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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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拜(worship)通常指宗教或信仰上對讚揚、榮耀、虔誠與愛心的特殊舉動,如與超自然力的神相聯繫的舉動極為典型。英語的崇拜屬於為正式用語,宗教社會學稱之為禮拜,實踐與習慣上歸於神學;漢語的崇拜亦即「頂禮膜拜」。
宗教崇拜的對象,表現為個體地、非正式的群體組織,或有特定頭目的事務性組織的一部分如基督教堂、猶太教堂、佛教寺廟或清真寺等。崇拜也常與較高社會地位的人相聯繫,如君主崇拜、權力崇拜;也可以指崇拜敬重的人,如個人崇拜,可以指敬仰的偉人、英雄、政治家、企業家、發明家、專業人士、宗教領袖、愛人、偶像等等。然而人物崇拜若沒有界線、毫無克制或發展到了極端則會逐漸演變為神格化。
古羅馬
[編輯]在古羅馬,崇拜是一種表達敬意和崇敬的行為。按照羅馬人的風俗,崇拜通過把手放到嘴邊親吻,再向崇拜之物揮舞的動作來完成。崇拜者蓋住自己的頭部,之後從左邊轉到右邊。有時他親吻畫像中眾神的腳或腳趾,以此向農業之神與大力神表達崇拜。自然地,崇拜由最初的只對於神聖的事物的崇拜,演變成了對君主的崇拜。在古羅馬和古希臘人們用鞠躬禮和跪拜禮表達對君王的敬意;或者用手觸摸君王的長袍並親吻手指,抑或直接親吻長袍。[1]
古代中東
[編輯]在東方國家,人們會更加卑微地表示自己的崇拜。由Cyrus大帝引進的波斯法,規定人們應當親吻王子的膝蓋,用面頰觸碰王子的腳,額頭低入塵埃,嘴唇碰觸大地。通常來說,這種固定次數的叩頭是人們向東方貴族表達崇拜的一種方式。
像《舊約》中提到的其他團體一樣,猶太人通過親吻來表示崇拜。所以就像《聖經》《列王記》19章18節所說的,「上帝被迫說:『我在以色列遺下了七千人,他們所有人都未曾懾服於巴爾的淫威,未曾卑躬屈膝,趨炎附勢。』」以及《讚美詩》2章12節和《和西阿書》13章2節中的「溺愛你的兒子,這是你們滅亡的根源。」[1]
西歐
[編輯]在西歐,崇拜行為被描述為包含吻手禮與跪拜時所做的各種複雜動作的禮節。[1]
基督宗教
[編輯]伊斯蘭教
[編輯]崇拜列表
[編輯]另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Adoration.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1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14. 1911. 此句或之前多句包含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