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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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刪除「中國政府高級官員對本國人權狀況的評價?」
有中國政府的高級官員曾公開宣稱「中國的人權狀況比美國好五倍」,這又不是造謠,管理員為什麼一再刪除?
這個論斷沒有明確的來源。同時這不是中國官員對於中國人權狀況的一般看法,不應保留。
我覺得就是造謠,中國人權情況在世界上算比較差的.而美國是最注重人權的,比如美國警方會不惜一切先把人質從恐怖分子手下救出來.不過中國的人權狀況比美國好五倍這我敢保證是不確實的.
http://xiangdong.bokee.com/6845025.html 那麼現在呢?
我添加了這個論斷的準確來源,這是不是中國官員對於中國人權狀況的一般看法,並不是能不能編入條目的理由。維基的基本原則是有出處。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22:22 (UTC)
我表示,上面的網址打開說有病毒。
我只是簡單查看了網上的關於「好五倍」的評價,大多網民都嗤之以鼻。本人查看了某官員的說法以後,覺得他的闡述毫無邏輯,漏洞百出。尤其是那句」但現實是,我們目前的人權狀況比美國的好「,毫無根據,信口開河的話,我真覺得國家領導人丟臉。 中國是個很有潛力的國家,但是在人權問題上還有很多路要走。出國以後,真的發現國內的管理方法就是讓大家做」井底之蛙「,讓大家不了解自己的處境。哎。。現在作為一個旁觀者。。。
(以上文字僅代表個人看法)
- 引用文字:沙祖康說,「我公開講過,中國今天的人權狀況就比美國的人權狀況要好,中國人口比美國多五倍,如果按照人口比例來講,我們問題至少應該比美國多五倍,那才說明我們人權狀況和美國一樣。但現實是,我們目前人權狀況比美國的好,說明中國人權至少比美國好五倍。我在大會上講這話引起會場上哄堂大笑,大家都鼓掌,也可以看出美國不得人心,他們把人權問題高度政治化,為本國政治服務,把人權問題作為工具,做法很不得人心。」
-JCisafish 這句話屬於中國政府某官員在沒有調查和確切證據的情況下說出的一句話,各種事實都證明這句話是不真實的,而中國政府一貫的態度都是對外界指責中國人權問題作出否定,這句話只是官方態度的一個不嚴謹表達,不是很有必要加入,但如果加入可以作為中國官方的一個態度和其他事實進行對比,從而更容易讓讀者認識實際情況。
為何不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的人權狀況是歷史上最好的」編入
這是目前的官方說法,而且大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也這麼認為。--Hoohoog 18:34 2006年2月8日 (UTC)
- 你完全可以自己寫進去呀,要保持中立性,最好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的人權狀況是歷史上最好的.".陳少舉 11:28:04 2006年2月19日 (UTC)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的人權狀況是歷史上最好的.",我也認為可以寫進去但是最好註明出處比如這是誰說的.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的人權狀況是歷史上最好的.", 我認為寫進去就不妥了。因為沒有任何的證據.
這點我同意,綜合來說中國人民的權利比過去還是好多了,很多年輕人不明白,主要是沒經歷過。 Sherman 07:58 2006年4月28日 (UTC)
誠然,中國的人權是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但是中國目前的人權狀況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比較好的時期。活在3、4十年代的老人會記着民國時期的人權狀況。雖然沒有中共宣傳的那樣「恐怖」,但也確實不是什麼好的狀態。要麼為什麼那麼多人能起來造反呢? Anthony Li 民國時代我不了解,不過我聽父母談起過改革開放初的時候曾有過城市的人民代表大會罷免過市長的例子,而且還有大學生參加選舉市長什麼的.—User:Zyws1000/bdkov2006年11月02日00:17
民國時期的人權狀況比中共任何時期都好的多,魯迅天天罵國民黨,他是不是活的好好的嗎?中共實際上是一個專制復辟政權。
- 凱迪、貓撲、新浪、網易的存在證明中國人權處在歷史最高點。
人權好的表現就是罵政府?能罵政府就什麼都無所謂了= =?..
民國時期的人權不能一概而論。當時全國處於分裂割據狀態下,不可否認的是某些經濟發達的富裕地區,比如東南沿海,人權狀況還不錯。但在更廣大的西部中部,人民的「生存權」絕對沒有現在這麼好,至少現在不會出現餓殍遍野的狀況了。至於言論自由方面,不可否認從清末到民國初年中央權威下降的時候,言論自由得到了相當的空間,但隨着後來中央權力越來越集中,到國民黨統治末期,中華民國的言論自由已經倒退到了「莫談國事」的地步。當然,跟建國之後至文革時期登峰造極的一言堂相比,民國任何一個時期言論自由狀況都要比建國後要好。改革開放至1989年,言論控制逐漸放開,到了6-4之後再次倒退,到現在雖然官方言論仍然控制很緊,但民建造已經不把它當回事兒了。
這裡說的目前中國的人權是歷史最好的時期有誤,應該說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歷史最好時期,和台灣、香港、澳門比還有一段不小的差距,否則有分裂中國的嫌疑。 Roboon 2007年4月20日11:44:51
我覺得魯迅之所以活的好好的是國民黨當時顧不上他。一到台灣就原形畢露了。我覺得現在人權狀況很好啊,當然在改善中,什麼事情都要有過程,一口吃不成胖子。我現在最重要的就是發展經濟,這一點我覺得中共做的很好。我們還有幾億人民的溫飽沒有解決,這比幾個書生的嚷嚷重要多了。
我添加了這個論斷的準確出處。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22:24 (UTC)
--EiTosv(留言) 2015年11月20日 (五) 06:12 (UTC) 這是一個非常難以查證的問題,幾乎無法調查,一是現中國政府不會同意有人大張旗鼓的全面的統計調查中國的人權狀況而不加阻止,二是無法調查歷史上的人權狀況,只能通過文獻史料,而這往往會造成爭議。 所以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的人權狀況是歷史上最好的」這句話加入是不合適的。只能說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前的一些時期比人權狀況是比較好的。
應當入詞條嗎?
