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台湾,工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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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台湾,工业日本(日语:農業は台湾、工業は日本のうぎょうはたいわん こうぎょうはにほん nōgyō wa Taiwan Kōgyō wa Nihon)是形容日治台湾与日本本土经济分工的用语。

台湾日治时期农业发展[编辑]

日本政府及台湾总督府在日治台湾的政策是致力发展台湾农业,满足日本本土粮食需求,同时向台湾提供本土的工业制品。台湾在这一基本政策下成为日本产业的原料供给地及海外市场[1]:219。日治初期开始,台湾总督府就采取了生产台湾主要作物米与糖等积极鼓励农业的政策。在产糖方面,台湾总督府早于1896年(明治29年)就开始改良甘蔗品种。 1898年(明治31年)儿玉源太郎就任台湾总督后藤新平就任民政长官后,产业振兴成为殖民政策的中心,糖业振兴又成为产业振兴的中心。于是配有台湾最早新式制糖工厂的“台湾制糖株式会社”于1900年(明治33年)12月10日成立。1901年(明治34年)9月,时任总督府糖业局长新渡户稻造应后藤的要求提出《糖业改良意见书》,其中大部分案建议都获实现。在产米方面,1927年蓬莱米产生后台湾出口到本土的米迅速增加。同时,总督府还致力发展农业教育,培育农业人才。1919年(大正8年),面向台湾人的“农林专门学校”成立。此后总督府发展田间水利,令台湾成为亚洲田间水利最发达的地区。日治初期台湾的水田面积为20.1万公顷,到1938年(昭和13年)则为54.3万公顷,增至2.7倍。水利事业的代表是1930年4月10日(昭和5年)完工的“嘉南大圳”。嘉南大圳于1920年(大正9年)开工,历时10年建成,耗资8,000万日圆。乌山头水库为其核心,有效库容达1.5亿立方公尺,周围灌渠达1.6万公里,将嘉南平原15万公顷仅靠雨水灌溉的荒地变为良田[2]

台湾经济分工转变[编辑]

1936年(昭和11年)9月2日,小林跻造就任台湾总督。1年后日本与中华民国爆发战争,小林为应对情势变化,于1939年(昭和14年)5月19日提出台湾“皇民化,工业化,南进基地化”的三大政策。1934年(昭和9年),日月潭水力发电所建成,能够提供大量且廉价的电。于是金属工业、化学工业、机械器具工业、窑业等新兴工业得到发展。原本以糖业为中心的农产加工业亦增加了酒精与制麻业。1941年(昭和16年)台督府召开“临时经济审议会”,确定“农业南洋,工业台湾”的方针,原先“农业台湾,工业日本”的方针发生大转变。这种“工业化”实际是出于战争目的而推行,偏重于军需产业。据统计数字,传统农产加工业(糖业、凤梨罐头制造业)占全工业生产的比重自1930年代后半明显下降,1940年(昭和15年)降至61%。与之相反,化学工业与金属工业的比重大幅上升,同年两者合计约占20%[1]:216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吴密察 (编). 台湾史小事典. 由横泽泰夫翻译. 中国书店. 2007. ISBN 978-4924779952. 
  2. ^ 田中耕司 (编). 岩波講座 「帝国」日本の学知〈第7巻〉実学としての科学技術. 岩波书店. 2006: 68. ISBN 978-400011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