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欧阳恂

大明
籍贯 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字号 字诚之
出生 生年不详
逝世 卒年不详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出身

欧阳恂(?—?),字诚之,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江西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二甲第四十三名进士[1][2]。历官南京吏部郎中,出为广东肇庆府、湖广常德府知府,所至有政声。官至两淮盐运使

家族[编辑]

曾祖欧阳持温;祖父欧阳时乐;父欧阳尚正,母郭氏;生母王氏[3]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徐钺
明朝肇庆府知府
1513年-1519年
继任:
黄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