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Naivensi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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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卍田卐JC1 2013年9月13日 (五) 08:22 (UTC)[回复]

2018年5月[编辑]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阁下的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这里不是新华社官媒,不要在国名乱加框号。--Outlookxp留言2018年5月10日 (四) 23:38 (UTC)[回复]

此用户并未被封禁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为什么被封禁?台湾是个独立的国家,为什么要用“日治台湾”?台湾既然是个独立的国家,那么日本殖民统治的时期,是为窃取,应为“日据台湾”。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00。--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4日 (二) 06:42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核查封禁纪录后,发现阁下未有被封禁。如确实或仍未能够编辑维基百科,请连同封禁资料一并再次提交申请,以便核查及提供协助。谢谢。
  已由其他管理员解封。
  处理人:AT 2018年9月9日 (日) 14:18 (UTC)[回复]
  1. Naivensimple=165.246.156.152[1]、128.107.241.176[2]
  2. 165.246.156.152=110.52.251.59[3]、110.52.254.152[4]

从之前110.52.251.59[5][6]、110.52.254.152[7][8][9],你再用Naivensimple用户被我警告后,你除这外[10]就改用165.246.156.152[11][12]、128.107.241.176等乱搞,行为与条目都同。--Outlookxp留言2018年9月5日 (三) 00:23 (UTC)[回复]


最下方四个 ip 地址,只有第一个是我,其它的我没见过,我请问您是用什么原理“确认”“165.246.156.152、128.107.241.176 = 110.52.251.59、110.52.254.152”的?

因为四个 ip 做过相同的编辑?是不是只要做过相同的编辑,不符合您预期的编辑,您就认定所有做相同编辑的人,都是一个人?

还我是新华社的。。新华社没必要请人做这种无用功。。因为维基百科被挡在了墙外。。

至于台湾问题,技术上讲,Chinese Civil War (中国内战)并没有结束,并没有签订任何停战协议,所以,“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不能出现在同一个页面中的,因为这不符合事实。您让维基百科宣布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我都没有任何意见。您把维基所有页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成“中华民国大陆地区”我也没有意见,但把“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两个相互矛盾的主体放在同一页面,逻辑有问题,不符合事实。

至于“日治台湾”就更不符合事实了,台湾是被日本用武力威胁从大清国抢走的,这不是“据”吗?哪里来的“治”?

至于台湾不是一个国家,这个也是事实。台湾可不可以要求独立?可以,这是台湾人民的自由。民进党是追求台湾独立的政党,并且掌握立法院多数席位。可以通过在立法院推动台独立法,正名立宪,也可以退一步推进独立公投。至于其他国家承不承认,总要先做了才知道,台湾才有立场像加泰罗尼亚那样号称“台湾是个国家”。

我用 ip 地址查询网站查了一下, 128.107.241.176 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 cisco.com的ip,美国没去过。 110.52.251.59 与 110.52.254.152 都是是湖南岳阳市联通的ip,湖南我也没去过。

165.246.156.152、128.107.241.176 165.246.156.152=110.52.251.59、110.52.254.152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00。--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5日 (三) 06:02 (UTC)[回复]


“从之前110.52.251.59[5][6]、110.52.254.152[7][8][9],你再用Naivensimple用户被我警告后,你除这外[10]就改用165.246.156.152[11][12]、128.107.241.176等乱搞,行为与条目都同。--Outlookxp(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00:23 (UTC)”

以上是您给出的封禁理由,请您解释一下,“行为与条目都同”是什么意思?哪些行为?哪些条目?您不应该都列出来吗?

