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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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道路标志种类繁多。中国的交通标志借鉴了欧洲、美国和日本使用的交通标志。道路标志在国标标准GB 5678-2022中有规定。同时,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使用的道路标志与中国内地使用的道路标志不同。

历史[编辑]

中国的交通标志可以追溯到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中华民国24年(1935年),江苏、浙江、安徽、南京、上海五省市发布交通标志标准。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布了《城市交通规则》,当中共有28种交通标志。197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合颁布《城市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当中共收录36种交通标志。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编制部颁布《公路标志及路面标线标准》。198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正式发布实行(JTJ-072-82《公路标志及路面标线标准》)。1986年,国家标准GB5768-19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颁布。1999年,国家标准GB5768一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颁布。2009年,国家标准GB5768一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颁布。[1]2022年,国家标准GB5768一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颁布。

标志列表[编辑]

警告标志[编辑]

禁令标志[编辑]

指示标志[编辑]

旅游区标志[编辑]

辅助标志[编辑]

车辆标志[编辑]

指路标志[编辑]

已废止的标志[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