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颜春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摄于1960年

颜春辉(1907年12月8日—2001年2月28日[1][2]),是一位出身台南公共卫生专家,中华民国台湾省政府卫生处的首任处长[2]

生平

[编辑]

家族及早年生活

[编辑]

颜春辉的父亲是颜振声(1876年-1949年);他年轻时曾在新楼医馆跟随金医生(Dr. W. Murray Cairns)习医,后转至彰化基督教医院跟随兰大卫(David Landsborough)医生习医,是兰大卫于1897年在台湾招收的第一批学生,也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接受教会医院训练的台湾籍医生。学成后,颜振声回台南开业,后曾任新楼医院院长(1942年-1944年)。此外,颜春辉有一兄长颜春和;颜春和自幼即离乡前往日本求学,后成为律师并在台南市高砂町开办事务所[3][4][1]

颜春辉自小成长于台南。1919年,他进入长老教中学校就读;毕业前,新楼医院院长马雅各医师(Dr. James Maxwell)之弟马约翰医生(Dr. Preston Maxwell)在台南访问时建议他前往北平协和医学院习医。随后,颜春辉于毕业该年3月前往厦门就读中学,并于数月后考取福建协和大学,后于9月入学;一年后,他再转往北京考进北平协和医学院。[1]

当时,协和医学院采取北美医学教育系统,学生必须完成医预科后方可进入协和医学院就读正科;因此,颜春辉先在燕京大学完成理学院课程,后于1928年取得燕京大学与纽约州大学理学士学位。1932年,颜春辉于协和医学院取得医学士(MD)学位,并在毕业后留校担任细菌免疫助教。1937年,颜春辉获洛克斐勒基金会奖学金,前往多伦多大学卫生学院(School of Hygiene)进修并取得公共卫生硕士学位。随后,颜春辉前往欧美诸国参访当地医学教育与公共卫生设施,复于1942年返回协和医学院担任教职,又于后来转任北京大学医学院细菌科主任,并陆续兼任南京中央卫生实验院研究员与北平检验人员训练班主任等职位。[1]

1946年,颜春辉奉中华民国卫生部命令返台视察并提交考察报告[1]

官僚生涯

[编辑]

1948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制为台湾省政府,颜春辉被任命为台湾省政府卫生处处长,并担任该职位至1962年7月。在二次世界大战的洗礼下,台湾的医疗院所及设备几乎全毁,疟疾霍乱传染病四处横行;因此,颜春辉开始重新建立卫生工作体系及推行防疫措施。[5]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协助下,颜春辉于各乡镇推动设立卫生所,又于各县市推动设置卫生院,使得公共卫生政策及服务得以普及,并使天花鼠疫狂犬病等传染病逐渐绝迹。[1]

1963年,颜春辉应世界卫生组织邀请,于印度中东非洲地区任职防疫顾问,复派驻巴基斯坦任代表,其后又于该组织日内瓦总部掌管流行病部门。

1971年,颜春辉应总统蒋介石征召,返台筹组卫生署;同年3月17日,他出任行政院卫生署首任署长,直至1974年6月25日方卸任。[1]

教学研究

[编辑]

卸下卫生署长职务后,颜春辉在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国防医学院高雄医学院中国医药学院等校担任公共卫生课程兼任教授,并出任中华民国寄生虫防治会、台湾妇幼卫生协会、中华民国公共卫生学会[6][7]、美国医药在华促进会等单位之重要职位,长期致力于公共卫生学及细菌免疫学的研究。[1]

纪念

[编辑]

奖学金

[编辑]

另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张淑卿. 開拓臺灣與國際醫學交流─首任省衛生處處長顏春輝 (PDF). archive.is. 2017-10-05 [2017-10-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05). 
  2. ^ 2.0 2.1 郑佩雯. 《白袍與工程帽──先行者的身影》.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秀威资讯. 2021-11: 189–199. ISBN 978-986-5487-54-6. 
  3. ^ 台湾人士鑑. 台湾新民报社. 1937 [2017-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8) (日语). 
  4. ^ 台灣人士鑑. 兴南新闻社. 1943 [2017-11-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8) (中文). 
  5. ^ 資源導覽:衛生處處長顏春輝工作報告:一、傳染病防治:1.法定傳染病防治;2.寄生蟲病防治;3.其他傳染病管理;二、推行國際衛生合作事業:1.結核病防治;2.砂眼防治;3.防虐;4.性病防治;5.白喉;6.推行婦幼衛生;7.試行綜合公共衛生計劃;三、環境衛生:﹙一﹚給水改善;﹙二﹚市鎮垃圾設廠處理;﹙三﹚鄉村環境衛生示範;﹙四﹚商業環境衛生之改善與乳、肉衛生之實驗改善;﹙五﹚飲水水質改進與管制;﹙六﹚調訓衛生院﹙所﹚現職環境衛生人員、保健員、衛生稽查員、水質檢驗員、放射物質檢驗人員及地方衛生工程人員;﹙七﹚工業衛生;﹙八﹚病媒管制;四、飲食物品衛生管理:1.食品衛生法令之修正;2.重要飲食物品之管理;3.食物中毒申報制度之建立;4.罐頭食品衛生管理;5.鮮乳之衛生管理;五、醫政:1.修正醫院組織規程及重新調整員額分配事項;2.修正醫院人員任用制度;3.整頓醫院業務及管理;4.確立醫療成本計算制度;5.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之研究與厘訂事項;6.建築及設備等標準之檢討與研訂事項;7.羅致人才及提高醫療內容暨改善服務態度事項;8.醫院對外關係之檢討與改善;六、藥政:1.藥商管理;2.藥品管理;附表一:衛生工程;附表二:堆肥工廠;附表三:商業環境衛生;附表四:改善鄉村環境衛生;附表五:工業衛生;附表六:環境衛生人員訓練;附表七之一:本所各水質實驗中心歷年檢驗水廠水質結果統計;附表七之二:本所補助重要縣市衛生院辦理公井及國校用水檢驗結果統計表;附表九:各縣市﹙局﹚衛生院偽藥檢查統計表。. 中央研究院数位典藏资源网. [2017-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6). 
  6. ^ 含任卫生署署长期间,曾出任该公共卫生学会首两届理事长(1972年至1981年),见 歷屆理事長紀念佳言. 台湾公共卫生学会. [2018年12月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8月4日) (中文(台湾)). 
  7. ^ To:毛秘書長義方 (共8頁) (PDF). archive.is. 2017-10-05 [2017-10-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05). 
  8. ^ Dr. Chun Hui Yen & Wang Pei Yen Scholarship Fund - Funding Opportunities. Johns Hopkins Bloomberg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2017-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6) (美国英语). 

外部链结

[编辑]

阅读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