难道因为其他地区的其他人与我对事实的认定相同,您就可以胡乱认定做出相同编辑的人都是一个人?您不觉得您的逻辑有问题?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00。--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5日 (三) 14:07 (UTC)[回复]

提醒[编辑]

请不要滥用禁封申诉模版,有什么内容全部写在一个模版内,不然这样有点骚扰。--Cohaf留言2018年9月6日 (四) 02:06 (UTC)[回复]


"请不要滥用禁封申诉模版,有什么内容全部写在一个模版内,不然这样有点骚扰。--Cohaf(留言)" 刚开始使用维基编辑,就被 管理员Outlookxp 以不能够说服我的毫无逻辑的理由彻底无限期封禁了,我现阶段能够找到的申诉途径就是申请复核。 有什么内容全部写在一个模版内,指的是什么模版?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00。--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6日 (四) 09:26 (UTC)[回复]

此用户并未被封禁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Naivensimple=165.246.156.152[1]、128.107.241.176[2]

165.246.156.152=110.52.251.59[3]、110.52.254.152[4]'斜体文字 从之前110.52.251.59[5][6]、110.52.254.152[7][8][9],你再用Naivensimple用户被我警告后,你除这外[10]就改用165.246.156.152[11][12]、128.107.241.176等乱搞,行为与条目都同。--Outlookxp(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00:23 (UTC)''


以上是我申请复核后,管理员Outlookxp给出的回复,对此我提出如下疑问:

1.110.52.251.59的编辑是在2015年4月2日 (四) 03:34以及2015年4月2日 (四) 04:24 做出的; 110.52.254.152的编辑是在2015年3月18日(三) 07:54以及 2015年3月18日 (三) 07:552015年3月19日 (四) 01:18做出的; 请注意时间差,以上两个差半个月,而我自己的ip 165.246.156.152 编辑时间是在2018年8月7日 (二) 09:35。 所以,一个人跨越三年半之后,突然想起自己三年半之前对某条维基百科的改动被人退回了,然后换个IP,给它该回去?逻辑在哪里?以这种理由为借口,太明目张胆的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的意识形态服务了吧,这难道不与维基百科中立的立场相左吗?

2 请给出128.107.241.176 乱搞的证据,以及128.107.241.176 = 165.246.156.152 的证据,空口无凭。仅凭几个相同编辑,就毫无逻辑的断定是傀儡而无限期封号,更是没有逻辑。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26。--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8日 (六) 07:55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核查封禁纪录后,发现阁下未有被封禁。如确实或仍未能够编辑维基百科,请连同封禁资料一并再次提交申请,以便核查及提供协助。谢谢。
  已由其他管理员解封。
  处理人:AT 2018年9月9日 (日) 14:18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Pictogram voting abstain.svg经核查封禁纪录后,发现阁下未有被封禁。如确实或仍未能够编辑维基百科,请连同封禁资料一并再次提交申请,以便核查及提供协助。谢谢。
 已由其他管理员解封。
 处理人:AT 2018年9月9日 (日) 14:18 (UTC)

以上是管理员给我的回复,说我已被解封,但以下是我尝试编辑页面时,出现在我屏幕上的内容,到底谁真谁假

您现在使用的IP地址目前不能编辑维基百科 您可以浏览页面,但不能编辑或建立页面 目前,IP地址“165.246.156.152”已被Outlookxp封禁,而您正使用这个IP地址。该IP地址被封禁的

封禁理由: 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Naivensimple、110.52.251.59、110.52.254.152、128.107.241.176 这次封禁的结束时间是:2020年9月4日 (五) 12:08 (UTC)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26。--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21:10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您自己已经间接承认了ip用户就是您自己,不然怎么会出现您帐号尚未被封禁,但是却受制于ip被封而无法编辑的情况出现呢?另外,请勿滥用封禁申诉,直接留言就好,感谢合作。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请申请WP:IPBE。不过就阁下编辑而言,阁下必须承诺不再更改地区用词字眼,否则封禁不会取消。--Yangfl留言2018年9月11日 (二) 08:52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请申请WP:IPBE。不过就阁下编辑而言,阁下必须承诺不再更改地区用词字眼,否则封禁不会取消。--Yangfl(留言) 2018年9月11日 (二) 08:52 (UTC)

