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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惟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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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惟才(?年—?年),號秋水,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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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解元,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吏部觀政,授興化府推官[1],甲申之變時,被順軍拷夾一夾。隆武元年(1645年)三月,受魯王朱以海命出使福建隆武政權,加光祿寺卿[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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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曹惟才,秋水,詩一房,甲辰六月十六日生。會稽人,丁卯一名,會三百八十九,三甲二百六十二名。吏部政,授興化府推官。曾祖仲榮。祖大有。父復,生員。
  2. ^ 《明季三朝野史》:隆武元年三月,魯王遣使柯夏卿、曹惟才來聘。上加夏卿兵部尚書,惟才光祿寺卿。手書報王曰:「吾無子,王為皇太姪,同心戮力,共拜孝陵。吾有天下,終致於王。取浙東所用職官,盡列朝籍,無分彼此」。又遣都御史陸清源齎銀千萬兩,犒勞浙東軍士。至江上,方國安縱兵,盡奪其餉,殺清源,且出檄文數上罪。張國維歎曰:「曲在我矣」!。
官銜
前任:
吳麟徵
興化府推官
1632年-1639年
繼任:
許承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