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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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落选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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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6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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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编辑]

    请问一下,这则标题该定为“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较好,还是“马里兰州诉麦卡洛克案”较好?目前共有两个页面,它文引用方法也不一。

    优良条目候选[编辑]

    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案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社会科学 - 法律,提名人: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4:57 (UTC)[回复]

    投票期:2012年1月16日 (一) 14:57 (UTC) 至 2012年1月23日 (一) 14:57 (UTC)
    • 全文开头的摘要,宜包括重要性、以及影响。由于本文曾获得DYK,我建议以“美国最高法院的哪个判例首次践行了含蓄默示权,并动摇了州权至上的理念?”为中心来写全文摘要,这样会比较容易让读者了解全文方向、与争点所在。(判例最难读懂的,通常是背景叙述;而读起来最畅快的,莫过于判决当下所采的理由、以及后续影响。所以为了要让读者能迅速进入状况,简明摘要全案最精彩部分,应当是很有意义的。)
    • 其他部分,我认为都符合标准。不过我建议:毕竟这是美国的判例,而一般中国人对美国的法律制度可能不够熟悉。例如“必要且合适条款”是在说些什么(文意为何、引伸意义为何)、为何能从这条款推论得到“含蓄默示权”的机制等,我想若不懂这些机制,可能只能看到表面精彩处,不容易看出其中微妙的门道。
    我本来尝试要增修这些内容,但涉及法律专业,让我颇有无从措手的感觉。所以只能把意见暂时提出如上。--Hannyi (留言) 2012年1月21日 (六) 19: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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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9日 (六) 06: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