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中立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立國
  有爭議的中立國
  前中立國

中立國指在發生武裝衝突時,對交戰的任何一方都不採取敵對行動的國家,分為戰時中立國和永久中立國兩種。在海牙第五公約[1]《中立國和人民在陸戰中的權利和義務公約》和第十三公約[2]《關於中立國在海戰中的權利和義務公約》中,對於中立國的權利和義務作出了規定,和不結盟是有區別的。

詞義

[編輯]
  • 作為一個主權國家,「中立國」不會在特定戰爭中加入衝突的任何一方,並遵守國際法中的中立法原則。儘管歷史上各國常在戰爭爆發時自稱中立,但它們沒有這種政治義務。1907年的海牙第5公約及海牙第13公約中定義了中立國的權利及義務。
  • 作為一個主權國家,「永久中立國」受國際條約或其自身聲明的約束,對未來所有戰爭的交戰方保持中立(如瑞士)。戰爭中立的概念是狹義的,它對中立方施加了特定的限制,便以換取國際公認的保持中立的權利。
  • 「中立主義」或「中立主義政策」是一個國家打算在未來戰爭中保持中立的一種外交政策或立場。一個主權國家如果在武裝中立的狀態下受到戰爭一方的攻擊,將有權利轉變成為交戰國。
  • 非交戰國英語Non-belligerent並不參與軍事行動,而是在政治或物質上幫助衝突一方,以間接方式參與戰爭,包括允許將其領土用於戰爭等方式。這與中立性相反,也沒有被定義在國際法中。

中立國的權利及義務

[編輯]

交戰方英語Belligerent不得入侵中立領土[3],而中立國抵制任何此類企圖並不損害其中立性[4]

中立國必須拘留進入其領土的交戰部隊人員[5],但不包括逃跑的戰俘(非指逃兵[6]。交戰部隊不得徵募中立國國民[7],但他們可以出國參軍。[8]交戰部隊的戰鬥人員和軍用物資不得經過中立領土進行運輸[9],但傷員可以[10]。中立國可以為交戰國提供通訊設施[11],但不得提供軍用物資[12],雖然中立國不需要阻止此類物資的出口[13]

交戰國軍艦在中立國港口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但中立國可施以不同的限制[14]。船隻需要修理時例外,最起碼保證使其能夠返海航行所需的修理時間[15]。另外一個例外情況是如果敵對一方的軍艦已經在港口停泊,先進入港口的軍艦必須比後進入的軍艦提前二十四小時起航[16]。交戰一方在中立國領水內捕獲的船隻必須交給該中立國,該中立國必須拘留船上人員[17]

承認及條件

[編輯]

武裝中立

[編輯]

武裝中立(英語:Armed neutrality),在國際政治中,指一個主權國或一個國家集團,在戰爭中不支持任何一方,並聲稱將抵禦任何入侵的做法[18]。著名的武裝中立國包括瑞士和曾經的瑞典,他們在整個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維持武裝中立[19]

「武裝中立」有時也指「武裝中立聯盟」,1780年葉卡捷琳娜二世組織了第一次武裝中立聯盟,以在美國獨立戰爭中保護中立國船隻[20]第二次武裝中立聯盟則出現在法國大革命戰爭[21]第三次武裝中立聯盟曾有機會在美國內戰時期成立,但並從未真正實現[22]

維和

[編輯]

爭議

[編輯]

歐盟

[編輯]

二戰時的中立國

[編輯]

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儘管許多國家宣佈中立。但大多遭到佔領。至二戰末期,全歐洲只剩瑞典瑞士愛爾蘭列支敦士登西班牙葡萄牙、和土耳其仍維持中立,而土耳其亦在1945年2月對納粹德國和日本宣戰。甚至後來亦有人質疑這幾個國家當時的中立性,認為瑞典、瑞士、西班牙曾就政治、外交及經濟上與納粹德國聯繫,其中瑞典曾向德國出口鐵礦,對德國的軍備製造相當重要;瑞士透過給予德國一些經濟上的特許協議以維持中立;和軸心國同為法西斯國家的西班牙更曾向德國提供情報,並且允許日本設立情報機關,甚至一度考慮加入軸心國。而愛爾蘭則被認為秘密參與同盟國