關於中國的人權狀況,當然可以討論,但是作為百科全書,不應該將此收入詞條。
在下同樣認為,這應該是政治範疇,而且爭議性非常大。而且缺乏一定的事實基礎,是否應該收入詞條覺得應該討論。--MrD
- - 所以才要加以監督,讓內容呈現事實,反應真實狀況,而不是只有美國的一言堂言論 ---Djyang 12:45 2004年6月26日 (UTC)
是的,本文多含有違反維基百科「中立」原則的語句,其文章立場也過於明確,而且也不是一篇原創文章,對於這樣一種極具爭議的文章,是不是考慮把它進行修改或刪除?——Refrain
- 我不認為取消這一詞條的理由是經得住推敲的。維基百科「中立」原則指的是對事物評介與介紹的中立性,而非事特本身是否有爭議,只要是以「中立」的角度發應對詞條的各立看法就可以,如果說「政治範疇」「爭議性」的詞條不應入百科的話,那麼「人權」「民主」「憲政」之類的豈不是都不應入了?如果說「文章立場也過於明確」是一理由,請不要忘記,這是wiki,各方大可以改正,我不明白何以成為不允許上詞條的理由?----自由主義者
堅決支持保留此條目。--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 東德亡,德國統一;中共亡,中國統一 13:19 2006年2月27日 (UTC)
覺得這條的中立性明顯不足,好的大大忽略,一味只會根據國外的觀點來寫,只會把不好的羅列出來 人權,已經比以前好很多了,在中國,整個政治環境的特殊,人權呢?溫飽問題很多地方都還不能解決,怎麼人權] 問題要逐一解決的 -- hkrcn
個人覺得此條目不太適合作為百科條目存在,理由是隨着社會的發展,人權的具體情況會變化很快,屆時此條目如何改寫?難道還要寫成一個動態跟蹤的人權報告不成?若改成人權發展史倒還差不多,但區區一個條目恐難說清。所以本人並不贊成此條目的存在。-heliknight
個人覺得就維基的中立性而言,已經很好了。關於上面有人說「不是原創文章」,其實完全原創才會主觀吧。維基引用了很多各方文字,都有寫reference,已經相當中立了。不要因為和自己的立場不符就說不中立。謝謝。 -JCisafish
作為政治條目,本來也就是隨着時間來去更新的,更何況是對於這樣一個現存的國家呢?我們應當正視這一切,收集各方信息,客觀看待。—伊利亞布拉金斯基
關於村委會選舉
Angel-64否定了我關於刪除村委會選舉的改動,我尊重管理者的意見。但我想再次說明與糾正他的一些觀點:1 我所以想刪除,並非我認為這與人權無關,而是因為這一點寫在政治權利下,必然讓人產生是對公權的選舉誤解。至少不應當用「農村基層選舉」這樣的字眼,應當用更準確的如「農村自治組織選舉」之類的。 2Angel-64給具的理由「農村基層的村委會直選是被共產黨允許的,不是什麼自治組織 」,我想最好看一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共產黨允許不假,但裡面白紙黑字寫着是自治組織,不代表任何一級政府或其派出單位。(雖然是黨領導政府指導)--fdcn
首先我不是什麼管理員。我和閣下一樣,都是維基的熱心者。我們可以共同討論。
關於「自治組織」,我只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提到村民委員會是「自治組織」,但也不要忽略了中國的現實情況(畢竟脫離現實都是空談),這個「自治組織」雖然在選舉上有獨立性(很多報道都可以看出來),但它至始至終都脫離不了共產黨的巨大影響。
- 1。它是由共產黨建立的。
- 2。它剛起步時的扶植和運行都是共產黨的幫助下。
- 3。也是最重要的,它現在的監督是又共產黨負責的。
脫離共產黨談論這個「自治組織」是脫離現實的,總的來說,沒有共產黨就沒有這個「自治組織」,幾乎所有人談到農村選舉,都是認為這個共產黨的政策,而沒有人認為這是個完全由農民要求自治而形成的。如果是建設「自治組織」就可以選舉的話,那麼為什麼市民不可以選舉呢?
說句牢騷話,還有很多中國法律強調民主呢!看「白紙黑字」未必是現實。 Angel-64 06:05 2005年2月14日 (UTC)
民主的定義有很多種,自然文化塑造的民主是民主,美國人去了某個國家打的快亡了給他們留下的也叫「民主」你指的哪個?
^_^ 剛上來看了Angel-64的回覆,呵呵,簡單回復一下:
是否是共產黨控制不是我關注的,與我們討論的問題也無關。至於現實情況的怎樣,我想我與Angel-64同樣看得很清楚,但村委會不是公力組織這是事實。
如果說到共產黨影響與控制的組織,不僅僅是村委會吧?我還想不出大陸還有什麼組織不是的。比如工會、協會、消費者協會、婦聯…… 呵呵,如果報道這些組織的選舉(比如例舉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選舉,呵呵,這也是共產黨影響和控制的)有多麼多麼的進展,國內外會產生足夠的關注麼?那麼為什麼獨獨提到村委會的選舉?僅僅是很多人誤解了村委會的性質,我認識的不少朋友和國外的朋友都以為是公力機關。產生這一誤解的表象是村委會的權力過大,進入它不應進入的公共領域過多,其原因之一有農村的權利意識不足有關。既然產生這樣的誤解,就得向人說清楚,村委會的選舉與消費者協會的選舉沒有什麼兩樣。
那麼,也隨便回答一下Angel-64的「那麼為什麼市民不可以選舉呢?」事實上,市民也有的,那就是居民委會選舉,這是在戶籍制度下與村民委員會相對應的一個組織。在城市化規劃中,城市原來村所在地的村委會就自然轉成居委會。在城鎮中的人基本上還能明白,這個居委會不是什麼公力或政府組織。
我們都清楚現實,但不應讓所謂的現實製造一個誤解。對於人權的政治權利,村委會的選舉沒有多麼重大的意義。美國人在他們的報告裡提村選舉,是他們缺乏對中國國情的了解,呵呵,誰知道這情況是不是有關部門的故意為之呢?--fdcn
fdcn先生,同意你的觀點,雖然村民委員會從法律上說自治組織,但他擁有的權力在中國的自治組織里是非常特別的,其影響範圍也是其他組織不能比擬的。把他加在政治權利中的確不妥,但根據他的影響力,和人們對他的關注程度,也是討論中國人權的一個焦點,是不是把可以他劃分到小標題下呢?你的意見呢?
- (:)回應:說句真心話,中共高層和黨員黨員是完全不同的一個概念。按照Quora上面某位前輩的說法,黨員在當今的中國早已沒有了政治的概念而是成為了一種類似宗教的概念,即共產黨員約等於天主教徒。在現時許多黨員其實是獎勵性質的,譬如大學學習優良、或者在村里受到認可;還有許多是裙帶性質的,這也是總所周知的。所以鄙人在Angel-64有關「自治組織」的「三黨論」中,我是不認可Angel-64的說法,認為其混淆了概念。首先,自治組織是由村民建立的,通常由黨員領導,這裡的領導往往是因為領導或位近領導而黨員的;其次,而且村委會不是黨的組織,而是村民組織,它不像許多上級黨委會有黨政工作;再說,如果這也算的話,家樂福等外資企業都有着黨支部這樣的組織,那豈不是也是受黨指揮的傀儡組織?!--Allô&Ouais 2018年5月20日 (日) 15:25 (UTC)
一種觀點
- 《憲法》已經跟中國國情完全脫節了。就序言而言,帝國主義和階級鬥爭概念就面臨質疑,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的界限已經模糊不清了,甚至連憲法提到最重要的「革命」也讓人看不到未來。(gobye)
- 村委會不是政府機構,運作資金卻是政府支付,機構人員也納入政府編制。(gobye)
- 人大這個所謂的最高權力機構,實際不存在實權,因為人大代表的產生過程就不存在民主。中國的權力機構應該是黨代表大會,它的產生過程也不存在民主選舉。國家領導的更替實際是「禪讓制」,或者是「高層權力集團協商制」。(gobye)
to gobye:
- 我不明白你單列一條"村委會不是政府機構,運作資金卻是政府支付,機構人員也納入政府編制。"有何意義,滿足這一條的中國的自治組織多了去了,比如協會。看看新的公務員法案討論稿,把自治組織的管理人員也納入,這真是在世界法律中的一個特別有意思的現象。
- 一個事實是:一旦村民選舉出來的主任不是政府(縣鄉)所中意的,就嚴格限制該主任的權力,回歸到「自治」框架下。呵呵,許多人所津津樂道的「村委會..擁有的權力..是非常特殊的」在這裡就行不通了。更為甚者,由政府對不聽話的村主任進行撤換(這是違反村委會選舉法的)。南方的某個村主任被撤後,認為不符合法律,進行了申訴與抗爭,最終還是妥協了。
我還是認為村委會的選舉在政治權利中沒有什麼意義。--自由主義者 05:31 2005年6月14日 (UTC)
- 我覺得這個條目的存在非常有意義,因為太多的中國人都由於各種原因而對這些情況一無所知,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
- 以選舉權為例,絕大多數的人都不知道選舉法規定選舉費用由國庫支付,更不知道如何參加選舉(主要是基層人大選舉)。如果跟政府沒有一定關係,被選舉權的實現難乎其難,更別說公平公正地進行選舉了。至於選舉權,選民通常由單位組織前往投票,並且時有「希望」選民將票投給某位候選人的情況;選舉場地十分簡陋(例如小公園),設施很多時候也只是一個簡單的木質票箱,甚至沒有封箱標識。
- 至於所謂自治組織選舉,在法理上並非行政機關,她的選舉自然也不是人權的體現;但事實上,連黨支部也建立在居委會/村委會(街道支部/村支部)上,又有多少人知道和認同她的法律地位呢?
