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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醫療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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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的醫療體系以保險為基礎,通過名為「國家衛生基金英語National Health Fund」的公費醫療系統提供,波蘭公民只要屬於「被保險人」(通常指由雇主支付醫療保險,或者是被保險人的配偶或子女),都可以免費享受醫療服務。根據《波蘭憲法》第68條,公民有享受醫療服務的權利。公民可以平等地享受政府資助的醫療保健系統,政府有義務為幼兒、孕婦、殘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免費醫療服務。[1]然而,波蘭的私營醫療系統也相當普及,沒有醫療保險的病人需要全額支付醫療費。根據CBOS2016年的一項研究,在參與調查的84%的患者中,40%的人表示既使用公立醫療服務也使用私立醫療服務,37%的人僅使用公立醫療服務,7%的人僅使用私立醫療服務。77%的受訪者表示,使用私立醫療服務的主要原因是公共醫療服務需要等待較長時間。[2]

國家衛生基金標誌
2007年部分國家人均醫療衛生支出與預期壽命的關係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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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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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波兰宪法. 波蘭議會. [2013-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1). 
  2. ^ Korzystanie ze świadczeń i ubezpieczeń zdrowotnych [Using benefits and health insurance] (PDF). 2016-08 [2018-09-1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3-28)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