中立國列表

[編輯]

目前國際普遍公認

[編輯]
國家 開始年份 備註
 瑞士 1815年
  • 其具有自我強加性、永久性和武裝性,旨在確保外部安全。因此,瑞士在全球各中立國例子當中最負盛名。
  • 在1815年維也納會議的6月決議中,來自反法聯盟歐洲七大國承諾給予瑞士「中立保證」,但相關批准被推遲到拿破崙被擊敗之後才執行,以便聯軍通過瑞士領土入侵法國(見1815年小規模戰役英語Minor campaigns of 1815和同年11月20日瑞士中立性法案簽署國),故瑞士的永久中立國身分通常自在同年的《巴黎條約》開始算起。此後它未曾參與過任何戰爭,不過自1961年起為經合組織成員國。2022年2月28日,瑞士總統卡西斯表示瑞士將因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戰爭對俄羅斯實施制裁。2022年5月23日,卡西斯在世界經濟論壇上提出,在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戰爭,違反了瑞士堅守的價值觀,因此不可能維持中立,瑞士與其他不袖手旁觀的民主國家站在同一陣線,瑞士將遵行「國際參與式的中立」。[23][24]
 列支敦士登 1868年
  • 自1868年軍事解散以來中立。
 梵蒂岡 1929年
  • 在1929年與意大利簽署的《拉特蘭條約》強調「教宗承諾在國際關係中永久中立,除非各方特別要求,否則在爭議中放棄調停」,從而使梵蒂岡城成為中立。
 哥斯達黎加 1949年
  • 身為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哥斯達黎加宣佈其自1949年軍事解散以來完全中立,並且於2014年通過法律批准。
 巴拿馬 1989年
 土庫曼 1995年

歐盟成員國

[編輯]
國家 開始年份 備註
 奧地利 1920年-1938年、1955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維護邊界的外部獨立性和不可侵犯性(明確模仿瑞士的中立性)。
 愛爾蘭 1939年-[25]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在二戰期間制定了自己的中立國政策,被視為愛爾蘭不再跟隨英國外交政策以及「反英」的體現。
  • 與美國保持密切友好關係,但拒絕加入有英國參與的北約。由於其在國際政治中使用武力的看法,被在《尼斯條約》中的塞維利亞聲明特定授予確認。
 馬爾他 1980年-
  • 前不結盟運動成員。
  • 自1980年以來,與意大利達成的條約保障的中立政策並於1983年完成。

目前自稱中立

[編輯]
國家 開始年份 備註
 摩爾多瓦 1994年
  • 1994年憲法第11條規定「永久中立」。
 墨西哥 193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94年起)。
  • 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
  • 77國集團的前成員。
  • 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同盟國一邊。在20世紀冷戰期間開放邊界,接收南美洲和西班牙軍政權的政治難民。墨西哥的中立制度被稱為「埃斯他達主義英語Estrada Doctrine」(Estrada Doctrine)。
 蒙古國 1914年-1918年
2015年-
 盧旺達 2009年
  • 非洲聯盟的成員。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 1994年,盧旺達內部曾引發種族滅絕。2009年,盧旺達加入英聯邦後宣佈永久中立。
 塞爾維亞 2007年
  • 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
  • 2007年,塞爾維亞議會宣佈武裝中立。
  • 若加入北約歐盟和國家安全組織,該國的中立政策可能會改變。雖然作為中立國,但外交政策上跟隨俄羅斯,亦因為拒絕承認科索沃的主權。
 新加坡 1965年-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1965年被逐出馬來西亞聯邦並獲得獨立
  •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創始成員國,與東南亞鄰國一道。
  • 自獨立以來未參與任何戰爭,只是在1975年發生一起事件,當北越共產黨接管南越時,一名南越飛行員駕駛着一架從越南戰爭中失竊的飛機(C-130運輸機)作為戰爭難民帶着家人離開南越。