有些關於中國人權的評論脫離條目,且不中立
我曾刪除了一些與中國人權狀況無關的一些觀點,比如中國政府「有比人權更重要的事(如反腐)」要做等。
還有以下一些文字,不是圍繞着中國人權狀況的本身——即中國人權狀況的起因、現狀、個案、制度分析等來進行,而是圍繞着論點持有者的動機來敘述,並情緒化。我認為應當刪除。
- 中國政府及不少中國國內人士認為,美國政府不關心自己國內的人權問題,在人權上採用雙重標準,美國政府並非真正關心中國人民,而是別有用心,它每年提交的「各國人權狀況報告」是美國打壓與美國持不同意見國家的手段之一,而且人權問題已經被美國和一些其他的西方發達國家當作干涉他國內政的藉口。
- ……中國當局利用當前國際上對美國人權狀況的關注指責美國對人權問題上採用雙重標準,其意圖在逃避自身的責任……
--自由主義者 05:10 2005年6月16日 (UTC)
你對美國利用人權報告的打壓方式否認?還是說直接否認那什麼人權報告不具有意識形態氣味?
引證
雖然我個人對這個條目中所寫的prc人權問題的各種問題都相信,但是作為百科/學術論文等比較嚴肅的載體,實在是不能光有「有報道指」這種句子而不提供到底什麼報道,必須要有確實的書面或者影像證據。因為網絡封鎖等原因,我本人是找不到,希望對這個條目關心的人能夠讓它更嚴謹一些。現在條目中的很大一部分,因為缺少必要的引證,從技術上來講是毫不可信的。--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4:41 2005年9月7日 (UTC)
奧運和人權也有關係?
2008年奧運將於北京舉行,但一些團體認為把奧運的主辦權頒給一個經常侵犯人權的國家並不適合。 雖然北京在城市現代化建設上已取得豐富的成果,並且為適應奧運會的需要提出了城市規劃的具體措施。但是奧委會的部分指出這些規劃措施被人指出將可能牽涉並侵犯到北京市市民居民權利,因此這些城市規劃方式受到質疑。
上面這段話應該是從英文來的吧?誰在「質疑」,誰在「認為」?可否說清楚一些?這些就是西方人的一貫想法,他們想在這樣的地方肯定什麼都是負面的,真是無稽。大家可要知道西方人自己來中國的北京調查都有超過98%的人支持北京奧運,他們……唉,真是太無聊了。--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15:26 2005年9月7日 (UTC)
我也同意,奧運精神本來就是提倡非國界,與政治無關的。非要跟人權扯上關係,這算什麼啊……
我曾把這段刪掉了,然後又被人恢復了,然後又有短消息警告我……決定再不動wiki政治方面的……
--Andylong 03:05:35 2005年9月9日 (UTC)
我來刪除!--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09:52 2005年9月9日 (UTC)
- 有的是北京人反對將它們的農耕地收走拿去蓋奧運場館。前一段時間在BBC、VOA上經常可以看到由農民抗議的新聞。你覺得沒有理不代表別人的觀點。中國一直存在農耕地被非法占用的新聞,而奧運徵地只是將這一危機表面化並不斷擴大的一個鍥機。將奧運扯上政治又不是沒有先例,當年美國不就以人權、極端勢力為理由抵制莫斯科奧運會嗎?--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0:18 2005年9月9日 (UTC)
- 我記得關於「質疑」和「推測」,我和冰封沙漠有過一段討論,當時冰封沙漠認為應當把「中國人懷疑美國政府在經濟上資助法輪功」寫入條目,我認為缺乏證據,不應當。現在我的看法有所改變,不管「資助」是不是事實,「很多人懷疑」確實是個事實,從這個角度講,確實應當寫入。這裡的情況也一樣。但是不論認為推測「應當寫入」還是「不應當寫入」,應該標準一致,不能自己贊同的推測就寫入,不贊同的推測就刪掉。--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 (talk to Louer) 14:22 2005年9月9日 (UTC)
我是北京人,北京的確有農民抗議非法佔據土地做奧運場館的,這是事實(不過要我舉例子我現在找不到網上材料,所以當然可以不信)。不過我覺得這個是屬於非法佔據土地這類的,奧運僅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已,而不是說辦奧運本身是侵犯人權,上頭那兩位也理解偏差,除外國憤青外,沒有人反對北京奧運會本身,反對的是建設中出現的會被視為侵犯人權的例子。本來就在建設中有這種侵犯人權的例子發生,不寫才叫不尊重事實(當然如果認為根本就不存在這種事例,那就當我沒說好了)。不過我覺得應該放在社會、農村矛盾中寫,不適於單獨拿奧運會來寫。--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4:44 2005年9月9日 (UTC)
- 我一樣也是北京人,還去過東交民巷看上訪。很多人出於自己的利益反對將它們的農耕地收走拿去蓋奧運場館,原因主要在於這種徵地的行為似乎是沒有足夠的執行程序的,而且有的征了地也沒有補償。名字我支持改一改,改到「改革開放後農民的人權問題」上。
不過這個段落應該也沒有說「辦奧運本身是侵犯人權」,閣下也在理解上有偏差吧。--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4:54 2005年9月9日 (UTC) - 這段話是被我所刪除的,想不到還這麼熱鬧。其實,奧運從根本上說和人權是沒有太大關係的,運動會是體育,人權是一種權益,或者有人說是一種政治藉口,這兩者有什麼關係?我實在是看不出來。前面有人提到很多國家抵制莫斯科奧運會,但那是和奧運的和平精神相牴觸,加上政治、意識形態等等的考慮,才這樣的。我相信北京奧運比莫斯科奧運抵制的人應該少很多。這就說明奧運會和人權的關係很小啊,甚至說是扯不上什麼關係。
- 至於我所說的,將「這些就是西方人的一貫想法,他們想在這樣的地方肯定什麼都是負面的」,這確實如此,因為從口氣上看,西方人一直認為中共做什麼事情都是其「暴政」的一部分(包括很多台灣人也這樣想),包括申辦奧運。大家可以看到,奧運的申辦成功在中國大陸幾乎是一件非常振奮人心的事情,符合中國最大部分人的想法。當然,如果在執行的時候發生一些人權問題,應該是可以避免的,而且我在網上看到的報道也不多。況且,現在非法徵用農民土地經常也被大陸媒體曝光啊?不是嗎?西方人不了解中國人,難道我們自己還不了解自己所在的地區人權狀況怎麼樣嗎?其他的我不想說什麼,只是奧運的我很有意見。如果為了證明西方世界對中國人權憂慮,可以在其他條目、其他場合說明,這個都是允許的,在這扯什麼奧運啊?實在是荒唐!英文的我贊成刪除。我也準備這樣干。--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16:17 2005年9月9日 (UTC)
- 上頭我們不也說最好不放在奧運的標題下,放到農民、土地等問題之下嗎?平和一下。去英文版刪除的時候最好和別人說一聲原因和應該搬到哪裡,否則他們依舊會恢復。--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6:24 2005年9月9日 (UTC)
