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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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思

大明吏部右侍郎
籍贯 山西平阳府曲沃县
字号 字从学,号晋峰
出生 嘉靖十八年(1539年)八月初四日
山西平阳府曲沃县
逝世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
山西平阳府曲沃县
配偶 娶王氏
亲属 李永培、李永新
出身
  • 曲沃县学增广生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山西乡试第一名举人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司寇晋峰李公抚蜀奏议》[1]

李尚思(1539年—1615年),字从学,号晋峰[2]山西平阳府曲沃县南薰里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戊午解元,隆庆戊辰进士,万历年间官至吏部右侍郎

生平[编辑]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山西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三百四名[3],三甲第三十四名进士[4][5]。授刑部主事,审判尽责。万历十年(1582年)九月升吏部验封司郎中,不阿谀权臣张居正,十三年(1585年)四月补文选司郎中,上疏请求任用张居正罢黜的官员。十四年(1586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十五年(1587年)三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二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六年(1588年)六月升太常寺卿,十七年(1589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免除采木之役,赈灾剿匪有功。十九年(1591年)九月升刑部右侍郎,十二月还京,改任户部右侍郎,二十年(1592年)十月改吏部右侍郎,十一月以被论上疏乞归。四十三年(1615年)卒,赠兵部尚书[6][7]

轶事[编辑]

李乐《见闻杂记》:都门故事:每朔望,门生在官者,率往师门投刺。予与山西李晋峰尚思俱同麓余先生门人也,每往见,晋峰刺必出诸袖中,盖止雇一皂带马,更无一仆可持刺函耳,余心服而识之。晋峰后选吏部,官至都御史。先是以解首上春官,子永培亦己卯解首。

家族[编辑]

曾祖李玫;祖父李让;父李明性。母梁氏;继母许氏。具庆下。妻王氏。兄李尚质、李尚友、李尚观,弟李尚信、李尚实[8]。子李永培,万历七年解元。

纪念[编辑]

曲沃有大解元巷、小解元巷,因李尚思、李永培“父子解元坊”得名。

参考文献[编辑]

  1. ^ 傅斯年图书馆善本室明万历二十年刊本6册万历十九年余一龙序陈文焕后序钤东方文化事业总委员会所藏图书印
  2. ^ 丁绍轼《寿少宰李晋峰公七袠序》:由比部登中丞、少宰,盖仅十五年。其以少宰致政,伯子色养林泉者,今又且十五年。夫当致政时,先生甫逾艾,林下历十五年,甫及老。完名全祉,所谓天授,非耶?
  3. ^ “第三百四名李尚思山西曲沃县监生易”,《隆庆二年会试录》
  4.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5.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6. ^ “李尚思字从学,南薰里人。嘉靖戊午解元,隆庆戊辰进士,授刑部主事,决狱详审,升吏部验封郎中。不阿江陵势,继补文选司,疏用江陵所逐诸贤。累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除采木之役,岁饖靖赈。川地连巴陇,番虏交伺,尚思扼险设伏,虏至杀鹿塘遁。继纠松坪、大小黑水数十落合谋入掠,尚思移师灌口,分兵追剿,勒石雪岭而还。历升吏部右侍郎,再疏乞归。卒赠兵部尚书。子永培,万历己卯解元”。《新修曲沃县志·卷31》
  7. ^ “督抚考满给由疏,奏为给由事,臣见年五十四岁,山西平阳府曲沃县人,中隆庆二年进士。五年二月除刑部陕西司主事,万历二年四月调吏部稽勋司主事,本年五月调本部验封司主事,十一月调考功司主事,三年四月给假送父还乡,四年九月起送到部,本年十月除补本部考功司主事,五年三月调文选司主事,本年四月升本部稽勋司署员外郎事主事,六年三月实授,本年四月调验封司员外郎,十二月具奏回籍调理,九年十二月起送到部,十年正月除补本部文选司员外郎,本年三月升验封司署郎中事员外郎,九月实授,本月回籍守制,十三年四月起送到部,本月复除本部文选司郎中,十四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十五年三月升大理寺右少卿,本年十二月升本寺左少卿,十六年六月十三日陞太常寺卿,本月十九日到任,至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连闰实历俸九个月零七日,该吏部等衙门会推题奉圣旨:李 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写敕与他,钦此,臣当赴鸿胪寺报名,诣阙谢恩,都察院到任随领敕书一道,于本年八月二十二日前到督抚地方接管行事,扣至十九年十月十四日又连闰实历俸二十六个月零二十三日通前实历正三品俸三十六个月三年任满先于本年闰三月内准都察院咨为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脩实政事该科臣类参各省抚按官未完事件题奉钦依内开四川巡抚李 罚俸二个月备咨前来,臣已遵照案行四川布政司扣俸二个月不支外,伏睹大明会典内一款凡在京给由官员不拘陞俸住俸罚俸俱以见任职事所历月日准作实历钦此,所有臣任内实历过年月日期应合报满,伏乞敕下吏部查例施行,臣无任悚栗待罪之至缘系给由事理为此具本谨具奏闻伏候敕旨”,《司寇晋峰李公抚蜀奏议》
  8. ^ 《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相关条目[编辑]

官衔
前任:
徐元太
明朝四川巡抚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上任
继任:
艾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