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第二次江陈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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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旗争议[编辑]

IP用户61.216.3.126君,在国旗争议加入“但实际上警方在媒体面前公然要求民众收起中华民国国旗(此行为违反中华民国刑法)。”一段文字,暂时取下。并非本人反对这段描述,而是目前的文字缺乏来源,也不太符合百科的格式。

建议详述事件的经过,譬如时间和人物名称等,同时提供引用来源。而带有评论感的“此行为违反中华民国刑法”一句,或许可以引用政治人物的声明,或者明确指出违反了哪一条刑法。如此写入条目中,更可提升本条目的质量。--Kleistan (留言) 2008年11月4日 (二) 17:16 (UTC)[回复]

为何要用60%+的篇幅来描述抗议与反对的声音??[编辑]

而且写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细节,难道这些比会谈的成果更为重要?难道为了部份想独立的台湾人两岸就不作交流了?--User:58.16.117.194,2008年11月4日 (二) 21:27

  • 印象中,60%是绿营中文维基作者里的比例--程总陈林 (留言) 2008年11月5日 (三) 03:54 (UTC)[回复]
    • 我不知道你这60%怎么来的,但我知道如果你不参加编辑的话,那你也不会成为剩下的40%。—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5日 (三) 03:59 (UTC)[回复]
      • 根据字元数统计,当前本条目总字元数为9234,其中反对与抗议相关内容的字元数为3970,占总条目42.99%。所谓六成之说,实在夸大。
      • 我不同意User:58.16.117.194的说法,从“有抗议的声音”直接导出“两岸不做交流了”,逻辑上跳跃太远。在台湾,抗议声浪是本次会谈非常显著的一个部份。台湾社会确实有许多反对的声音,根据远见杂志民调,有三成台湾人反对这次的会谈,当然不可忽视他们的声音。
      • 但也谢谢User:58.16.117.194的意见,当前的内容,抗议部分确实较为琐碎,应该加以增删,多凸显抗议者的理念。同时也可以增加协商对两岸关系的影响等内容。总之,大家一起参与提升本条目质量吧。--Kleistan (留言) 2008年11月5日 (三) 04:29 (UTC)[回复]

敢问中立性争议在哪里[编辑]

敢问中立性争议在哪里。本条目无论是各方观点,或者描述方式,应该都符合中立原则。--Kleistan (留言) 2008年11月5日 (三) 04:12 (UTC)[回复]

上面说的比例问题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11月5日 (三) 04:34 (UTC)[回复]
我也不认为中立性有问题,内容(甚至比例)都是来自于台湾本地各家媒体的可考叙述。至于对岸观点,也得由对岸提供可考的媒体资讯。 -- DarkRanger (留言) 2008年11月5日 (三) 10:55 (UTC)[回复]
本条目当前之内容完全符合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方针的要求,亦即无偏见的、中立的观点与叙述,将争辩内容刻画描述出来。因此我要求撤除中立性争议模版。--Kleistan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09:25 (UTC)[回复]

11月5日晚间,陈云林于晶华饭店用餐后,遭绿营率众围困中[编辑]

这个维基写的都是2手资料,不是现场直击,相片都无张[编辑]

异议。维基百科不是新闻报导,编修需要遵守规定—David K. Narusegawa(奈留党主席)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05:52 (UTC)[回复]
这位朋友也许还不了解维基的写作方针,根据Wikipedia:可供查证,维基百科的条目内容必须提出可靠的引用来源。同时根据Wikipedia:非原创研究,个人原创的内容不可以发表在维基百科中(除非个人的创造在具有公信力的媒体上发表,于提供来源情况下可被写入)。
也就是说,所有的维基条目,按照方针的规定,本来就必须是二手的。--Kleistan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07:05 (UTC)[回复]

有关新闻的引用[编辑]

有关新闻的引用建议尽量使用{{Cite news}}模板,以添增诸如记者、日期、存取日期等资讯。另外,处理由平面媒体(联合报、中国时报)的新闻来源时,建议加上报纸版号(用page参数),因为通常平面媒体在网路上的新闻只会保留数个月,还是需要平面方面的可查阅资讯以供未来查证的需求。 --笨笨的小B | 到狗窝聊天 2008年11月6日 (四) 14:02 (UTC)[回复]

谢谢你的建议,我尽量来改。--Kleistan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14:40 (UTC)[回复]

圆山饭店下方台北市立美术馆前,暴民持续集结中[编辑]

  • 警方在圆山饭店下方,中山北路的台北市立美术馆前设警戒线,暴民是由民进党的立委,下午带往圆山饭店的。
  • 蔡英文于11月6日晚间发布声明表示,由民进党所主办的呛马围城行动已经在晚间5时30分结束,“所有经由民进党所动员的群众都已散去”。
  • 汽油弹?(已现行犯逮捕)泼粪?扔石块?暴民里有自称未成年?警方再度集结约1000名警力,准备第3波驱离。
  • 民视记者不顾人身安全,于现场对于警方的极不友善报导(涉嫌挑衅),导致警方在手持警棍进行强制驱离,进行报复。(在现场的其他媒体记者,则无任何一人受伤)
  • 现场持续开打中……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16:59 (UTC)[回复]
User:P1ayer老兄,这里是讨论页,不是网路实况转播版。关注这个条目的话就帮忙扩充内容吧。--Kleistan (留言) 2008年11月6日 (四) 17:15 (UTC)[回复]
被警察抓到的,有国民党名律师之子,又再度证明国民党的传统就是派人装暴民,二二八如此、美丽岛如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8.168.42.175对话贡献)加入。
上面这个P1ayer的嘴脸真恶心!
请问一下P1ayer,如果有人不爽你的言论,可以殴打人吗?这些警察殴打记者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而且是在藉公务之便犯罪!本来就应该撤职并立刻起诉、定罪,为什么你要替他们说话!