- 奧運的目標在我看來除了更遠、更快、更高、更美的體育目標之外,它還代表著人類普世價值的追求-真、善、美,奧運當然有其哲學背景。如果說將人類自由與權利視為一種善的話,人權當然會與奧運相關。奧運雖說不要與政治扯上關係,但是人權扯上奧運並不是因為政治。有些國家以人權作為政治手段,但不代表追求人權都是為了政治目的。--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6:26 2005年9月9日 (UTC)
- 非法占用耕地在中國大陸是違法的,新聞媒體也經常有報道啊?你沒看過嗎?奧運場館的興建當然要涉及到占用土地啊,但善後合理不合理又是另一回事,這和奧運本身關係很小。如果要寫的話,到其他地方去寫,在這寫就好像中國存在人權問題而不應該主辦奧運會一樣(西方很多政治團體就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說的,還是這樣做的,不是我詆毀人家)。
- 它還代表著人類普世價值的追求-真、善、美,奧運當然有其哲學背景。如果說將人類自由與權利視為一種善的話,人權當然會與奧運相關,我從未聽說奧運還有什麼哲學背景(可能我孤陋寡聞吧),應該是附會上去的吧?即使按虎兒兄的邏輯,也是相當牽強的邏輯。追求真善美沒錯,但這和奧運有什麼關係?法輪功好像也追求所謂真善忍,又有什麼好的?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兩個不同範疇的硬扯在一起明顯就顯得牽強,何必又為這種事情爭論不休呢?在下又沒為共產黨辯護什麼的,倒是看不慣西方人士傳統的那種偏見,在此直言幾句而已啊,即使將奧運和人權扯上關係,這關係也有牽強的嫌疑。--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16:34 2005年9月9日 (UTC)
- 上頭我們不也說最好不放在奧運的標題下,放到農民、土地等問題之下嗎?平和一下。去英文版刪除的時候最好和別人說一聲原因和應該搬到哪裡,否則他們依舊會恢復。--wooddoo 虢國夫人遊春圖 16:24 2005年9月9日 (UTC)
- 同意放在更合適的位置。比如「2008年奧運將於北京舉行,但一些團體認為把奧運的主辦權頒給一個經常侵犯人權的國家並不適合。」可以放在「國際社會對中國人狀況的看法」中,後面關於拆遷的問題可以放在「2.3.1 私有財產權利」中。--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 (talk to Louer) 16:38 2005年9月9日 (UTC)
- 冰封沙漠,你自己不懂奧運會的起源就不要說別人是在附會,奧運起源是古代希臘城邦間為了榮耀宙斯所舉辦的競技大會,除了體育之外,還要舉辦辯論會、各種表演比賽,奧運會舉辦期間各交戰邦國都要停火,也因此到了現代,奧運會除了是一場世界體育盛會之外,也有許多延申的意義,這叫什麼硬扯?叫什麼牽強?跟法輪功有什麼關係?
- 奧林匹克憲章一開頭就寫:Olympism is a philosophy of life, exalting and combining in a balanced whole the qualities of body, will and mind. Blending sport with culture and education, Olympism seeks to create a way of life based on the joy of effort, the educational value of good example and respect for universal fundamental ethical principles.
- 現代奧運在考量舉辦國的時候,當然會顧慮一個主辦國的國家形象,什麼是國家形象?你自己應該清楚。你以為為什麼北京1993年申辦2000年奧運會失敗?冰封沙漠說要刪的那一段內容沒錯,不應該刪,也沒放錯位置。--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7:00 2005年9月9日 (UTC)
- 呵呵,是不是扯得遠了點?這麼晚了,還在為這種問題爭論不休。93年申辦失敗,那您說說,為什麼2003年就會成功?同樣一個國家,同樣的國家形象啊?有錯嗎?況且,我還聽說悉尼那次使用了不正當的手法,而且北京是在前面幾輪都領先的情況下被反超了2票。那還是在中國經濟建設都很不發達,六四剛過沒多久的93年!這是否說明中國的國際形象很差?是你和西方國家一廂情願的想法吧?當然,我倒沒怎麼說中國的形象好到哪兒去。按你的邏輯,2003年,日本的大阪只得了6票,是不是說明民主的日本形象就很差?另外說一句,我現在在深圳,不在廣州,倒是可以懷疑一下我和那位數字兄的關係:-)。關於奧運的話題我不想說太多,有點離題了。PS,從你複製的那些英文來看好像有看不出什麼人權之類的東西來。--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17:15 2005年9月9日 (UTC)
- 扯得遠不遠我不知道。您這麼晚了嘴也沒軟些啊!:)首先糾正一下,中國申奧成功是在2001年。如果你看不懂英文的話,那我告訴你吧。請注意我說的,如果說將人類自由與權利視為一種善的話,人權當然會與奧運相關。與the educational value of good example and respect for universal fundamental ethical principles.兩者間的關聯。看看BBC中文網的報導跟VOA報導吧!我先睡了。晚安。附帶一提,中國國家形象稍有改善是不爭的事實,我剛才沒說的就是1993年離1989年不遠,世人記憶猶新。我說的都是事實,不用勞您一廂情願把我跟什麼西方國家地放在一起。另外,我可沒說國家形象是選擇主辦國的唯一標準,什麼大阪得6票是不是很差,我就不奉陪討論了。--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7:40 2005年9月9日 (UTC)
- 睡過一覺醒來,看了一下你的辯解還有通過代理上了一下您給的網址。我的嘴還是沒有「軟」下來,因為我本來就沒有「軟」的必要,見笑了。其實我英文也不是特別爛,也看得懂。我可不可以這樣理解,你給的那兩個網址應該也屬於西方人觀點的範圍?如果要針鋒相對的話,我也可以給你個網址:中新社關於人權和奧運的關係,只要百度一下,這樣的文章很多,不多寫了。我想說的是,為了回應西方關於人權和奧運的指責,連中國大陸的媒體都要將人權和奧運聯繫起來,這些都是很荒唐的事情。不就是奧運申辦嘛,還扯這麼多賽場外的人權啊,民主啊,民族啊之類的政治口號,唉,你不煩嗎?
- 現代奧運在考量舉辦國的時候,當然會顧慮一個主辦國的國家形象,什麼是國家形象?你自己應該清楚。你以為為什麼北京1993年申辦2000年奧運會失敗?這可是你說的,別不承認。至於你說這話所產生的當然聯想,就不是我的錯了。是的,是我記錯了,不是2003年,2001年的時候我記得最清楚了,那時候學校很多人圍在電視前看申奧的場景,成功後大家相擁而慶,這本來是值得大家非常高興的事情。而那些不希望看到中國成功的人就在那說人權啊,民主啊,按我的理解,是吃不到葡萄的心理。你說的形象只是稍有改善的話,那怎麼會將中國的票數遠遠甩開被人看好的巴黎、多倫多,第二輪就勝出了?我實在不明白,如果按民主的觀點,這就是所謂主流意見,連這也要我辯解嗎?
