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加茲登購地半美元

典範條目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加茲登購地半美元(英語:Gadsden Purchase half dollar)是美國歷史上首款經國會兩院通過,但卻被總統否決的50美分紀念幣,這也是夏拔·胡佛擔任總統期間首度行使否決權美國眾議院在之後表決是否推翻總統否決時僅有96票贊成,243票反對,遠遠低於推翻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所以紀念幣未能面世。

半美元源自艾爾帕索錢幣經銷商萊曼·霍夫克的構想,旨在紀念1854年國會批准加茲登購地75周年。霍夫克希望發行全程由他主控的紀念幣,並獲得德薩斯州美國西南部多位國會議員支持。法案於1929年4月遞交國會,但聽證會直到11個月後才召開。財政部長安德魯·W·梅隆致信反對,還派兩名官員前去作證,但兩院還是通過法案,沒有議員提出異議。1930年4月21日,胡佛以紀念幣濫發為由否決法案。眾議院再度表決時僅有一位議員發言贊成總統的做法,但投票結果遠不足以推翻否決。

美國在胡佛餘下的總統任期內沒有再授權發行紀念幣,直至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就職後才恢復。然而在1935年,羅斯福援引胡佛的否決先例,敦促國會不要再通過紀念幣授權,後於1938年親自否決另一項法案。1946年,哈里·S·杜魯門也告知國會他會否決紀念幣法案,並於1947年落實。1954年,懷特·艾森豪威爾也曾否決三款紀念幣發行。1955年後,美國沒有發行紀念幣達四分之一個世紀,直至1981年財政部改變立場,但此時紀念幣銷售已改為政府主導。

背景

[編輯]

加茲登購地源自美國駐墨西哥大使占士·加茲登James Gadsden)同墨西哥總統安東尼奧·洛佩斯·德·桑塔·安納的談判結果。美墨戰爭結束後兩國簽訂瓜達盧佩-伊達爾戈條約,但未能解決墨西哥割讓地的全部邊境爭端。美國南方居民希望在南部新建橫貫大陸鐵路,這就需要佔有部分爭議領土。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皮爾斯為此派加茲登前去談判,雙方於1853年12月30日簽訂條約,起初約定美方以1500萬美元價值買下墨方12萬平方公里土地,但聯邦參議院拒絕批准,最終雙方以1000萬美元購買不到八萬平方公里土地成交。購買的土地位於艾爾帕索以西,如今屬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範圍。[1]

萊曼·霍夫克

20世紀20年代末,艾爾帕索錢幣經銷商萊曼·霍夫克(Lyman W. Hoffecker)極力推動國會授權為加茲登購地75周年發行半美元紀念幣[2],並於1929年獨自組建加茲登購地委員會[3]。此時美國紀念幣尚不經政府銷售,而是國會授權某個機構獨家擁有以面值從美國鑄幣局買下硬幣,然後自行決定是否加價向公眾轉售的權力[4]。霍夫克希望能全權掌控加茲登半美元的發行[3]

國會聽證

[編輯]

1929年4月的《錢幣學家》(The Numismatist)雜誌登出霍夫克的信件,聲稱紀念幣由他設計並負責銷售。信中還稱,來自艾爾帕索的德薩斯州聯邦眾議員克勞德·本頓·哈德斯佩斯Claude Benton Hudspeth)已同意在國會遞交法案。霍夫克透露,紀念幣正面將刻上加茲登大使的肖像,背面是新墨西哥洲和亞利桑那州地區,並標出當年購買的土地和艾爾帕索的位置。預定發行量一萬枚,單價1.5美元。[5]

1929年4月25日,哈德斯佩斯將加茲登購地半美元授權法案遞交眾議院,法案隨後轉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審議[6]。1930年1月29日,委員會主席、新澤西州議員蘭道夫·珀金斯Randolph Perkins)致信財政部長安德魯·W·梅隆徵詢看法。梅隆於31日回信表示反對法案通過,稱國會1890年時對硬幣設計只需25年變更一次的決定實屬明智,還認為1920年後通過的15款紀念幣法案對鑄幣局的工作構成浪費和負擔。梅隆在信中指出,1927年討論佛蒙特州一百五十周年半美元授權時,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已將反對發行紀念幣的態度明確寫入紀錄英語Congressional Record,許多紀念幣都只對地方有意義,根本沒法上升到國家層面。多款紀念幣滯銷後又要退回鑄幣局熔毀,所以部長最終建議不要再授權紀念幣,改發紀念章。[7]3月8日,霍夫克向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發來電報,承諾願在財政部有意的任何時間一次付清一萬枚紀念幣的貨款,還稱鑄幣局1929年已經為其他國家生產超過三千萬枚硬幣,所以這麼一款半美元的工作負擔實在微乎其微[8]

