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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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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介子(?—前65年)為西漢時期的大臣、外交官。漢昭帝年間,因當時龜茲樓蘭二國多次殺害漢朝的官員和使者,傅介子奉命出使西域,藉賞賜財寶給諸國的名義,在酒席上刺殺樓蘭王安歸,返國後以功受封為義陽侯[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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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使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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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介子是西漢北地郡義渠縣人(今屬甘肅省慶陽市),後因參軍而成為朝廷官員[1]。前代的樓蘭國王去世時,匈奴搶先得知消息,便將留在匈奴作人質的樓蘭王子安歸護送回國,立為新王。後來漢朝派使臣前往樓蘭,傳詔新即位的樓蘭王到長安朝見,樓蘭王藉故推辭而不前往。樓蘭位處西域的最東端,鄰近漢朝,當地缺乏水源和牧草,卻時常要負責擔任嚮導,送水和糧食來接待漢朝派往西域的使者,又多次受到漢朝官吏與兵卒的欺擾,因此樓蘭逐漸對漢朝產生戒懼,不願再與漢朝來往。後來,樓蘭在匈奴的離間下,數次攔殺漢使。當時樓蘭王安歸的弟弟尉屠耆歸降漢朝,將國中的內情一一透漏給朝廷知曉[2]。由於龜茲、樓蘭屢屢殺害漢朝派往西域的使者,故此在漢昭帝元鳳年間,傅介子以駿馬監的身份請求出使大宛,帶著詔書前去責問樓蘭和龜茲二國[1]

傅介子抵達樓蘭後,責備樓蘭王慫恿匈奴截殺漢朝使者時說:「大軍就要到了,君王如果沒有唆使匈奴,那匈奴使者經過這裡前往西域諸國,為什麼不向我國告知呢?」,樓蘭王對此致歉,並說:「匈奴使者剛剛過去,應當是要到烏孫,中途會經過龜茲」,傅介子到了龜茲,同樣責備龜茲王殺害漢朝的使者,龜茲王也表示服罪。當傅介子出使大宛完畢,回程返抵龜茲時,龜茲人說:「匈奴使者從烏孫回來,正好在這裡」,傅介子便率領隨行的將士一起斬殺了匈奴使者。回到京師後,傅介子把事情上奏給朝廷,漢昭帝下詔任命他為中郎,升遷為平樂監[1]

刺殺安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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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介子對大將軍霍光說:「樓蘭、龜茲多次反覆無常而未受懲罰,如此則不能使他國引以為戒。我途經龜茲時,發現國王距離人群很近,相當容易得手,我願意前去刺殺他,以此向各國樹立威信」,霍光說:「龜茲國路途遙遠,暫且到樓蘭試試能否成功」,霍光隨後上奏漢昭帝派遣傅介子前往[1]

傅介子和士卒們一同帶著黃金錢幣,聲稱要把這些財寶賞賜給外國。到了樓蘭後,由於樓蘭王並不願意親近傅介子,傅介子便假裝要離開,當抵達樓蘭的西部邊界時,傅介子指使翻譯向樓蘭王說:「漢朝使者帶著黃金絹帛要賜給各國,大王如果不接受賞賜的物品,那我就要前往西邊的國家了」,說話的同時當場拿出金幣給翻譯觀看,翻譯回來後把情況告訴給樓蘭王,樓蘭王貪圖漢朝的財物,當即前來會見使者,傅介子和他坐在一起飲酒,並拿出財物陳列在樓蘭王面前[1]

當眾人都喝醉以後,傅介子就對樓蘭王說:「天子派我來向大王私下陳報一些事情」,樓蘭王起身隨傅介子進入帳幕中,兩人單獨談話,這時兩名壯士從後方刺殺樓蘭王,刀刃交叉穿出胸前,樓蘭王立即身亡。樓蘭的顯貴及左右官員在驚恐下四散奔逃。傅介子對他們宣示說:「樓蘭王有罪於漢朝,天子派遣我來誅殺他,現在應當改立先前留在漢朝的王弟尉屠耆為新王。漢朝的軍隊剛到,千萬不要輕舉妄動,一旦有所動靜,你們的國家便要滅亡了」[1][2]