- 另外,大家討論的結果是什麼?是保持現狀?即使是,也得改一下名字吧?況且這裡有不少人認為這段至少得挪個地方,你光只是恢復是不是不太尊重我們啊?在這打編輯戰?沒必要吧?還煩勞你在這動用你的地位將這個頁面恢復後保護起來,唉,真是!不說了……--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01:27 2005年9月10日 (UTC)
- 不是我保護的喔!請你看清楚。大家高興歸高興,有人吃不到葡萄嘴酸又怎麼樣?我並沒質疑中國可不可以辦奧運,你就不要在那邊扯什麼第幾輪勝出了。這個爭論是你先提出來的,你說奧運與人權無關,但是我已經說明了奧運背後的哲學,奧林匹克憲章你說你英文也看懂了,而且我也舉出連結證明有些國家、團體確實以人權質疑中國舉辦奧運的正當性,或至少因為中國要辦奧運而加強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你豈能說人權與奧運無關?還有什麼好爭辯的?你自己又聽不進別人的話,又看不懂別人話中的意思,還喜歡曲解、延申,不好意思,我不奉陪。--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1:59 2005年9月10日 (UTC)
- 注意,我們這只是就事論事,談論政治話題需要的是包容,我沒有聽不見別人的話啊,別人說要換題目,換到其他地方去我覺得這個建議很好啊。我也只是就這個題目而言談自己的看法,需要這麼大的火藥味嗎?以我微薄的英文功底,我實在是看不出英文最後一句中哪裡來的人權(human rights)這樣的字眼,如果要將「普世原則」(universal fundamental ethical principles)換成是人權的話,那又不知道要轉多少個彎,多少角。況且「普世原則」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一定都是說民主自由人權之類西方的時髦字眼,而對廣大第三世界國家來說,普世原則或者說普世價值往往只限於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權利不被剝奪而已,因為他們連這些都很難保障,更別去奢談什麼民主人權了。所以,就此而言,將這些本來就很含蓄的或者說一筆帶過的詞彙強加到人權那裡就明顯有牽強附會的嫌疑,而西方的人士、團體直接就將奧運和人權聯繫起來,而我一直也在強調這種聯繫的不合理性。所以,我就說奧運和人權的關係不大(注意,我沒說完全沒有關係,而是說關係不大)。而很多人士為了自己的所謂「原則」就抨擊中國舉辦的合理性,其動機則值得懷疑。就此,我就建議將這段刪除或者移到更適合的地方。這是很正常也應該可以理解的心理,是不是?我沒有曲解,只有適當的延伸,而這也只是我們辯論的需要而已,並無刻意去做作,或者杜撰事實。我剛看了一下該文章的歷史,我刪除後的只有你在那編輯過,不知道加保護算不算是編輯,如果我冤枉了你,我說聲抱歉,或許剛才我說話有些過火,我向你道歉,但我着實無意傷害任何人,請別將我想象得這麼惡劣。而且我對您在wiki的貢獻也頗敢敬佩,所以,並無惡意。--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04:00 2005年9月10日 (UTC)
- 我是路過的,保護條目頁面的是User:Mosesofmason。根據頁面歷史,虎兒做的是恢復zzz....很睏I.H.S.V. (叫醒我) 04:49 2005年9月10日 (UTC)
就奧委會爭議討論百科條目的編輯範圍
這個條目在奧運會問題上遇到了激烈的爭議,關鍵在於奧運會的舉辦應不應當與人權關聯,我相信反對者都有樸素的民族感情,他們把奧運會的舉辦作為一件自豪和利國利民的好事情,當然不習慣這樣反對聲音,因為這種反對如成功意味着一個結果,中國的影響被削弱。但這還不能成為反對關聯的理由,焦點在於:奧運會的宗旨里有人類的普世價值,它包括不包括人權?這一點上,不論反對者承認與否,西方基本上認為包括了人權,爭議基本上在國內,所以西言語言維基里中國人權條目都有在奧運會的內容。至少我看來,在西方的看法里加入這一點,應當能進入這個條目內容。
但問題主要不在以上的爭議,而在於:
- 條目相關的有爭議看法是否應當進入條目
- 爭議看法的具體爭辯是否進入條目內容
對於前者,按維基原則是應當允許的,對於後者我認為應當在討論頁不應當進條目。我刪除了條目中對「奧運舉辦要考慮人權」這一看法本身是否恰當的具體爭論。
在很多條目中,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A條目里有「B認為A很壞」,然後有人加入了「C認為B的看法是出於有目的」,接着又有人加入「C的認識是因為他是D組織」,甚至會接着寫入「D組織不影響C看法的正確性」。這些應在討論頁的內容都加入這還是A的百科條目麼?
以上A條目應當只有這樣的內容「B認為A很壞」「E認為A很好」等看法,而不能對B、E的看法的正確性或B、E本身再在條目里做爭論。具體到本條目的奧運問題,應當的內容是「西方在人權上反對中國奧運」「國內反對奧運與人權聯繫」就完了,指責別人用「雙重標準」的具體論述不應當進入。
綜上所述,對條目相關的看法應當進入條目,對些看法本身或持看法人的爭議、討論、批駁而不適當進入,雖然這不是絕對的,但應當成為一個大體把握的界線。 --自由主義者 給我留言 02:39:20 2005年9月24日 (UTC)
- 原則上,我同意以上兩點:一、有關爭議的各方觀點應該寫明,這是因為維基自身沒有立場;二、具體爭辯過程不一定要寫入,這是因為維基是百科不是流水帳也不是論壇。就是說,具體爭辯沒必要寫,但雙方論點均應記明;添加的內容應該整合到正反觀點中,作為百科講述內容的一部分,而不是混在一起變成論壇或流水帳。具體到本條的內容,前面寫了西方及外部團體的論述,後面不能只寫「國內對此存有爭議」,而應同等對待,講出他們的論述內容。--roc (talk) 03:35 2005年9月24日 (UTC)
- 我所以刪除了具體的論述過程,不僅因為這個論述對論者進行了「雙重標準」的指責,還因為這個論述本身起了爭議。請先看看我刪除前的由User:Kallgan修改的內容:
有觀點認為「西方國家或人權團體在中國申辦奧運會時卻用人權狀況評估,屬雙重標準,這種邏輯與奧運會的常見實踐亦不相符」。但由於過去的納粹德國和入侵阿富汗的蘇聯都主辦過奧運會,所以1936年的柏林和1980年的莫斯科舉辦的兩屆奧運會都曾經引起過廣泛的批評和反思,國際奧委會對柏林和莫斯科奧運會的決策也曾受到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內的眾多國家的指責。
- 請注意與之前內容的差異,你可以看到,同樣的事實在不同的人眼中的解讀完全不同。如果說同意一同觀點的論述,那麼另一種觀點的論述也同樣應當得到照顧,你的恢復中只照顧到一方。我在刪除前也仔細看了看保留下的西方反對舉辦的表述,他們只是提出觀點並沒有具體的論述過程,所在在這情況下,我認為都保留論述不明智,容易離題和混亂。事實上,在反對的論述中,已出現這個問題,就是指責西方觀點人有雙重標準。所有西方並非一個整體,有反對的也有支持中國舉辦的,把不同論點的人合在一起當然矛盾和雙重標準,這樣自立耙子的指責標準是不公允的。這些涉及對論者而非論點的內容,是我激烈反對進入條目的,你認為呢?--自由主義者 給我留言 05:49:23 2005年9月24日 (UTC)
