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最
外观
刘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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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礼科给事中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抚州府崇仁县 |
字号 | 字振廷,号孟斋 |
出生 | 七月十六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 |
配偶 | 娶陈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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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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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最(1482年—1548年),字振廷,号孟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抚州府崇仁县(今江西省崇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丁丑进士。
生平
[编辑]江西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七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五十九名进士[1][2]。授慈利县知县,入为礼科给事中。嘉靖二年(1523年),中官崔文以祷祠事刺激明世宗,刘最极言称其不行,并奏报崔文耗费内廷资金。明世宗听从崔文,并罢免刘最,出任广德州判官。言官论救均不被采纳[3]。当时东厂太监芮景贤奏报,其在路上仍然用旧职,乘坐巨舫,取夫役,巡盐御史黄国用还用复遣牌送他。明世宗大怒,逮捕两人入诏狱,充军邵武,黄国用被谪极边杂职,法司及言官论救,均被指责为同党。刘最在戍所,久之赦还,家居二十馀年后去世[4][5]。
著作
[编辑]有著述《选择类编》8卷。
家族
[编辑]曾祖刘子绎;祖父刘璲,曾任通判;父刘崇,曾任教谕。前母熊氏;前母卢氏;母杨氏。慈侍下。弟刘寯,知县;刘案;刘宴[6]。
参考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最,字振廷,崇仁人.继曾同年进士.由慈利知县入为礼科给事中.世宗议定策功,大行封拜,最疏止之.寻请帝勤圣学,于宫中日诵大学衍义,勿令左右近习诱以匪僻.嘉靖二年,中官崔文以祷祠事诱帝.最极言其非,且奏文耗帑金状.而帝从文言,命最自核侵耗数.最言“帑银属内府,虽计臣不得稽赢缩,文乃欲假难行事,逃己罪,制言官”.疏入,忤旨,出为广德州判官.言官论救,不纳.”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207):已而东厂太监芮景贤奏最在途仍故衔,乘巨舫,取夫役,巡盐御史黄国用复遣牌送之.帝怒,逮二人下诏狱.最充军邵武,国用谪极边杂职,法司及言官救之,责以党比.最居戍所,久之赦还.家居二十馀年卒.
- ^ 陈九川,《国朝献征录·礼科给事中刘公最墓志铭》(卷80):公讳最字振廷五世祖永立自建昌徙崇仁之枫桥世为崇仁人累善弗显王考璲由太学生为湖州通判尝麾暗投之金民服其廉平逋负尽输前吏得脱羁去考讳崇为邵武训导迁枣阳教谕刚明而乐施姚杨氏生四子长即公幼颕敏有大志尝道获遗金默坐以俟卒得遗者还之长好读书博览而约取然豪宕不羁耻循拘儒轨躅顾尊慕孟氏号孟斋以示志正德丁丑举进士授慈利知县县介万山与苗夷杂处又值采木之役命使冠葢相望公理画曲当事集而民忘其劳嘉靖初征拜礼科给事中时执政欲以定策功要封爵议下公抗论其叨天之功遂寝然心衔之会宦官有以斋醮怙宠者张甚公劾其罔上靡内帑财乃黜判广德州不巳复讦公道假舟夫逮系诏狱适戍邵武公行且慰曰兹吾童游拾遗地也幼志未竟天岂以是成我邪益安之言者屡荐不报乃得解戍致仕亦惟角巾青袍屏迹城府生平有气魄见不徇故常伟论英发四座尽倾既扼抑不获用性故嗜酒益托以自放亲友醴之辄携大觥以随酣则诙浪号跳傲睨一世居常或经月不栉容与□亭浇花命酌意豁如也性虽刚厉孝友天成二弟皆登甲第一山东参议一福建佥事时序宴集怡怡如也然每以盛满戒诸弟而敛戢以先之邻里贫而有丧者则给之衣木乡党称其惠嘉靖戊申十一月公疾且革以诗别诸弟了达生死人争传之属纩正寝家人环泣有吁天呼屈者公睁目曰吾数尽自往耳孰杀我邪遂瞑目而化呜呼公之豪矌于是乎成章矣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