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對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香港警隊的批評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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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中立性模板的人必須進一步說明
[編輯]7天內不說明即移除--PYatTP 2019年11月22日 (五) 15:50 (UTC)
- 非常同意,太多維基人(基於自己的政治立場)做出這種「掛模版」的行為,但又不見指出哪裡不中立,儼如一種扣帽子但又「罪名莫須有」的所為。Hkerrevolution(留言) 2020年3月24日 (二) 18:08 (UTC)
這個條目的名稱……
[編輯]太長,又sub object不分,十足中國官方公告一般,可以改改嘛?Hkerrevolution(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05:25 (UTC)
- 不明白中國官方公告這個比喻,不過我也認同需要簡化一下。--No1lovesu(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05:28 (UTC)
- 就是說....《關於xxxx的xxxxx深層次xxxxx指導xxxxx的建議》那種又長又累的標題Hkerrevolution(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19:08 (UTC)
「香港警隊執法爭議(警黑合作)」 「香港警隊執法爭議(2014雨傘運動)」 「香港警隊執法爭議(2019反送中運動)」這樣就好。Hkerrevolution(留言) 2020年3月23日 (一) 19:12 (UTC)
- 警黑合作不用改,其他ok--PYatTP 2020年3月24日 (二) 12:36 (UTC)
- 警黑合作世界各地都有,而現時該條目只說出香港情況,將題目改為「警黑合作(香港)」,並將條目內容擴充,再收錄1970s以至再之前的警黑合作情況,會更合適。Hkerrevolution(留言) 2020年3月24日 (二) 18:11 (UTC)
掛編修模板的人可否再說明一下?
[編輯]7天內不說明即移除--PYatTP 2020年5月30日 (六) 16:46 (UTC)
- 由於過了7天還沒任何說明,模板已移除--PYatTP 2020年6月28日 (日) 08:30 (UTC)
條目已達243,215字元,是否要考慮再分拆?
[編輯]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一日黑警沒有適當制衡,這裡還有很大擴充空間。但條目太長,會影響閱讀性。所以我建議分拆,但目前未有分拆分案--PYatTP 2020年6月28日 (日) 08:33 (UTC)
請求刪除以下欄目
[編輯]考慮到本身就是記錄香港警察的問題,中立性我就懶得管了。
但是啊,像是精神控制這個完全就是胡說八道,居然可以編進去也真是夠了,又不是精神科醫生,怎麼可以隨便說別人受到了精神控制。
還有就是濫用《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這一條里沒有任何來源。其餘的很多新聞引用也不存在和無法查證了。
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請這個條目的主編者能不能重新編一下。這個也太爛了,就算是要搞政治宣傳也很爛誒,充滿了各種主觀意見,然後格式也不統一。簡直看不下去。Ccd6632(留言) 2020年12月16日 (三) 08:19 (UTC)Ccd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