3月10日,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就法案召開聽證會,珀金斯主持,但只持續很短時間就暫停改為一周後繼續[9]。17日哈德斯佩斯因病委託吉恩·威廉姆斯Guinn Williams)議員出席。威廉姆斯也是德薩斯人,他在聽證會上表示,這款紀念幣對整個西南部都有意義,贊助方不會讓政府承擔任何開支,而且已經做好付清款項的準備。他還向委員會呈交德薩斯州議會兩院的聯合決議,該決議要求德薩斯州國會議員提交法案並支持發行加茲登購地半美元。[10]接下來發言的是新墨西哥州議員阿爾伯特·加拉廷·西姆斯Albert Gallatin Simms),他向委員會保證,他與新墨西哥州兩位聯邦參議員支持法案。哈德斯佩斯給委員會發來親筆信,稱霍夫克的委員會表示紀念幣發行獲利會用來製作小紀念碑,並且就立在當年所買土地中美國國旗首度飛揚的位置。他的秘書凱特·喬治(Kate George)也在聽證會上表示,德薩斯州、新墨西哥州和亞利桑那州的聯邦參議員一致贊成通過法案。[11]

梅隆也派出兩名財政部官員出席聽證會,分別是助理部長禾特·E·霍普(Walter E. Hope)和鑄幣局助理局長瑪麗·瑪格麗特·奧賴利。霍普在做證時稱,發行紀念幣容易引起混亂,還有偽造風險。部分紀念幣銷量不及預期,最後只能退貨熔毀。奧賴利表示曾有一名男子搭乘費城有軌電車時身上只有一枚半美元紀念幣支付車資,但售票員不認識,所以準備把他趕下車,幸而費城鑄幣局總監這時也在車上並幫他付清車費。[12]德薩斯州議員路德·亞歷山大·詹森Luther A. Johnson)到場表態支持法案,並附上霍夫克3月5日寫的信,信中稱一萬枚紀念幣很容易賣完,而且加茲登購地委員會已面見夏拔·胡佛總統,總統也覺得這次周年應該有適當的慶祝活動。現場做證程序結束後,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轉入行政議程,最終表態支持法案通過[13]

國會通過

[編輯]
眾議院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主席、新澤西州議員蘭道夫·珀金斯

1930年3月17日,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遞交報告,稱加茲登購地75周年有國際紀念意義,而且霍夫曼已經願意付清貨款,所以財政部沒有任何風險[14]。3月19日,珀金斯提請國會審核,法案順利通過,沒有議員提出問題或異議。接下來國會又馬上接受珀金斯的建議通過麻省灣殖民地300周年的紀念幣法案。[15]

法案送參議院後轉銀行和貨幣委員會審核。4月2日,德薩斯州議員湯姆·康納利Tom Connally)代表委員會回報參議員並附上報告,其中附有眾議院委員會的報告,兩份報告內容接近,都建議法案通過。[16]4月7日,參議院通過法案,沒有議員提出問題或異議[17]。4月9日,眾議院臨時議長副總統查爾斯·柯蒂斯在法案上簽字[18],並於次日呈交胡佛總統批准[19]

總統否決,國會試圖推翻否決

[編輯]
美國總統夏拔·胡佛

1930年4月21日,胡佛總統否決法案,並將反對意見清單和未簽字的法案退回眾議院,這不但是胡佛出任總統以來首次行使否決權[20],也是美國歷史上首次否決紀念幣法案[21],這次決定源自財政部建議[22]。胡佛指出,過去十年發行的15款紀念幣給予偽造分子許多機會,「某款紀念幣有沒有重要意義,類似提議的紀念幣是否已經很多,這些都不是問題」,總統還指出,國會此時審核的紀念幣法案還有五項,如果頒佈加茲登購地半美元法案,就很難再拒絕其他提議[20]。在胡佛看來,發行紀念幣屬於濫用鑄幣體系的行為,提議今後鑄幣局可以生產獎章,這樣既能提供紀念品,又不會影響硬幣系統[20]。有來源指出,過去鑄幣局曾有多次收到大量紀念幣退貨熔毀,總統得知後認為這純屬浪費資源[23]

總統否決法案次日,眾議院鑄幣和度量衡委員會動員議會推翻否決。支持法案的許多議員來到國會大廈眾議院樓層,還有來自全國其他地方、也想推動自家紀念幣法案的議員加入。現場發言議員中支持推翻的占絕大多數,只有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康涅狄格州議員約翰·奎林·蒂爾森John Q. Tilson)表態支持總統,但最終的投票結果卻是96人贊成,243人反對,遠未達到推翻否決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數。[24]所有共和黨議員中只有五人投票支持,除新墨西哥州的西姆斯外,另外四人來自東部中西部[25]

