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焦芳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焦芳
《甲申十同年圖》之焦芳
甲申十同年圖》之焦芳
大明少師兼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
籍貫河南泌陽縣
字號字孟陽
出生宣德十年(1435年)七月十三日
河南泌陽縣
逝世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
河南泌陽縣
配偶娶呂氏,繼娶郭氏
親屬焦黃中
出身
  • 天順八年甲申科進士出身

焦芳(1435年—1517年),字孟陽,號守靜河南南陽府泌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天順甲申進士。正德初年依附權閹劉瑾,官至華蓋殿大學士。《明史》將其生平列為《閹黨傳》之首篇。[1]

生平

[編輯]

成化朝

[編輯]

天順三年(1459年),焦芳舉己卯科河南鄉試第七十八名,天順八年(1464年),中式甲申科二甲進士大學士李賢以其為同鄉之故,引薦為庶吉士,成化元年(1465年)八月授翰林院編修,秩滿,十二年五月升本院侍講,升俸一級。翰林尚文采,「獨芳粗陋無學識,性陰很,動輒議訕,人咸畏避之」。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職滿九年大考時,有人對大學士萬安稱:「不學如芳,亦學士乎?」焦芳聽聞後大怒,認為必是彭華挑撥,並揚言如若不得升職,必然報復。彭華畏懼,告知萬安,焦芳得以晉升為侍講學士。[2]二十二年七月,坐同僚尹龍事逮下獄,降二級調外任,貶湖廣桂陽州同知。

弘治朝

[編輯]

弘治年間,焦芳一路升遷,弘治元年(1488年)閏正月復原品調別任,升霍州知州,三月升四川提學副使。三年二月以父母年老,不便迎養,請求改調,遂調湖廣副使。丁憂歸,服闋,改任南京通政司右通政,再丁憂。服闋至京,改任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講學士,充纂修《大明會典》副總裁。十一年正月侍皇太子講讀,十二年六月升禮部右侍郎,十五年三月升本部左侍郎,十六年六月改吏部左侍郎。與當時的禮部劉健、兵部謝遷交惡,因此深結閹宦以自固。後來明武宗登位,便與劉瑾合作,逐走劉健、謝遷。

正德朝

[編輯]

正德改元,焦芳依附劉瑾,言必稱千歲,並且自稱曰門下。《明史》之中列為閹黨,有惡譽[3]。與其子焦黃中(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同把吏部,掌握官員升遷大權。正德元年(1506年)為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加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學士。正德二年(1507年)晉少傅太子太傅謹身殿大學士,正德四年(1509年)晉少師太子太師華蓋殿大學士,雖為次輔,實卻高於首輔李東陽

正德五年(1510年)五月,被張綵向劉瑾所舉發,被迫致仕。正德十二年(1517年)卒。

家族

[編輯]

曾祖焦成。祖父焦顯,永樂甲午舉人,韓府教授。父焦宣。母衛氏。具慶下。弟焦蘭。

有子焦黃中,正德三年(1508年)以焦芳權勢,中式二甲第一名進士。次子焦瑞,官武定州判官。

孫焦希周,弘治十五年蔭為國子生;焦希韓,弘治十七年甲子舉人;焦希程,正德十四年己卯舉人,國子監學錄。

佚事

[編輯]

正德七年(1512年)二月,劉六劉七起事軍將領趙鐩破泌陽,焦芳僅以身免。民軍盡發掘其先世冢,並取芳衣冠,批於庭樹,歷數其惡行,命劍士斬之,稱:「吾手誅此賊,以謝天下。」[4]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四》: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中葉以前,士大夫知重名節,雖以王振、汪直之橫,黨與未盛。至劉瑾竊權,焦芳以閣臣首與之比,於是列卿爭先獻媚,而司禮之權居內閣上。
  2.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六十二》:成化二十一年二月戊辰,升翰林院侍講焦芳為侍講學士,以九年秩滿也。
  3. ^ 王世貞在《甲申十同年會圖》跋中說:「明興人才之盛獨稱孝廟時,而孝廟諸大臣又獨稱甲申,成進士者中間如劉忠宣(劉大夏)、戴恭簡(戴珊)、李文正(李東陽)、謝文肅(謝鐸)、王襄敏(王軾)及莊懿公(閔珪),皆揚歷中外,位承弼着篤棐聲,其它類亦亷潔好修之士,僅一焦泌陽(焦芳)駑耳。以香山洛社之耆俊不在野而在朝,固可以仰窺孝廟如神之智,其一時景物光彩為人所艷羨而不可得者,僅此在覽之。」
  4. ^ 《明史紀事本末·卷九十》:二月,趙鐩等攻唐縣。先後二十八日,不破。邢老虎病死,鐩並其眾,號十三萬,騎五千,轉掠襄陽、樊城、棗陽、隨州、新野。破泌陽,前大學士焦芳僅以身免,盡發其先世冢墓無遺骸。取芳衣冠被庭樹,歷數其惡,命劍士斬之,曰:「吾手誅此賊,以謝天下。」

延伸閱讀

[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國朝獻徵錄·卷之十四》,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官銜
前任:
馬文升
明朝吏部尚書
正德元年(1506年)
繼任:
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