1.以上是管理员Yangfl的留言,我还是想问,封禁我IP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说我是傀儡,那么各位管理员给出的理由显然不成立。既然不能证明我的IP是傀儡,为什么还要封禁我IP?这不用给个说法吗? 2.必须承诺不再更改地区用词字眼,这条的根据谁定的?在哪里定的?什么时候定的?还请管理员赐教。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26。--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11日 (二) 10:40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同上。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对于必须承诺不再更改地区用词字眼,见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峡两岸政治。--Outlookxp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05:4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所以你们承认你们的指控有问题,但就是不把我的ip放出来是吗?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26。--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12日 (三) 11:25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同上。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对于必须承诺不再更改地区用词字眼,见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峡两岸政治。--Outlookxp(留言) 2018年9月13日 (四) 05:45 (UTC)

管理员以上的说法,真是简单又冠冕堂皇。我被封禁是因为我在庄秋雄、林明成、陈明忠的页面进行了编辑,将“日治时代”编辑为“日据时代”。跟台湾地区用词字眼中的描述没有任何关系。我的编辑是管理员Outlookxp你亲自退回的,不要假装你不知道。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126。--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13日 (四) 06:4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同上。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1. “对于必须承诺不再更改地区用词字眼”,这是Yangfl所告诫你的。你多次用中国台湾,这不合维基的方针,且还用IP傀儡。未见你为此道歉过。此外,在同领域条目作同样的事,这难说是巧合。
  2. 日治是以前台湾社群所达成的共识,因日本是有签定条约,有其法律。—Outlookxp留言2018年9月15日 (六) 10:0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对于必须承诺不再更改地区用词字眼”,这是Yangfl所告诫你的。你多次用中国台湾,这不合维基的方针,且还用IP傀儡。未见你为此道歉过。此外,在同领域条目作同样的事,这难说是巧合。

日治是以前台湾社群所达成的共识,因日本是有签定条约,有其法律。—Outlookxp(留言) 2018年9月15日 (六) 10:05 (UTC)


回应:对于以上指控,我已经做出说明。我有什么理由于三年半后想起三年半前的某条维基百科被退回,然后换个IP改回去?您自己的傀儡说,您自己信吗?我的账户被您封禁之前,您退回了哪几条您自己不知道?不记得?那我帮您回忆一下,我把“日治台湾”改成了“日据台湾”,总共三条,您可是一条一条退回的,您不记得啦?呵呵


说声抱歉,我错了就可以解封,为何不要呢?--Cohaf(留言) 2018年9月15日 (六) 10:11 (UTC)



回应:我没错,为什么要说抱歉?

好嘛,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权力真是大,一会儿无限期封禁用户,一会儿只封IP,一会儿又变回无限期封禁账户,直到你做出某种政治承诺,即使这种承诺与事实不符,与个人观点不和!!!维基百科,自称自由的百科全书,自由在哪里?我看是只有管理员才有自由吧!对所有的用户施行专制,您们这种专制比中共可高级多了!您们这是披着自由外衣的专制,可以媲美希特勒啦!!!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17日 (一) 17:2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同上。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所以为了不让我轻易找到复核的按钮,现在除了把我的账户、IP封禁以外,连所有维基条目内的[编辑]按钮也不对我显示了吗?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19日 (三) 06:5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同上。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的确还不愿意认错。您被禁封了,所以不能编辑条目,认错后,解封了,就能如常编辑条目,为何不要呢?--Cohaf(留言) 2018年9月19日 (三) 07:02 (UTC)

做错事情的不是我,我为什么要认错?我错在哪? 违心的承诺做不出来。做人要有基本是事实认知,也要有基本的气节。不像outlookxp管理员,瞎编乱造的理由用起来得心应手。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19日 (三) 13:43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同上。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1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经核查封禁纪录后,发现阁下未有被封禁。如确实或仍未能够编辑维基百科,请连同封禁资料一并再次提交申请,以便核查及提供协助。谢谢。
 同上。
 处理人:AT 2018年9月19日 (三) 14:11 (UTC)

以上是AT给我复核的回复。 以下是我尝试编辑条目,出现在页面上的文字:


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编辑本页

您目前不能编辑维基百科 您可以浏览页面,但不能编辑、移动或建立页面 您的账户(即Naivensimple)已被Outlookxp封禁

封禁理由: 破坏:直到承诺错为止 这次封禁的结束时间是:无限期 如您对此封禁有疑问或异议,您可以:

对话页申诉:如果您未被禁止编辑自己的讨论页,您可以按此在讨论页阐明您的疑问或要求复核的理由。 邮件申诉:将您的用户名和申诉理由写入电子邮件,发送至管理员邮件列表。这样该列表中的管理员就会知悉您对此次封禁有所疑问或希望获得复核。请注意邮件发送可能会有延时,请勿重复多次发送。 联络管理员:联络执行封禁的管理员Outlookxp或者其他的管理员,讨论这次封禁。如果您希望使用“电邮用户”功能联络管理员,请注意您必须已于您的参数设置中设置了一个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并且尚未被禁止使用此功能。 您目前的IP地址是165.246.156.152,而该查封ID是#256387。请您在所有查询中注明此IP地址及查封ID。

请不要重新注册一个帐户或者使用匿名身份作出申诉,这将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并导致您的封禁期限被延长。


所以,两位管理员现在是在唱双簧吗?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20日 (四) 23:08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滥用封禁申诉,我给您的回应,请参考上述有一个申诉是红色,请参考该项。
  处理人:AT 2018年9月21日 (五) 06:20 (UTC)[回复]

提醒 (2)[编辑]

其实只需要道歉就可以解封了,还有不要说管理员判断不中立。AT我能说是非常中立处理事情的管理员。这样有点质疑人的说法不是很好。--Cohaf留言2018年9月21日 (五) 01:0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其实只需要道歉就可以解封了,还有不要说管理员判断不中立。AT我能说是非常中立处理事情的管理员。这样有点质疑人的说法不是很好。--Cohaf(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1:05 (UTC)

我说过,我没错,错的是管理员outlookxp,我为什么要道歉?至于封禁,明明实在持续进行中,为什么要告诉我,我的账户没有被封?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21日 (五) 01:16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重复申诉。
  处理人:AT 2018年9月21日 (五) 06:20 (UTC)[回复]

提醒(3)[编辑]

阁下的禁封理由是"直到承诺错为止",没有说我错了,抱歉,如何解封呢?--Cohaf留言2018年9月21日 (五) 03:55 (UTC)[回复]

首先,我相信阁下只是一时看不见我的回应,才不断申诉。因此,我在此重申,您可以提出申诉,但是无需每一次留言都用来申诉,只需要直接写在此页就好,否则会因为滥用封禁申诉为由剥权编辑此页的权限。其次,如果您怕我看不到的话,可以通过邮件或{{ping}}来与我联系,我很乐意解答的您的疑难。以上,谢谢。—AT 2018年9月21日 (五) 06:2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阁下的禁封理由是"直到承诺错为止",没有说我错了,抱歉,如何解封呢?--Cohaf(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03:55 (UTC)


我错哪里了?愿听详情!


首先,我相信阁下只是一时看不见我的回应,才不断申诉。因此,我在此重申,您可以提出申诉,但是无需每一次留言都用来申诉,只需要直接写在此页就好,否则会因为滥用封禁申诉为由剥权编辑此页的权限。其次,如果您怕我看不到的话,可以通过邮件或使用Template:Reply to时出现错误:并无提供用户名。模板用法见于Template:Reply to来与我联系,我很乐意解答的您的疑难。以上,谢谢。—AT 2018年9月21日 (五) 06:25 (UTC)