- 基本上,我是按我修訂的這個歷史版本修改的,不過忘了寫上民主化前的南韓(後來的楓柳絮用戶添上)。前面其實並不僅有西方的立場(「奧運會在北京不合適」),也有其立論根據(「良好人權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這兩組引號中的文字均是某種主觀或局部的觀念,而不是客觀或普便的事實。因此,根據中立原則,後面有另一方面的立場(「這種指稱過於牽強」)及其依據(「歷史上獨裁國家也都被授權並成功主辦奧運會」)。至於這位Kallgan所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1936柏林奧運會一事,屬明顯謬誤,修復即可,不予置評。如果只寫西方立場,可以寫「西方引述人權問題認為奧運會在北京不合適」或「西方敦促中國大陸在奧運會前將人權狀況修正到符合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這些確鑿的客觀事實,但不能提到或暗示主辦資格與人權的聯繫(因為已經被納粹、蘇聯及南韓奧運之史實駁倒,如果引述現在奧運會有了新章程或條款,則也同時支持或證明反方指稱的雙重標準)。所以相比起來,我仍覺得內容多一點會比少點好,而雙方觀點都寫出的版本,在我看來並無不妥。同理,也可以類比「反分裂國家法」的條目,本來這是描述中國大陸立法反對台獨的法律,不過在客觀講述中國大陸立場的同時,我覺得加入台灣的立場是很自然與必要的。--roc (talk) 07:15 2005年9月24日 (UTC)
- 請注意與之前內容的差異,你可以看到,同樣的事實在不同的人眼中的解讀完全不同。如果說同意一同觀點的論述,那麼另一種觀點的論述也同樣應當得到照顧,你的恢復中只照顧到一方。我在刪除前也仔細看了看保留下的西方反對舉辦的表述,他們只是提出觀點並沒有具體的論述過程,所在在這情況下,我認為都保留論述不明智,容易離題和混亂。事實上,在反對的論述中,已出現這個問題,就是指責西方觀點人有雙重標準。所有西方並非一個整體,有反對的也有支持中國舉辦的,把不同論點的人合在一起當然矛盾和雙重標準,這樣自立耙子的指責標準是不公允的。這些涉及對論者而非論點的內容,是我激烈反對進入條目的,你認為呢?--自由主義者 給我留言 05:49:23 2005年9月24日 (UTC)
- 我再次認為,指責別人是不是「雙重標準」(當然有一定道理),不是應進這個條目的。中國人權只應記錄人們的看法,對看法人再進行判斷與中國人權無關。特別在是不是雙重標準本身也有爭議下。如果允許這樣一步步地進行,這裡已是論壇了。 --自由主義者 給我留言 05:37:59 2005年9月26日 (UTC)
- 「雙重標準」這個詞,最早不是我加入的,我只是覺得沒有必要刪除(當然我也不會主動添加)。在我理解,這不是攻擊論點人,而是攻擊立論本身。我非常贊同,不能允許指控與反指控,或立論與反立論的循環繼續,所有的正方及反方觀點應該集中在一起,分別寫明。這一來一往的單個過程在我看來是這樣(我只是解釋一下他們的邏輯過程,我自己並不採取任何立場):正方論點是「北京沒有資格辦奧運」或「北京必須在奧運前改善人權」,其邏輯是「良好人權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因而反方舉證事實「歷史上獨裁國家也都被授權主辦奧運會」、不挑戰「中國大陸人權不佳,因而跟前述獨裁國家同伍」,從而論證正方如果不是採用兩種標準對待「納粹/蘇聯/南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正方的邏輯屬牽強或無效。我不認為「雙重標準」構成了新的循環,相反只是單個來往的一部分。我也不認為目前的這種割裂方式(正方論點與論證-反方論點但無論證-正方進一步論證-反方進一步論證)妥當,因為本來是可以且必須集中成一個單來回。
- 此外應注意到「雙重標準」是作為反方說法的一部分,而不是維基對正方的描述。既然正方可以論證,為什麼反方就不能論證。如果只記錄「看法」(不包含論證),就只能寫「西方認為奧運會在北京不合適」或「西方敦促中國大陸在奧運會前將人權狀況修正到符合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而不能講出或暗示「人權與奧運主辦資格」的論證。另外,如果覺得任何一方的論證過程屬詭辯或胡亂,可以刪去,但我並沒有看到原版文字論證過程(包括「雙重標準」在內)存在這種現象。--roc (talk) 06:24 2005年9月26日 (UTC)
- 其實我的看法已陳述完畢了,但你顯然還是認為目前是1正方論點與論證-2反方論點但無論證-3正方進一步論證-4反方進一步論證 這樣一情況。不妨就你的這認識分析一下:你認為1是一個論點加認證,理由是它包含了「良好人權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的邏輯,呵呵,那我問你,憑什麼你認為2就沒有論證呢?我也可以同樣認為2「反對把舉辦權與人權掛鉤」這一論點包括了「良好人權不是奧運會主辦的資格之一」這一邏輯?以你的邏輯憑什麼2只能是論點而沒有論證?一個來回與兩個來回不是主要的,完全可以修改成一個來回的形式。反方論述你認為的存在的理由,我都可以以同樣的邏輯說明被你刪除的正方論述的必要。比如你認為「雙重標準」是對1論點的反辯,我也可以同樣認為考慮人權是「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請注意我在你的最後修改前早刪了這句),你認為舉出兩屆奧運是支持了「雙重標準」的論述,那你為什麼刪除對這兩屆的批評與反思,這難道不是支持「西方認可的國際標準」的論述?既然你認為是「單個來往的一部分」「沒有構成新循環」,為何只承認一方在這單個來回中而另一個就不在?恕我直言,你對1234的認定也是一種雙重標準。
- 你認為這只是論點自身的論述,那誰是法官能判斷接下來的循環就不是對論點自身的論述呢?在中國人權狀況這樣的一個條目下,允許論證舉辦權與人權應不應掛鉤當真就那麼妥當麼?難道讓人們只說出12的觀點本身在條目中不好嗎?--自由主義者 給我留言 07:36:47 2005年9月26日 (UTC)
- 我再次認為,指責別人是不是「雙重標準」(當然有一定道理),不是應進這個條目的。中國人權只應記錄人們的看法,對看法人再進行判斷與中國人權無關。特別在是不是雙重標準本身也有爭議下。如果允許這樣一步步地進行,這裡已是論壇了。 --自由主義者 給我留言 05:37:59 2005年9月26日 (UTC)
- 又遇到「妖蛾子」了……還辯論得這麼激烈。
- 我還是想闡述一下個人觀點,就人權觀點來說,中國總的人權是有問題,離西方世界的觀點來說,還有較大差距,這是沒有人否認的,連政府高層(包括中國大陸的報紙)大致也認可這個觀點。其次,西方的關注是帶有片面性的:對中國民生的關注甚少(對中國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報道和對中國人權報道不成比例),而只關注他們關心的民主和人權(對中國人權的指責過多聽從海外所謂民運人士的觀點和台灣人士的觀點,客觀或主觀忽視中國內部人士的觀點和中國政府的觀點),而將奧運只和人權聯繫起來就可以歸類為片面關注的一個明顯例證(西方報紙對此現象有些也有過些反思,但他們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故,將西方世界對中國人權關注認為是一種雙重標準這是一種意見,大陸也有不少人持有這種觀點,所以,寫上去沒有什麼不妥,至少我這樣認為。
