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拯
外观
生平
[编辑]崇祯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进士,选上虞县知县,为官明恕,后升任户部主事[1]。
参考
[编辑]- ^ 《晋江县志·卷四十三·人物志·宦迹五》:李拯,崇祯戊辰进士,授上虞令。所案讼牒,明是非而止,罕及刑楚,民服其明恕。出五年清俸以治学校,不借民工,不资赎锾,而经营可垂永久,升户部主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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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铨 |
明朝上虞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余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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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崇祯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进士,选上虞县知县,为官明恕,后升任户部主事[1]。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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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铨 |
明朝上虞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余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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