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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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条目
[编辑]《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为从未实现的计划,而为一些在历史上从来不存在的县如省三县、沧海县建立条目是否有其必要?且看这些条目的内容实在大同小异,仅让人感觉是浮烂制造条目,只需要在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中以一表格即能完整表达所有内容。在客观上,这些也难以扩充内容,差不多祇能维持小作品(stub)状态,还不如合并至主条目来得简洁易读,不是吗?--Koika (留言) 2009年9月7日 (一) 17:12 (UTC)
同意上述,未施行的计画实无创建条目之必要,除在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中整理表格外,另建议将与日治时期的郡规模相同之县合并至该郡,例如东石县合并至东石郡,雾峰县合并至大屯郡等。德家里 (留言) 2009年9月13日 (日) 13:38 (UTC)
- 忘了另外提一点,其实国民政府在确定今日的行政区前,曾先后有过4至5套方案。唯此条目均未提及,官易使人误以为仅此一个草案。五套方案各有不同划法,如果都还要为这些历史上不存在的行政区建立条目,就真的复杂过度了!--Koika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9:56 (UTC)
征求共识
[编辑]大家认为好不好把爽文市、梧栖市、罗东县、七星县、淡水县、员林县、北港县、曾文县、延平县、凤山县 (民国)、省三县、中坜县、沧海县、竹南县、福星县、大甲县、丰原县、雾峰县、鹿港县、北斗县、斗六县、清芳县、东石县、北门县、渊亭县、东港县、凤林县和恒春县等等,全都合并到台湾接管计划纲要地方政制?
熟悉台湾地理和行政区划的朋友请涌跃提供意见--210.6.210.81 2009年9月8日 (二) 19:21 (UTC)
- 有条件同意,但是要把上述所有的内容纳入--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9月9日 (三) 13:32 (UTC)
- 其中许多都有基本内容、参考资料及跨语言连结。不宜合并。—RalfX(议) 2009年9月9日 (三) 13:46 (UTC)
(+)支持,上述条目大部分的实质内容都只有2-300位元,且内容高度重复,大体上是依照这样的结构:
位于台湾南部的XX县,主要是由台湾日治时期的XX郡改制而成。1945年10月,因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认为该政制不符实际,因此“台湾接管计划地方政制”并未全面实施,而二级县的XX县也未列入实际执行的行政区划。1950年,因国共内战失利而迁台的中华民国废止此政制,XX县之行政区划亦被废止。
此外参考文献完全一样。综合以上原因,应该合并。—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9月11日 (五) 05: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