曾經中立

[編輯]
國家或政治實體 開始年份 備註
夏威夷州 夏威夷王國 1853年-1894年
 大清 1904年2月8日-1905年9月5日
 阿富汗 1914年-1918年、1939年-1945年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阿爾巴尼亞 1914年-1918年、1968年-2009年
  • 2009年以來是北約成員國。計劃加入歐盟
 阿根廷 1939年–1945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試圖保持中立)
  • 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時宣佈中立,儘管由於受到經濟制裁的威脅、國際聯盟的驅逐以及美國極有可能因懷疑與納粹德國結盟而入侵,以說服阿根廷向軸心國宣戰,但這種威脅還是被美國於1945年向軸心國宣戰。
 比利時 1839年-1914年、1936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 自1839年以來的中立立場,通過根據《凡爾賽條約》廢止,之後再次在二次大戰之後廢除,1936年10月宣佈與法國結盟。
 不丹 1914年-1918年、1939年-1945年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 根據1910年與英國簽署的普那卡條約,不丹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處理外交關係權力給英國,不丹成為事實上的戰時中立國家。
 柬埔寨 1955年-1970年
  •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9年-1971年
  • 不結盟運動的觀察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自認為不是77國集團成員[26])。
 丹麥 1864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成員國(1949年起)。
  • 歐盟成員國(1973年起)。
 愛沙尼亞 1938年–1939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芬蘭 1917年-1941年、1945年-2022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成員國(2023年起)。
  • 歐盟成員國(1995年起)。
  • 芬蘭總理馬琳於2022年2月28日表示,芬蘭將向交戰國烏克蘭提供武器、彈藥和軍事物資。2023年4月4日,芬蘭正式加入北約。
 大韓民國 1954年-1963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96年起)。
  • 77國集團的前成員。
 老撾 1955年-1975年
  • 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
  • 不結盟運動的成員。
  • 77國集團的成員。
  • 《老撾國際中立協定》於1962年7月23日在日內瓦由包括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在內的14個國家簽署而被確認為永久中立國。然而,在老撾內戰期間,老撾正在美國和其他反共產國家的幫助下,與越南人民軍和巴特寮進行戰鬥。因此,老撾的中立性可以被描述為「虛假中立」。
 拉脫維亞 1938年–1939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立陶宛 1939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盧森堡 1839年-1914年、1920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 自1839年以來的中立立場,於1948年通過修改其憲法廢除。
 荷蘭 1839年-1940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 1839年至1940年在歐洲大陸自我中立。
 挪威 1814年–1940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 北約成員國(1949年起)。
 葡萄牙 1932年-1945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及歐盟成員國(1949年起)。
 瑞典 1814年-2022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歐盟成員國(1995年起)。
  • 北約成員國(2024年起)。
  • 2022年,瑞典向烏克蘭提供武器、彈藥和軍事物資。
 美國 1914年-1917年、1939年-1941年
  • 經合組織成員國(1961年起)。
  • 北約成員國(1949年起)。
  • 根據喬治·華盛頓提出的不干涉政策,美國在兩次世界大戰之初宣佈中立。然而,由於德國發動的無限制潛艇戰擊沉在大西洋航行的美國船隻,造成許多美國平民的無辜死傷,在戰爭最後階段,1917年美國加入協約國以對抗同盟國。之後,在1941年,日本突擊襲擊夏威夷的檀香山的珍珠港,美國宣佈加入反法西斯同盟以對抗軸心國。之後成為自由世界的領導者。
 烏克蘭 1991年-2014年
  • 烏克蘭在其《主權宣言》(1990年)中宣佈,它有「意圖成為一個永久中立的國家,不參加軍事集團,堅持三項無核原則」(第9條)。然後,根據1991年8月24日《獨立宣言》、《烏克蘭憲法》規定了中立,其中載有不聯盟和未來中立的基本原則。2010年,法律再次確認了這種國家不結盟政策。
  • 2014年2月20日,俄羅斯對烏克蘭發動入侵並佔領了包括克里米亞和盧漢斯克及頓內次克州的部分地區。烏克蘭議會隨後於2014年12月23日投票取消不結盟地位。
 南斯拉夫王國 1940年–1941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南斯拉夫
