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底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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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底风光(又称裙底春光等)是一个俚语,通常是指人们仰视别人裙底下的影像。在这种情况下,观者可能看见包括内裤及臀部和私处等。裙底风光不一定只是指出经过摄影所得的照片,也可以是视讯、图画,或者仅以肉眼所观看的景像。
偷拍情况
[编辑]虽然也有少数裙底风光的照片是在摄影者与模特儿双方一致同意之下,在模特儿假装不知情的状况下所进行的拍摄行动,或者是要宣传某活动或事情而作为大众传播的工具。但绝大多数照片或影像则是拍摄者以隐藏镜头采取偷拍的方式,在未经遭拍摄者的同意情况下取得相关的照片或影片,也让偷拍或观看裙底风光成了另一种型式的窥视症或恋物情节。[1] 在这种偷拍情况下,人们可能在这些照片影像中看见女性所穿著的内裤,甚至还有可能是不穿内裤时露出的女阴。老道明大学教授保拉·冯便认为这类型照片的吸引人们的地方,在于“如同一个镜头任人伸展”。[2]
这种情况更随著拥有照相功能的手机问世后,让偷拍裙底风光这一类型情色照片的风气因而流行了起来。[3][4] 甚至还有人以更具专业功能性的照相手机、照相机、电影摄影机等,来作为拍摄女性裙底的工具。[1] 大部分情况之下,照片中的女性往往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到拍摄,然后在网际网路上公布而四处流传。[5] 而这种于公共场所偷拍摄的照片影像也成了一个庞大的市场,到了今日已经有超过100多家网站专门提供这一类裙底风光的照片供人浏览或下载。[1]
随著时代的进步,裙底风光从最早的透过复制素描或其他画作的方式进行流传,演进至1960年代后大量有关迷你裙的裙底风光照片。到了今日这些照片以网际网路上的众多网站流通,使得包括这一类具有色情内容的事务能快速传播。而除了专门的网站和数量遽增的部落格外,一些相似内容的影片或其截图也会在YouTube等其他网站流通。
拥有裙底风光的照片或视讯影片已经作为色情产业上的长期代表之一,往往在许多可能涉及非法的色情网站中十分常见。[6] 浏览者可以免费或者网路付费的方式观看这些拍摄下来的照片或影像,而此时裙底遭偷拍摄的女性往往处于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6]
各国相关法律因应
[编辑]很多国家对这一类拍摄裙底风光的行为,将其列为犯罪行为之一;因为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进行拍摄,便有侵犯个人隐私的疑虑,而受害者便可对此提出相关的法律救济。另外有些影片会因为类似角度而遭到法律的惩处或司法机关的刁难,例如在1992年电影《第六感追缉令》一个著名场景中,莎朗·斯通饰演的角色在警察总部进行审讯时,除了手持一只点燃的香烟外,还挑衅般的将她的双腿交叉而泰然自若的露出没有穿著内裤的私处。也因为这一画面的缘故,使得制作公司遭到许多刁难与批评。
澳大利亚
[编辑]2006年后,澳大利亚绝大多数州都已经通过相关法律,禁止人们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于公共场所等地方拍摄裙底风光的照片或影像。[7]
纽西兰
[编辑]在纽西兰,无论是在什么场合之下,如果有人在未经告知的情况下偷拍人体私密处算是违法的。因为当事人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场合,都应拥有著“合理的隐私期望”。此外,私自拥有或者是到处散布这些照片也都属于违法的事项。[8]
英国
[编辑]英国政府方面,并有没有一套具体的法律来禁止拍摄或散播这类照片。但是如果行为过度不合事宜,针对实行该项行为的偷窥犯罪仍能以2003年颁布的《2003年性罪行法令》或者是根据妨害善良风俗等相关法律来处置。[9]
芬兰
[编辑]2010年一名居住于图尔库的老人因其偷偷拍摄裙底风光而被判罚12天的罚款额度,并没收了相机。不过实际上,芬兰至今仍对于偷拍裙底风光的行为在法律上仍未完全订定明确的法规限制。[10]
意大利
[编辑]在意大利方面,政府禁止人们对可能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有性行为的影像或照片,进行公开的贩卖与购买。[来源请求]
美国
[编辑]自2000年美国市场引进了照相手机之后,联邦政府与各州也开始立法加以规范拍摄裙底风光的事情发生。[11] 到了2004年美国颁布了《视讯偷窥犯案预防法》(The Video Voyeurism Prevention Act of 2004),首次能正式依法惩处那些蓄意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拍摄他人私人领域的犯罪者,以维护人民获得隐私上的期望。[12]
不过相关事件有时仍无法得到一定的惩处,如在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担任副教授的丹尼尔·沙勒夫便曾于所著书籍《隐私不保的年代:网路的流言蜚语、人肉搜索、网路霸凌和私密窥探》(The Future of Reputation: Gossip, Rumor, and Privacy on the Internet)中提到一个案例。案例发生于2007年,两名男子在华盛顿州的一家购物中心拍摄了裙底风光的照片并遭到举发。最初两人以“引起或满足性欲为理由拍照”作为犯罪行动,而依《视讯偷窥犯案预防法》起诉,地方法院也因他们并没保障受害者的隐私期望判有罪。然而当上诉至华盛顿高等法院时却改判无罪,因为法律对在公共空间如购物中心内拍摄,是否有侵犯隐私权并伤害被拍摄者之事仍抱持疑虑。[1]
日本
[编辑]在日语中,将类似偷拍裙底风光的事件称为“パンチラ panchira”,是将日语中更长词汇的“パンツがチラりと見える”加以省略的略称。其中“パンツ”是指内裤,而“ちらり”则是一点点的意思,而“パンツがチラりと見える”的意思便是指不小心看见了一点点的内裤。不过与暴露癖不同之处为前者并不是故意露出,而后者则是该人物自行故意露出。类似情况于日本也渐渐形成了一种名为“若隐若现”(チラリズム)的主义。
在2002年之前,日本政府对于利用隐藏式摄影机拍摄一事认为其并无违反法律,但如果人们公开散布此类照片则可能会触犯其他相关法条。今日于日本上市的照相手机,绝大多数都会在照相时候发出足以让人识别的声音,借由这种设计来让当事人更能够察觉到自己可能遭到偷拍。[13] 另外在日本漫画和动画市场中,露出裙底风光的画面也是十分常见。
中国
[编辑]对“偷拍裙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4][15]
关连项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The Future of Reputation: Gossip, Rumor, and Privacy on the Internet. Daniel J. Solove. 耶鲁大学出版社. 2008年10月28日: p.166 [2011年5月14日]. ISBN 9780300144222 (英语).
