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电脑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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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脑玩家
[编辑]电脑玩家游戏杂志已经停刊两年了,如果游戏条目引用它的文字,改写幅度又不够大的情况下,还会有侵权的问题吗?--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1:26 (UTC)
- 即使杂志已经停刊,版权依然为作者或杂志社所有,除非版权由于时间流逝而转移。-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1:32 (UTC)
- 所以比如说轩辕剑三的游戏评析是杨淳婷是撰写的,就算杂志社解散了,那篇文章版权还是杨淳婷的吗?--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2:58 (UTC)
- 那要看当时的具体授权协议。举个例子,村上春树的作品在中国大陆最初是授权给漓江出版社的,后来授权转移到上海一家出版社。但是作为作者本身,并没有由于漓江的授权停止而失去著作权。不过话说回来,改写那东西难度应该不高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3:06 (UTC)
引用而已,如果不是全文照抄,就没有什么侵权问题吧。--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16日 (六) 00:56 (UTC)
知道两位的意思,不过想要将参考的资料,改写到完全看不出是参考的资料的味道,真的很难。--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13:56 (UTC)
- 再看看,原来是引用。如果只是一句话,引用了做参考,相信问题不大。但如果是大篇幅“借用”估计不行。—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14:00 (UTC)
茶壶看有的书引用别的书,都是四五句以上,在WIKI上写条目,就不能像书籍那样引用吗?如果是的话,那是多少句,就有需要改写呢?--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22日 (五) 06:44 (UTC)
- 实在抱歉,现在才看到补充的留言。因为我没有对比原本的内容,很难说有多少句需要改写,我只想强调一下,其实改写真的不是很难。比如说“赛特和妮可回到了法兰西,过着性福的生活”(误)可写成“赛特和妮可一起回到了法兰西国,安享性福的日子”-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4:57 (UTC)
- 如果以近期创建的游戏条目守护者之剑II 伊格丽亚之章来说,有人指出游戏背景及主角介绍一节基本上和人民网及百度相同,茶壶已经试著改写了,不知道是否已经脱离侵权的灰色地带?--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5:49 (UTC)
- 想当初以为直接引用游戏杂志(公元2000年)就好了,没想到那样的内容,早就成为百度或其他网站的资料了。--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5:52 (UTC)
- 很高兴你可以制作守护者之剑的条目。只是这个条目的内容还是倾向于杂志介绍,而不是百科全书。注意,不要拿百度百科跟维基百科比。比起百科全书,百度更像一个垃圾堆。这是在中国大陆的我们的一种看法。此外,你的条目还是略为欠缺中立性。建议你去看看优良条目特色条目怎么写。守护者之剑2这边我能帮你尽量帮你改。—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6:04 (UTC)
- 想当初以为直接引用游戏杂志(公元2000年)就好了,没想到那样的内容,早就成为百度或其他网站的资料了。--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5:52 (UTC)
- 这个条目是用1期《电脑玩家》和2期《Mania游戏玩疯志》来的,加上茶壶本身没有玩过这个游戏,自然条目上会有杂志风格的倾向,至于条目的改进,由于手上资料缺乏,如果要去找相关资料,得要花费不少时间,所以短期目标,茶壶希望这个条目,不要侵权就好了。--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16:07 (UTC)
茶壶正在编写凯撒大帝III,先在User:Mouse20080706/暂存区编写,内容部分试著翻译英文版,不过觉得英文版介绍的太过琐碎,茶壶就挑一些重要的来编写。
关于游戏图片可以用萤幕截图的方式吗?如果不行的话,再用照相机拍摄来上传图片。--茶壶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7:55 (UTC)
- 屏幕截图是可以的,只是只能够放在中文维基这边,而不能放在维基共享资源,且需要在版权说明方面写明清楚版权来源(一般是游戏公司自己,例如copyright 2011 EASPORT)。—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14:45 (UTC)
- 那如果是用照相机拍摄的话呢?版权方面也需要填写清楚?--茶壶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15:05 (UTC)
- 这个我可以举一个例子。元维基方面有个投票,其中有一幅截图是维基百科的图,上面刚好有个Pocketmon的商标,于是在下面的版权说明方面就分为两部分标示,一部分说明这张截图是维基百科的协议,但下面一部分仍然注明其上面的Pocketmon商标是版权所有。所以即使是照片,只要其内容还是版权所有,那该照片所显示的内容,也就是你拍摄到的游戏画面理论上仍属出品方版权所有。顺带说明一下,无论版权是Copyright还是Copyleft,都是需要注明清楚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15:3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