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林益世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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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已经由新闻、媒体机构作为内容来源所引用。引用这篇条目的文章是: 社会中心叶立斌于2012-07-04所发表的《林益世涉贪后 维基百科条目被修改近300次!》,出自nownews。 请同时到Wikipedia:新闻报导引用维基百科的内容处加入有关资料。(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仅限于放在条目讨论页的页顶。) |
此条目已经由新闻、媒体机构作为内容来源所引用。引用这篇条目的文章是: 曹明正、吴江泉于2012-07-04所发表的《林益世维基百科8天翻修267次》,出自中国时报。 请同时到Wikipedia:新闻报导引用维基百科的内容处加入有关资料。(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仅限于放在条目讨论页的页顶。) |
内容不中立
[编辑]中立观点是维基百科的基本原则,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从政理念”与“财产申报”两段落是林益世涉贪之后才加入的,明显有意讽刺其批评陈水扁涉贪时之言论与其行为矛盾。请参考维基百科正式方针中的让事实自己说话。 另,“被控贪渎收贿遭侦办”段落内容包含许多新闻内容片段及所谓“网友”回应,不符合维基百科中立观点的撰写方式。请参考有关生者传记的批评与赞扬。James8312201 对话页 2012年7月2日 (一) 14:30 (UTC)
- 1.“从政理念”一段摘自传主自己的文字,“财产申报”一段则取材自传主依法需向监察院申报并经公布的资料,俱引述自可查证之台湾主要媒体,除了一句时点提示,并无其他评论文字,正是“让事实自己说话”的几近第一手资料。我看不出在他被揭发前或揭发后加入有何关系,基于什么逻辑让一周前加算中立、这周加就算不中立?又哪里违反维基百科的正式方针了?
- 2.至于“网友回应”的部分,既非直接取材自BBS或某某论坛,而是已经多个跨蓝绿的台湾主要平面、广电、网路媒体所报导,那就符合维基对可靠来源的要求,是具关注度、反映台湾舆论的客观事实。如果你发现有符合以上出处标准的其他不同观点,自可一并加入接受维友公评。
-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7月2日 (一) 15:17 (UTC)
- 1.关于第一点我补充说明。如果“从政理念”一段内容真的是要表达林益世先生的从政理念,那请补充其他部分(我相信林益世先生不只有一种理念),而非单独挑出有关清廉的片段作为讽刺之用。“财产申报”当中的高达两字明显有指出与其涉贪之间的关联,维基百科应该避免引导读者思考,让读者自己决定。
- 2.关于“8300”或“014”等片段我没有问题,因为三个来源中皆有报导,确实是具关注度。但是我认为有关网友改编歌词的片段,仅由苹果日报报导,一样也是由媒体取材自BBS等论坛,是否真正反映台湾舆论事实,内容是否真正适合维基百科的论调,有待维友公评。
- 希望在以上问题解决之前,请所有维基编辑者勿移除页首有关中立性论调疑虑的模板。James8312201 对话页 2012年7月3日 (二) 02:16 (UTC)
- 1.欢迎兄台与任何人补充。2.改编歌曲第一则没问题;第二则只有苹果日报报导,已移除,编入者如有意见,可参与讨论。 -- WildCursive(留言) 2012年7月3日 (二) 03:36 (UTC)
没有所谓不中立可言。话是他自己说的,可不是维基编造出来的,所谓的让事实自己说话,莫过如是。所谓中立,并不是两边各打五十大板才叫做中立。今天我们节录出他对于廉洁的看法,就是最好的让事实说话。 否则依照阁下的论调,我编辑希特勒的罪行时,岂不是要挂上中立度模板?就因为我们没有提及他的优点?幻灭似影(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00:50 (UTC)
是否罪犯只能由法院判定
[编辑]即使是个人已经认罪的,从逻辑上也无法保证其确实曾犯罪。请暂别再加入台湾罪犯的分裂--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12年7月2日 (一) 18:04 (UTC)
有关贪污案的部分太冗长
[编辑]读起来像二次新闻了
- 因为是新闻事件啊,是现在正在侦办中的大案啊,当然会这样啰Mapayna(留言) 2012年7月4日 (三) 09:53 (UTC)
- 建议把贪污案的部份独立成一个条目。这已经是连续数天关注的焦点。--ITWN(留言) 2012年7月5日 (四) 05:24 (UTC)
是否有必要申请半保护?
[编辑]有些编辑不太恰当。Kanashimi(留言) 2012年7月6日 (五) 11:32 (UTC)
- 不恰当部分可以编修以符合方针,如果后续出现编辑战再申请也不迟。
122.118.25.49(留言) 2012年7月6日 (五) 12:21 (UTC)
几个疑问
[编辑]1.林益世的重要性有大到要用这么长的篇幅介绍吗?维基百科不该变成流水帐备份站!
2.既然已创立新条目专门详细介绍林益世犯罪案,那么在本条目开头提到概要也就够了,否则就应该把针对林案的新条目删除,怎么会两个条目都同时又细述林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