 (UTC)
- (!)意见;马路“长约280米,阔约20米”是如何得知呢?--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4:55 (UTC)
- 这见于澳门百科全书: 约翰四世大马路--18164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6:15 (UTC)
- 当时不见有这个资料来源,故不清楚。--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8:21 (UTC)
- (!)意见,“阔约20米”这个数据没有资料来源。—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7:45 (UTC)
- 当时不见有这个资料来源,故不清楚。--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8:21 (UTC)
- 这见于澳门百科全书: 约翰四世大马路--18164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6:15 (UTC)
- (+)支持—J.Wong 2008年7月15日 (二) 07:30 (UTC)
(=)中立,先解决Eu sou AG0ST1NH0的问题。—Iflwlou [ M { 2008年7月15日 (二) 07:32 (UTC)- 改(+)支持。—Iflwlou [ M { 2008年7月15日 (二) 16:38 (UTC)
- (!)意见;此图是否仍有版权呢?因为此图是由Youtube得出,有“© 2008 YouTube, LLC”字眼外,是否合乎有关图片的许可呢?--Eu sou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9:55 (UTC)
暂时(-)反对--不知道若昂=约翰,建议加上英文或加上 | 这个符号。--~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1:29 (UTC)- (:)回应:已加注葡文,现两条目的葡语名称是一致,来源也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11:39 (UTC)
- (:)回应--我是指于问题不能一目了然--~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2:01 (UTC)
- (+)支持--我建议将若昂四世直接删除,因为已有第一任国王--~Jacky~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2:33 (UTC)
- (:)回应:已加注葡文,现两条目的葡语名称是一致,来源也有。—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7月15日 (二) 11:39 (UTC)
- (+)支持—T.A 白河(Talk - Mail) 2008年7月15日 (二) 17:52 (UTC)
- (+)支持,争议问题我不太了解,不过以条目内容和参考资料来看应该还好。→♥ 啰唆的阿佳 ♥ 2008年7月16日 (三) 03:22 (UTC)
- (+)支持-Esun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07:06 (UTC)
- (+)支持请各位冷静,维基百科不是街市。窗帘布王子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12:44 (UTC)
- (+)支持,我一直都想由写此马路……如果有美一点的图片就好了--18164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4:16 (UTC)
- ~移动完毕~—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8年7月17日 (四) 08:33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约翰四世大马路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macaudata.com/macauweb/Encyclopedia/index.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11140924/http://www.macaudata.com/macauweb/Encyclopedi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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