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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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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玉(1573年—1644年),字元美,號荊陽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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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浙江鄉試三十七名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會試十七名,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試三甲一百九十四名進士。吏部觀政,二年(1629年)授順天府武學教授,三年升國子監博士,升南工部都水司主事,四年管節慎庫,五年管街道,升職方司員外,六年升郎中,升寧國府知府,十年補汝寧府,十三年致仕[1]

曾從學於高攀龍易經,著有《雪園易義》四卷。崇禎十七年甲申,聞崇禎帝殉國,悲慟而卒,年七十二[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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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世芳。祖李鑑,鄉賓。父李友春,封給事中。兄李奇珍,萬曆二十六年進士。子李公柱,崇禎十三年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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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
  2. ^ 《衎石齋記事稾》·李奇玉傳:李奇玉,字元美,自號荊陽,秀水人。萬曆三十一年舉人,崇禎元年進士,歷南京工部、兵部,出為汝寧知府,有寇警,登陴固守,寇去乞病歸。少從高攀龍學易,攀龍語以顯仁藏用之旨,曰:發其蘊者子也。晚而掩關研求雜撰,錯綜理象,融洽成《雪園易義》四卷、《圖說》一卷,推衍邵子先天之學,輕安自得,終日陶然,洒然有句云:「飛鳥流雲皆象意,莫從紙上覓羲皇」,人擬之《擊壤集》。莊烈帝殉國,奇玉聞,大慟三日,病不旬日,卒年七十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