阁下的每次回应,我都看到了。阁下数次骗我说我的账户没有被封禁,数次与事实相反。“滥用封禁申诉”?我不断要求复核是因为我认为管理员滥用封禁,破坏维基百科的自由。管理员持续知错不改,我为什么不能持续要求复核? 至于封禁编辑此页的权力,我都不熟悉如何编辑此页,您想封,随便封。反正互联网就是这样,走过路过,都会留下痕迹。这个账户,从目前来看,管理员是不会解封了,你们封不封此编辑页,根本没什么所谓。 维基百科号称自由,却比中共还独断专行,也是天下奇闻了。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21日 (五) 15:54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经多次解释后,用户仍然执意滥用封禁申诉。
  处理人:AT 2018年9月22日 (六) 08:22 (UTC)[回复]
首先,在日治改成日据是违反WP:共识的行为,请先在社群形成共识才进行相关编辑,否则只能以违反共识为由维持封禁。其次,我并没有欺骗您没有被封,最初您无法编辑是因为您所在的IP被封,而非您的帐号被封,后来才变成您的帐号也被封禁,还望理解。其三,封禁申诉只需要提出一次,无需因为您要回应其他人,而不断再重新提出,也不是用来您控诉管理员“滥封”的工具。其四,您可以持续进行封禁申诉,但是不能同时提出多个封禁申诉(也无必要),否则与我上述所言,您最后连编辑此页的权限也会失去,因此我希望您就算要回应,就直接回应好了,不要再使用封禁申诉模板。最后,我希望您冷静下来,只要您有心贡献维基的话,我很乐意解答您的疑虑,谢谢。同时,在此呼吁其他管理员暂时不要驳回申诉或禁止其编辑讨论页,感谢谅解。—AT 2018年9月21日 (五) 16:25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首先,在日治改成日据是违反WP:共识的行为,请先在社群形成共识才进行相关编辑,否则只能以违反共识为由维持封禁。其次,我并没有欺骗您没有被封,最初您无法编辑是因为您所在的IP被封,而非您的帐号被封,后来才变成您的帐号也被封禁,还望理解。其三,封禁申诉只需要提出一次,无需因为您要回应其他人,而不断再重新提出,也不是用来您控诉管理员“滥封”的工具。其四,您可以持续进行封禁申诉,但是不能同时提出多个封禁申诉(也无必要),否则与我上述所言,您最后连编辑此页的权限也会失去,因此我希望您就算要回应,就直接回应好了,不要再使用封禁申诉模板。最后,我希望您冷静下来,只要您有心贡献维基的话,我很乐意解答您的疑虑,谢谢。同时,在此呼吁其他管理员暂时不要驳回申诉或禁止其编辑讨论页,感谢谅解。—AT 2018年9月21日 (五) 16:25 (UTC)


回应: 1.“日治台湾”还是“日据台湾”,据维基百科,并没有这样的共识。“日治台湾”词条清楚写着,又称“日据台湾”。当然了,管理员们现在去添加这条共识也是来得及。 2.“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 3.按照管理员们这样封禁账号,那么共识就是被管理员垄断了。 4.更无厘头的是,您掉回头去看,outlookxp是以什么理由封禁我账号与IP的?所以,以一个不成立的理由封禁,再以一个不怎么说得过去的理由拒绝解封,呵呵呵呵,“自由”的维基百科。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21日 (五) 18:2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重复申诉。
  处理人:AT 2018年9月21日 (五) 18:57 (UTC)[回复]
首先,请观看该条目的讨论页,绝大部分资深用户已经强调日治比日据要恰当的原因,也是目前的共识。其二,共识虽然是可以改变,但是并非强行违反,而是应该先讨论,得到新共识再来改变。其三,封禁并非垄断,而是由于您不愿意遵守共识,只要您表明停止更改行为,随时可以解封,您也可以与社群讨论使用日据还是日治,完全不受阻碍。其四,您是说您没有违反傀儡方针吗?165.246.156.152不就是您的IP么?请问怎样不成立?最后,我在此严正提醒您,不要再使用封禁申诉来回应,您可以直接打字回应,而无需使用封禁申诉模板,亦无需复制我的文字,否则基于您滥用封禁申诉原则,我很遗憾地只能限制您编辑此页。因此,如果您有意沟通的话,请停止使用封禁申诉来作回应。感谢合作。—AT 2018年9月21日 (五) 18:57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首先,请观看该条目的讨论页,绝大部分资深用户已经强调日治比日据要恰当的原因,也是目前的共识。其二,共识虽然是可以改变,但是并非强行违反,而是应该先讨论,得到新共识再来改变。其三,封禁并非垄断,而是由于您不愿意遵守共识,只要您表明停止更改行为,随时可以解封,您也可以与社群讨论使用日据还是日治,完全不受阻碍。其四,您是说您没有违反傀儡方针吗?165.246.156.152不就是您的IP么?请问怎样不成立?最后,我在此严正提醒您,不要再使用封禁申诉来回应,您可以直接打字回应,而无需使用封禁申诉模板,亦无需复制我的文字,否则基于您滥用封禁申诉原则,我很遗憾地只能限制您编辑此页。因此,如果您有意沟通的话,请停止使用封禁申诉来作回应。感谢合作。—AT 2018年9月21日 (五) 18:57 (UTC)