“权宜轮”是什么?[编辑]

看不懂这个词,请台湾朋友补充一下解释,或者新建此条目详细说明。-percyboy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00:23 (UTC)[回复]

:权宜轮是二战之后流行的一种船舶登记制度。船商为了规避必须雇用一定比例本国船员的规定,或为了规避最低工资规定,把船籍登记入如巴拿马和塞浦路斯等开放外国船舶登记入籍的国家,以逃避本国法令约束。权宜轮还有一个好处是可以通过某些禁航区。目前巴拿马是权宜轮最多的国家,你如果到港口去张望一番,很多不同国家的船舶(譬如以中文命名的船,或写著XX丸的日本船),都挂著巴拿马国旗。--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8年11月28日 (五) 04:19 (UTC)[回复]

这个词是台湾特有的吗?搜索结果大多都是台湾网页,少数简体网页也是和此次陈江会谈有关的新闻。而且“权宜”二字似乎也跟台湾问题有关[1]?觉得它应该有个专门的条目。-percyboy (留言) 2008年11月29日 (六) 02:20 (UTC)[回复]

权宜轮不是台湾发明的作法,美国跟日本都有。说不定大陆翻译的名称不同,所以才会只查到台湾的网页?两岸关系特殊,用权宜轮对航可能是意外的收获。这确实值得建一个条目。--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8年11月29日 (六) 04:17 (UTC)[回复]


国民党共产党很可恶的是,限制权宜轮直航;过去为了规避政治问题,两岸的海运直航全部用权宜轮,订一个条约以后本来没有限制船只的变成有限制了,这种开放只能算是笑话。118.168.28.222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6:02 (UTC)匿名者[回复]
1.讨论页不是您发表个人意见的论坛。
2.请不要在条目中加上个人主观性的评价字眼,这属于破坏行为。
3.您的看法应该不难找到既有的报导或评论支持,欢迎您将符合维基百科:可供查证规范的内容增添到条目中。也就是说,您可以引用既有的报导与评论,在条目中增添某一立场的评价。但未提供来源而带有主观判断的编辑内容是不合规范的。—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7月24日 (五) 21:08 (UTC)[回复]
您无法面对现实吗?现实就是中共对台湾经济只是扯后腿,故意增加台湾贫富差距及增加受顾者的痛苦指数。118.168.32.61 (留言) 2009年8月4日 (二) 03:57 (UTC)匿名者[回复]
“中共对台湾经济只是扯后腿,故意增加台湾贫富差距及增加受顾者的痛苦指数”是一种价值判断,您个人的意见私底下我予以尊重,但编写维基百科请遵守维基的规则,前面已经为您提供连结了。您这个意见绝对不难找到引用来源,请花一点功夫去找吧。另外提醒您,编辑战将导致条目遭到封禁。—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8月4日 (二) 05:14 (UTC)[回复]
补充:如果有用户在条目中写道“两岸直航对台湾有利无弊”而未提供来源,我们同样也可以将之删除。这不是立场问题,而是维基百科规则问题,请详查。—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8月4日 (二) 09:33 (UTC)[回复]

“海运直航协议反而让减少台资船通航中国的机会”及“台资砂石船因此受到更不平等的待遇”也是事实,删除时应三思,并适度避嫌[编辑]

海运直航协议对台湾的弊病已经被删掉一些,这一些算是非常重要的资料;由删除的内容及删除者的国籍来看,这有替中共政府喉舌、和谐掉一些事实的嫌疑,请避嫌。

1.留言请签名。
2.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任何国籍和立场者都能撰写,无所谓避嫌。重点是撰写的内容必须符合可供查证原则。
3.若被删除的内容具有可供查证来源(譬如以脚注方式提供出处),请自行重新贴上并与删除者沟通;若被删除之内容并未提供来源,请在重贴时补上来。--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3月26日 (四) 02:10 (UTC)[回复]
要求来源及签名并不过份,但是其他说法只是再规避事实,让维基百科变成中国粪青百科。118.168.32.61 (留言) 2009年8月4日 (二) 03:54 (UTC)匿名者。[回复]

“中国”和“台湾”?“两国”?[编辑]

全文多处以中国称呼中国大陆,称两岸为“两国”?unsonique (留言) 2009年12月22日 (二) 10:31 (UTC)[回复]

如果中共及中国人能主动且大声的在国际澄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是一个地区,那可以不使用两国来称两岸关系;不然你的说法是对台湾的侮辱,其严重性与种族歧视相同!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第二次江陈会谈中的2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10日 (五) 01:2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