封義陽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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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傅介子帶著樓蘭王的首級返回京城,朝中的公卿將領皆稱讚他的功績。漢昭帝於是下詔說:「樓蘭王安歸充當匈奴人的耳目,暗中窺伺漢朝使者,派兵殺戮搶掠衛司馬安樂、光祿大夫忠、期門郎遂成等三人,以及安息、大宛派往漢朝的使節,還偷走使者的符節、印信與貢品,甚為違背天理。平樂監傅介子手持節杖出使樓蘭,誅殺樓蘭王安歸,把他的頭懸掛在宮殿北面,用正直之道回報仇逆,而沒有勞師動眾出兵討伐。封傅介子為義陽侯,賜給食邑七百戶,刺殺樓蘭王的兵士,補官為侍郎」[1]

傅介子於元康元年去世後[3],他的兒子傅敞因為有罪而不能繼承爵位,封國被廢除。漢平帝元始年間,重新續封功臣的後代,傅介子的曾孫傅長再次被封為義陽侯,王莽敗亡後,義陽侯的爵位這才斷絕[1]

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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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只記載傅介子生於北地郡,而根據〈趙充國傳〉中的記載,顏師古認為傅介子是義渠縣[4]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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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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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班超:大丈夫無它志略,猶當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筆硯間乎[5]
  • 李賢:漢興,義渠公孫賀、傅介子,成紀李廣李蔡,上邽趙充國,狄道辛武賢,皆名將也[6]
  • 漢桓帝:前代陳湯、馮、傅之徒,以寡擊眾,郅支夜郎、樓蘭之戎,頭懸都街[7]
  • 傅伯壽:陳湯、傅介子、馮奉世、班超之流,皆為有漢之雋功[8]
  • 王夫之:樓蘭王陽事漢而陰為匈奴間,傅介子奉詔以責而服罪。夷狄不知有恥,何惜於一服,未幾而匈奴之使在其國矣。信其服而推誠以待之,必受其詐;疑其不服而興大師以討之,既勞師絕域以疲中國,且挾匈奴以相抗,兵挫於堅城之下,殆猶夫宋公之自衄於泓也。傅介子誘其主而斬之,以奪其魄,而寒匈奴之膽,詎不偉哉!故曰,夷狄者,殲之不為不仁,奪之不為不義,誘之不為不信。何也?信義者,人與人相於之道,非以施之非人者也[9]

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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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馬光:王者之於戎狄,叛則討之,服則捨之。今樓蘭王既服其罪,又從而誅之,後有叛者,不可得而懷矣。必以為有罪而討之,則宜陳師鞠旅,明致其罰。今乃遣使者誘以金幣而殺之,後有奉使諸國者,復可信乎!且以大漢之強而為盜賊之謀於蠻夷,不亦可羞哉!論者或美介子以為奇功,過矣[2]
  • 蔡東藩:介子以百人入虜廷,取番王首如拾芥,似屬奇聞。然以堂堂中國,乃為此盜賊之謀,適足貽外人之口實,後有出使外夷者,其誰肯輕信之乎!宋司馬溫公之譏,吾亦云然[10]
  • 黃震:介子賫金帛誘樓蘭而刺之,使堂堂大漢無故行盜賊之行於夷狄,惜哉,彼小人兮,又何翅蝶蝥之靡而已[11]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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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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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漢書·卷070》,出自班固漢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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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漢書》·卷七十
  2. ^ 2.0 2.1 2.2 資治通鑑》·卷二十三
  3. ^ 《漢書》·卷十七
  4. ^ 《漢書》·卷七十:「傅介子,北地人也,以從軍爲官。」集註:「師古曰:『〈趙充國傳〉贊云:「義渠,公孫賀、傅介子」,然則介子北地義渠人也。』」
  5. ^ 後漢書》·卷四十七
  6. ^ 後漢書注》·孝安皇帝紀上·章懷注
  7. ^ 《後漢書》·卷三十八
  8. ^ 宋史》·卷一零五
  9. ^ 讀通鑑論》·卷四
  10. ^ 前漢演義》·第七十九回
  11. ^ 黃氏日抄》·卷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