- 本篇文章是在闡述中國總體的人權狀況,儘可能方方面面都涉及到,最好也包含兩方面的觀點(指責的和辯護的)。而將中國大陸地區的觀點和政府的觀點寫上去我認為也至關重要,特別是中國大部分「人的觀點」。
- 關於奧運方面的討論應儘量減少,文字也最好帶過就可以了,而在這提及這麼多奧運的內容就明顯就有些喧賓奪主的味道,所以,我一開始就主張全部刪除,後來我聽從了大家的意見,主張改寫,但改寫也寫得太多了。如果要寫奧運和人權的話,可以到奧運條目上去寫,那可以有更好的發揮空間。而前面提到的什麼納粹蘇聯之類的,沒有必要,這些辯護顯得很蒼白,也不應該拿這些來為中國辯護,這樣反而有將中國比喻成納粹和蘇聯的嫌疑,而對此,大陸很多人則諱莫如深(包括我,也不認為中國現在的體制和納粹、蘇聯有很多相近之處),總之最好不要這樣類比。
- 我看了一下全文,有不少寫着「非法」二字,不知道這種「論斷」有何根據,又根據哪個國家的法律?如果根據中國法律,按西方的觀點,又是否符合人權標準?請斟酌用語。另外,對「非法」的論斷並非這麼容易(至少在國外有不少程序是需要做的,國內這些程序也有),如果沒有準確的證據證明其「非法」,則最好引用其他更中性的詞彙。
- 對fdcn兄,我們曾在不同場合辯論過多次,我佩服你在中國人權方面的見識,不過我相信你還可以寫得更中立些,但我對你的貢獻也深表欽佩。主觀上說,我更贊同roc的意見。但我並無任何挑撥或者蔑視的意思。--冰封沙漠要發飆請找我 10:47 2005年9月26日 (UTC)
奧運與人權脫鉤
原本我是比較中立,現在我認同「雙重標準」一說。奧運會本身是慶祝體育精神:勇敢、奮進、和平、友愛、平等、理解……,應與政治脫鉤,不落為政客工具。不幸的是歷史上政治干預奧運的事情不勝枚舉(見英文對奧林匹克的政治干預)。1920年禁止德國參賽、1936年納粹奧運、1972年綁架與暗殺以色列人、1976年非洲獨裁者試圖抵制紐西蘭以及加拿大拒簽台灣選手、1980年美國拒赴莫斯科、1984年蘇聯拒赴洛杉磯、1988年古巴拒赴漢城……都是冰山一角。另一方面,全世界的政府全是孬種,都愛壓制異見,甚至戕害人命。我們沒有生活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西方鎮壓左派或者白色恐怖年代,但我們聽過1989年北京的事情,也知道1993年德克薩斯的事情(聯邦調查局殺害近百名異見者,包括無辜兒童)。我覺得我們首先不要濫用奧運名義,讓政治利用奧運;其次不要五十步笑百步,如果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沒有受到如此的批評,我不覺得在這裡批評2008年北京奧運是妥當公允的。最關鍵的,這個條目是關注闡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權狀況,不是這些奧運的政治問題。--roc (talk) 05:00 2005年10月17日 (UTC)
- 近現代奧運會和人權是相關的。不說1980年莫斯科奧運會因為蘇聯入侵阿富汗而遭到抵制(中國也參加了抵制)的問題,只說1936年柏林奧運會吧,連當時的納粹德國都要顧慮到自己的人權狀況在世人面前的形象,在奧運會期間對其視為基本國策的反猶太人政策有所收斂,取消了很多地方的Nicht für Juden的標記。如果奧運會與政治、人權無關,納粹德國何必做這樣的表演?難道只有中國北京的奧運會是純潔的、純粹的體育運動,與政治、人權無關?如果說西方的組織以中國人吃狗肉或者中國人隨地吐痰為理由反對北京奧運會,那麼相關內容自然沒有加在這裡的必要,但是既然這個條目在討論中國的人權狀況,而北京奧運會遭到抵制呼籲與其人權狀況有關,就自然應該將相關的內容加進來。 說句題外話,中國反對「人權高於主權」的口號,反對「打着關注人權的幌子干涉別國內政」,然而人權高於主權的原則也正是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積極參與國際社會對白人種族主義南非實施制裁的唯一原因。 --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13:42 2006年2月27日 (UTC)
話說1993年德克薩斯維科鎮事件上那一群根本就不是普通異見人士,而是一群武裝極端宗教分子,他們不單有武裝,更向調查人員開火。有關維科鎮事件的過程,可看看這裡: http://www.cctv.com/lm/851/-1/61730.html ----Perry
批評人權很好,但不要政治謾罵
謾罵部分已經刪除,不符合Wiki百科。請列舉事實,少做政治宣傳 中美友好 03:45 2006年2月7日 (UTC)
「有證據表明……」嚴重爭議,無法展示事實證據。 中美友好 05:21 2006年2月7日 (UTC)
關於人權的爭論
看到你們在爭論奧運會的問題,還有某人在上面說什麼"大家可要知道西方人自己來中國的北京調查都有超過98%的人支持北京奧運"這樣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話
首先我及我周圍的人就不支持這種勞民傷財的事,中國很多人還只是把吃飽飯當做人權
九紫離火 (留言) 2008年4月7日 (一) 16:59 (UTC)
關於網路言論
「同時,對國內的上網實行了嚴格的實名登記」 請問此說有何根據?不要說是安裝寬帶登記。--馬不停蹄 (留言) 2008年4月25日 (五) 04:22 (UTC)
這是其中一個方面,難道你不知道其他開放的地區安裝網絡根本就不需用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去登記的嗎?香港就是例子。 而且,國內的各個伺服器和機房都要在公安單位實名登記,並且在一些特定日子會嚴格監控。
- 討論請簽名。沒有根據的、有爭議的觀點性論述,直接加來源請求或者原創研究就好了。上面的回應就是典型的原創研究。—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15日 (五) 09:38 (UTC)
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韩国也是实名登记上网的国家,而且中国的实名上网说实话那个就是一个摆设,你可以去网吧看看基本上是不登记的(虽然国家要求登记);至于在家中安装宽带需要登记,对此的理解我更倾向于是种备案制度,毕竟网络犯罪目前还非常猖獗.
- 實名登記和網絡監控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把實名登記等同於網絡監控,那只是把監控形式的簡單化,這樣的管理太虛了。— z (討論頁)(電子郵件) 2008年9月5日 (五) 03:17 (UTC)
我訪問維基的某些詞語解釋的時候,就需要用到翻牆軟件,所以,我不認為網絡是開放的,包括訪問台灣的無名小站也是需要翻牆的,我甚至沒有在那個部落格發現會影響我判斷力 教導我犯罪的文章
上面有人認為:安裝寬帶登記就是其中一個方面。個人覺得此理解與實名登記相差太多了。這個只是登記了誰為寬帶埋單,並沒有登記誰會使用這個網絡。比如,你父母買寬帶,然後你拿來用,你在網上實名了麼?