1.我说过,只有165.246.156.152是我的ip,其他ip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还说我是傀儡?我按照我自己意愿进行的编辑,怎么就变成傀儡啦?逻辑呢? 2.为什么不能使用封禁申诉?我的封禁一直在,系统也没有限制使用申诉。 3.绝大部分自资深用户。。。绝大部分资深用户看不懂中文。绝大部分懂中文的用户被专制的中共挡在了GFW以内,跟本连维基页面都打不开。 4.以上第三条,难道不算垄断知识,给人洗脑吗? 5.至于,您要限制我编辑此页面,按照管理员们的逻辑,这不是您随便点击一下鼠标的问题吗?用得着通知。 6.互联网时代,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自由的百科全书”,滑天下之大稽。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6387。--Naivensimple留言2018年9月22日 (六) 07:43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重复申诉。
  处理人:AT 2018年9月22日 (六) 08:22 (UTC)[回复]
您多次滥用封禁申诉,很遗憾地我只能限制您编辑此页。首先,既然165.246.156.152是您的IP,而您同时使用IP和帐号进行编辑,便已经是违反傀儡的行为,其他IP就算与您无关,也没有关系。其次,您可以进行封禁申诉,但是不能同时作多次申诉,系统没有限制,但是方针有。其三,看不懂中文?这玩笑开太大了吧,不是只有中国大陆的用户才会中文的。其四,我不知您的洗脑说从可而来,维基一直保持自由讨论,但是前题是您要遵守规定,而不是我行我素,这样的控诉在此并不奏效。其五,的确是点击一下,很遗憾您无法理解维基规定的话,我也只能依例处理。其六,共勉之。如果您有意愿贡献维基百科的话,可以通过电邮与我联系,没有的话就此打住。谢谢。—AT 2018年9月22日 (六) 08:22 (UTC)[回复]
前几天这IP 104.224.174.102也是Naivensimple[13]。--Outlookxp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00:06 (UTC)[回复]

用户查核通知[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滥用傀儡,而对阁下提出用户查核。滥用傀儡是指以违反社群政策方式使用多个维基百科帐户。该查核在Wikipedia:元维基用户查核协助请求#Zhong-Gneoz进行,提出查核的编者在此提出其理据。请确保您熟悉相关方针,然后提供您自己的理据或提出您希望由维基百科资深用户考虑的意见,以决定本查核的结果。用户查核由拥有用户查核权的用户透过技术资讯进行判断,并严格遵守元维基的隐私方针。如您与其他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共用同一电脑或网络,我们建议您在用户页简述各用户之间的关系,以免产生误会。若您一直以违反维基百科政策的方式使用多个帐户,请立即移步至用户查核请求页并进行验证。管理员通常对承诺不再干犯或无意间滥用傀儡的用户从轻处理,但维基百科社群非常重视滥用多重帐户的个案。如阁下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到IRC聊天频道寻求协助,祝编安。 MCC214#aut viam inveniam aut faciam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4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