- ^ Sex Crimes Investigation: Catching and Prosecuting the Perpetrators. Robert L. Snow. 格林伍德出版集团. 2006年4月30日: p.146 [2011年5月14日]. ISBN 0275989348 (英语).
- ^ Jo Napolitano. Hold It Right There, And Drop That Camera. 《纽约时报》(纽约时报公司). 2003年12月11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3月11日) (英语).
... the proliferation of camera phones had helped give new life to "up skirt" or "down blouse" photography.
- ^ Michael Tsai. Privacy issues plague picture phones. 《檀香山广告人报》(甘尼特传播公司). 2004年1月18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25日) (英语).
But, because of the growing popularity of camera-equipped cell.
- ^ Sex in Consumer Culture: The Erotic Content of Media And Marketing. Tom Reichert和Jacqueline Lambiase. Routledge. 2005年9月6日 [2011年5月15日]. ISBN 9780805850901 (英语).
- ^ 6.0 6.1 Maureen O'Hagan. 'Upskirt' photographs deemed lewd but legal. 《西雅图时报》(西雅图时报公司). 2002年9月20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9月17日) (英语).
So-called "upskirt cams," sometimes called "upskirt photos" or "upskirt voyeur pictures," are a hot commodity in the world of Internet pornography.
- ^ Upskirting to become a crime. 《雪梨晨锋报》(费尔法克斯媒体公司). 2006年7月28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11月2日) (英语).
Voyeurs who secretly take pictures up women's skirts or down their blouses will face a crackdown under draft uniform national laws criminalizing the practice.
- ^ Law to stop voyeurs filming people. 《纽西兰先锋报》(APN新闻暨媒体公司). 2006年11月25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8月9日) (英语).
The punishment can be up to three years' imprisonment.
- ^ Upskirt' pictures on the rise. 《每日电讯报》. 2009年2月25日 (英语).
- ^ Marko Hämäläinen. Naisten takamuksia Turussa kuvannut mies sai sakot ja menetti kameransa. 《赫尔辛基日报》(萨诺玛公司). 2010年5月8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8月22日).(芬兰文)
- ^ Video Voyeurism Laws. 全美犯罪受害者中心. 2005年7月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6月24日) (英语).
- ^ S. 1301:Video Voyeurism Prevention Act of 2004. 美国政府追踪网站. 2006年11月25日 [2011年5月14日] (英语).
- ^ Miki Tanikawa. In Japan, phones make mischief. 《纽约时报》(纽约时报公司). 2002年9月9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8月10日) (英语).
Mindful of such dangers, mobile network operators such as J-Phone have set up the phones so that releasing the shutter causes the phone to emit words like "Cheese!" or "Click!" Still, the sound may not be noticed in noisy public places such as stations, and some underground technology shops offer to undo the sound trigger for a price.
- ^ 毕晓哲. 遏制“裙底偷拍”关键是要让违法者“悔不该”. 人民网. 2014-06-12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5-02) (中文(中国大陆)).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2005-08-29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5) (中文(中国大陆)).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参考文献
[编辑]- (日语)ワコール宣伝部. 実用版 下着おもしろ雑学事典. 讲谈社. 1986年9月. ISBN 4062025590.
- (日语)林美一. 時代風俗考証事典. 河出书房新社. 2001年1月. ISBN 4309223672.
- (日语)井上章一. パンツが見える。―羞恥心の現代史. 朝日新闻社. 2002年5月. ISBN 9784022598004.
外部链接
[编辑]- (繁体中文)张贵闵. 偷拍裙底風光無罪〈解說:張貴閔律師〉. 联晟法网. [2011年5月14日].
- (英文)Gender and Electronic Privacy. 美国电子隐私权资料资讯中心.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12月25日).
- (英文)Unauthorized photos. Caslon Analytics note.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年12月6日).
- (英文)Surveillance Society: The Experts Speak. 《商业周刊》. 2005年8月8日 [2011年5月1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5月26日).
- (英文)Behind-the-Scenes of Marilyn Monroe's Iconic Flying Skirt (PHOTOS). Sam Shaw Inc. 2014-09-15 [2015-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