另外,很多網站的實名也是形同虛設的。更多可以查看 #REDIRECT 中國網絡實名制 -JCisafish
這篇文章充滿了傲慢的胡言亂語
中國的現狀和主要矛盾
- 請參見WP:原創研究。ZZArch talk to me 2012年1月21日 (六) 04:05 (UTC)
- 維基百科文章應避免現狀、今年、我國這樣的非中立用詞,編寫時不應假定讀者僅僅在成文短期內閱讀,或者來自某個特定國家。另外編寫內容時也應該避免倉促編輯,描述的內容不應偏向最近發展而是應從歷史角度綜述。--Skyfiler(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03:42 (UTC)
- 話粗理不粗,雖然明顯是情緒化表達,但確實是屬實。Hngt1996(留言) 2014年10月7日 (二) 13:25 (UTC)
- 不屬實,你這樣認為一點都不符合實際,我國教育世界前列,高考是個很好的制度,待遇基本公正,就業幾乎無壓力,都是我體會到的。 南極的熊 給南極的熊留言 2016年8月3日 (三) 08:15 (UTC)
可能需要清理
受User:Kolyma要求說明加入清理模板之理由,主要是因為有一些內文出現[13]之類的標記參考來源的方法。重新檢視全文並對照要求發現情況不是特別嚴重,暫時移除模板,若有不便敬請原諒。--SFLSNZYN(留言) 2014年4月26日 (六) 09:00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把 http://comment.gansudaily.com.cn/system/2006/09/13/010130887.shtml 中的存檔鏈接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UaZ3gxMWyasJ:comment.gansudaily.com.cn/system/2006/09/13/010130887.shtml+%E5%85%9A%E5%92%8C%E6%94%BF%E5%BA%9C%E7%9A%84%E5%96%89%E8%88%8C&cd=2&hl=en&ct=clnk 換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904011317/http://comment.gansudaily.com.cn/system/2006/09/13/010130887.shtml
- 把 http://lnb.gansudaily.com.cn/system/2007/11/09/010513129.shtml 中的存檔鏈接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Oobvs0hvmlUJ:lnb.gansudaily.com.cn/system/2007/11/09/010513129.shtml+%E5%85%9A%E5%92%8C%E6%94%BF%E5%BA%9C%E7%9A%84%E5%96%89%E8%88%8C&cd=1&hl=en&ct=clnk 換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01205013/http://lnb.gansudaily.com.cn/system/2007/11/09/010513129.shtml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1日 (日) 12:41 (UTC)
關於編輯戰
整段介紹部分不用寫的太詳細,經濟部分直接寫改善即可--葉又嘉(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2:45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拒絕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3月30日 (五) 12:26 (UTC)
應該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也就是2/16的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oldid=48318713 --葉又嘉(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01 (UTC)
- (-)反對,非法請求。依據保護方針,「對某個版本實施保護,並不意味着支持該版本,所以不應該繼續請求回退到另外一個版本。」--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14 (UTC)
但應該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版本啊--葉又嘉(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23 (UTC)
- 回退到哪個版本都是可以的,根本沒有應該一說。--Antigng(留言) 2018年3月28日 (三) 13:35 (UTC)
- 同Antigng。保護並非認可目前版本,僅出於制止編輯爭議。--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3月30日 (五) 12:26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chinese.usembassy-china.org.cn/hr_report2005.html 加入
{{dead link}}
標記 - 向 http://www.edu24ol.com/web_news/html/2009-5/200951885252442.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426233731/http://www.edu24ol.com/web_news/html/2009-5/200951885252442.html
- 向 http://www.humanrights.cn/cn/jbyfz/rqlc/fzlc/1949dsj/index.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702155055/http://www.humanrights.cn/cn/jbyfz/rqlc/fzlc/1949dsj/index.htm
- 向 http://www.humanrights.cn/cn/jbyfz/rqlc/fzlc/2000dsj/index.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627014239/http://www.humanrights.cn/cn/jbyfz/rqlc/fzlc/2000dsj/index.htm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29日 (五) 10:38 (UTC)
維護模板太多了
需要清理,同義模板可以合併 Hellozeronet(留言) 2018年7月19日 (四) 14:41 (UTC)
- 已清除部分同義模板,關鍵在於這條目寫得實在太爛了,這可不是單純刪維護模板能解決的。—— Jyxyl9批判一番 2018年7月19日 (四) 14:48 (UTC)
- {{lead section}}{{重写}}{{inappropriate tone}}{{expert}}{{contradict}}{{globalize}}模板存在重複或無關,已清理 及時雨(留言) 2018年8月8日 (三) 14:46 (UTC)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的修訂版本52386441,請問這一掛模版方式違反了格式手冊的哪一條? -- 94rain [ 訪客登記 / 談笑風生或批判一番 / 微小貢獻 ] 2018年12月14日 (五) 12:52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中的16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0426/12269560.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27025045/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0426/12269560.html
- 向 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080421/news_20080421_55_484199.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1201172204/http://www.rthk.org.hk/rthk/news/expressnews/20080421/news_20080421_55_484199.htm
- 向 http://www.qian-ming.org/gb/default1.aspx?dir=scp&cid=135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70424165237/http://qian-ming.org/gb/default1.aspx?dir=scp&cid=135
- 向 http://gb.chinareviewnews.com/doc/1005/9/6/1/100596175_5.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596175&mdate=0318143503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1222130535/http://gb.chinareviewnews.com/doc/1005/9/6/1/100596175_5.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596175&mdate=0318143503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4/13/content_11178183.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812113744/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9-04/13/content_11178183.htm
- 向 http://www.wetaste.com/ncselrb6.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0508201227/http://www.wetaste.com/ncselrb6.html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10/31/content_5272293.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202221211/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10/31/content_5272293.htm
- 向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951501286277120/20050823/617113.s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1224203740/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951501286277120/20050823/617113.shtml
- 向 http://usinfo.org/mgck/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1/0718hr2530.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908024236/http://usinfo.org/mgck/usinfo.state.gov/regional/ea/mgck/archive01/0718hr2530.htm
- 向 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a-21-w2006-10-23-voa60-58222892.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728171232/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a-21-w2006-10-23-voa60-58222892.html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4/13/content_7967178.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415032853/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08-04/13/content_7967178.htm
- 向 http://worldbank.org/html/prddr/trans/julaugsep03/pgs32-35.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1119030336/http://www.worldbank.org/html/prddr/trans/julaugsep03/pgs32-35.htm
- 向 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REPORT-SAYS-CHINA-HUMAN-RIGHTS-SIGNIFICANT-SETBACK-IN-2009-20100121-82242897.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124092044/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REPORT-SAYS-CHINA-HUMAN-RIGHTS-SIGNIFICANT-SETBACK-IN-2009-20100121-82242897.html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7545.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103163318/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7545.htm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5/11/content_4533427.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209091214/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05/11/content_4533427.htm
- 向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9-07/31/content_11801727_2.htm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704224445/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09-07/31/content_11801727_2.htm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29日 (日) 10:03 (UTC)
無法在網上查到關於西班牙批評中國人權的信息
我無法在網上查到關於西班牙批評中國人權的信息,西班牙歷代政府(政府政要)或王室有無發表過批評中國人權的言論?
已添加查證請求,請其它維基人查證並補充來源及時雨(留言) 2018年8月15日 (三) 08:38 (UTC)94rain
(:)回應 你可以嘗試英文搜索,比如西藏問題,各媒體有前後跟蹤報道:《外交家》 (雜誌),BBC,南華早報。另外,「政要」批評不太能代表「西班牙」,「王室」在國際關係中常常是潤滑劑作用,批評他國的做法在各國王室範圍內較罕見。可以關注更具民意代表性的執政機構、立法機構的態度。me 2018年12月9日 (日) 20:05 (UTC)
在分章節編輯時似乎有一點小問題
在編輯「死刑與器官移植」時,後面的「新聞言論出版權利」也會出現。
同時,無法單獨編輯「新聞言論出版權利」章節。 宗教信仰權利 司法保障與受公正審判權利 選舉監督罷免權利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也存在同樣的問題 及時雨(留言) 2018年8月28日 (二) 07:26 (UTC)94rain
本詞條問題過多,請有興趣者合力修正
本詞條(20181210快照:[2])當前有極多的問題,其中最嚴重的是大量爭議內容被掛來源請求,而多數內容明顯能找到來源,若因缺乏補充來源而被大量移除,則實際效果也是一種有意或無意的破壞(其中有針對性、偏見式提出的請求來源,也有明顯就是來破壞中立性的所謂「來源請求」,在此提醒:你可以新增有建設性、正面的內容,用事實證明對立觀點,而不是一味追求刪除內容)。而詞條 美國人權 內容的梳理則優良地多,希望有相關興趣者能合力編輯。Duane 2018年12月9日 (日) 19: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