  • 儘管小協約國的創始成員一直致力於直到1938年其解散,但在德國施加很大壓力之後,南斯拉夫被迫宣佈其在軸心國與西方列強之間的中立地位[27]
 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1949年–1992年
  • 自1949年蘇南決裂以來,鐵托統治下的南斯拉夫就成為蘇聯集團和西方之間的緩衝區。南斯拉夫堅持在冷戰中保持中立,成為不結盟運動的創始人和領導力量。[28]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海牙第五公约. [2009-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1-21). 
  2. ^ 海牙第十三公约. [2009-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1-21). 
  3. ^ 海牙第五公約,第一條
  4. ^ 海牙第五公約,第十條
  5. ^ 海牙第五公約,第十一條
  6. ^ 海牙第五公約,第十三條
  7. ^ 海牙第五公約,第四、五條
  8. ^ 海牙第五公約,第六條
  9. ^ 海牙第五公約,第二條
  10. ^ 海牙第五公約,第十四條
  11. ^ 海牙第五公約,第八條
  12. ^ 海牙第十三公約,第六條
  13. ^ 海牙第十三公約,第七條
  14. ^ 海牙第十三公約,第十二條
  15. ^ 海牙第十三公約,第十四條
  16. ^ 海牙第十三公約,第十六條
  17. ^ 海牙第十三公約,第三條
  18. ^ Oppenheim, International Law: War and Neutrality, 1906, p. 325.
  19. ^ Bissell and Gasteyger, The Missing link: West European Neutrals and Regional Security, 1990, p. 117; Murdoch and Sandler, "Swedish Military Expenditures and Armed Neutrality," in The Economics of Defence Spending, 1990, p. 148-149.
  20. ^ See, generally, Scott, The Armed Neutralities of 1780 and 1800: A Collection of Official Documents Preceded by the Views of Representative Publicists, 1918; Karsh, Neutrality and Small States, 1988, p. 16-17; Jones, Crucible of Power: A History of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 to 1913, 2009, p. 15-17.
  21. ^ See, generally, Scott, The Armed Neutralities of 1780 and 1800: A Collection of Official Documents Preceded by the Views of Representative Publicists, 1918; Karsh, Neutrality and Small States, 1988, p. 17.
  22. ^ Bienstock, The Struggle for the Pacific, 2007, p. 150.
  23. ^ «Kooperative Neutralität»: Cassis überrascht mit neuem Begriff. SRF.CH. 2022-05-24 [2022-06-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5) (德語). 
  24. ^ Bundespräsident Ignazio Cassis proklamiert die «kooperative Neutralität»: War die Schweiz früher unkooperativ?. Aargauer Zeitung. 2022-05-24 [2022-06-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07) (德語). 
  25. ^ Neutrality in the 21st century - Lessons for Serbia (PDF). International and Security Affairs Centre Fond. 2013 [2020-12-12]. ISBN 978-86-86383-16-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05-28) (英語). 
  26. ^ 七十七国集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 [2015-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7) (中文(中國大陸)). 
  27. ^ Contemporary Yugoslavia: Twenty Years of Socialist Experimen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y Wayne S. Vucinich and Jozo Tomasevich, Stanford University, page 64
  28. ^ Neutrality and Neutralism in the Global Cold War: Between or Within the Bloc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y Sandra Bott, Jussi M. Hanhimaki, Janick Schaufelbuehl and Marco Wyss, page 74

註解

[編輯]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