《紐約太陽報》(New York Sun)稱讚胡佛的決定,認為此次否決表明總統尊重基本常識;霍夫克故鄉的《埃爾帕索先驅報》(El Paso Herald)則在文中稱「胡佛總統行政當局仿佛摑了亞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和埃爾帕索一巴掌」[26]。4月26日,《華盛頓郵報》發表社論支持胡佛的舉措:

正如許多人期望的那樣,這種為某活動鑄造特殊硬幣的做法終於要告一段落了……紀念幣的發行已經讓人厭煩……然而國會要是支持某次慶祝活動,又怎麼能不支持別的?(要解決這個問題,)唯一合理的政策就是規定硬幣只能用於商品交易。有些人極力推動發行紀念幣,是因為想要賣來牟利。然而,國會近來授權鑄造的紀念幣種類如此繁多,以致利潤變得微不足道……胡佛總統的決定……符合公眾利益。[27]

影響

[編輯]

大衛·布羅瓦(David Bullowa)在1938年出版的《1892至1938年的美國紀念幣》(The Commemorative Coinage of the United States 1892–1938)一書中指出:「否決加茲登購地半美元授權……相當於發佈聲明,紀念幣純屬多餘,其目標可以通過官方授權的獎章實現。鑄造紀念章足以滿足收藏愛好者的需求,而且也不會導致『硬幣混淆不清』」。[28]

胡佛擔任總統的此後幾年裏,美國沒有再授權發行紀念幣,但同類法案在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繼任後捲土重來[29]。1935年,羅斯福警示國會不要再授權大批量紀念幣,再於1937年重複上訴主張,兩次都曾援引胡佛否決加茲登購地半美元的先例,敦促國會改為授權紀念章。1938年,他否決嘉拿多遠征400周年紀念幣法案。1946年,哈里·S·杜魯門總統簽署1937年後的首份紀念幣法案,但還是援引財政部立場表示今後不會贊同發行同類硬幣[30]。1947年7月31日,他否決威斯康星州建州100周年的半美元紀念幣法案[31]懷特·艾森豪威爾擔任總統期間,財政部依然反對發行紀念幣[32],總統本人也在1954年否決三項法案[33][34]。此後美國連續四分之一個世紀沒有發行紀念幣,直到1981年財政部才因佐治·華盛頓二百五十周年半美元改變立場,這款紀念幣於1982年面世。美國紀念幣也不再是通過國會授權組織發行,而是政府直接向收藏愛好者或錢幣經銷商出售。[32]

加茲登半美元夭折後,霍夫克沒有氣餒,而是在1935年推動發行老西班牙小徑半美元,授權通過後,他親自設計這款紀念幣並主控營銷工作。次年,他又成為伊利諾州埃爾金百年紀念半美元的銷售商。1936年3月,霍夫克在國會聽證會上證實部分紀念幣發行商濫用溢價和發行權。1939至1941年,他出任美國錢幣協會主席,最終於1955年辭世。[35]

參見

[編輯]

腳註

[編輯]
  1. ^ backgroud.
  2. ^ Bowers 1991,第1623頁.
  3. ^ 3.0 3.1 Bowers 1991,第1625頁.
  4. ^ Slabaugh,第3–5頁.
  5. ^ Duffield 1929,第236–237頁.
  6. ^ House bill.
  7. ^ House hearings,第2–3頁.
  8. ^ House hearings,第2頁.
  9. ^ House hearings,第1, 3頁.
  10. ^ House hearings,第3–4頁.
  11. ^ House hearings,第5–7頁.
  12. ^ House hearings,第8–9頁.
  13. ^ House hearings,第9–11頁.
  14. ^ House report,第1頁.
  15. ^ 1930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6, Page 5625 (1930-03-19)需付費查閱
  16. ^ Senate report,第1–2頁.
  17. ^ 1930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6, Page 6601 (1930-04-07)需付費查閱
  18. ^ 1930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6, Page 6766 (1930-04-09)需付費查閱
  19. ^ 1930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76, Page 6910 (1930-04-10)需付費查閱
  20. ^ 20.0 20.1 20.2 la veto.
  21. ^ Duffield 1930,第380頁.
  22. ^ 1947 report,第37頁.
  23. ^ Bowers 1992,第239頁.
  24. ^ overridefail.
  25. ^ vetosupporter.
  26. ^ Duffield 1930,第381–382頁.
  27. ^ wpsupport.
  28. ^ Bullowa,第92頁.
  29. ^ Bowers 1991,第1624頁.
  30. ^ 1947 report,第36–38頁.
  31. ^ Memorandum of Disapproval,第781–782頁.
  32. ^ 32.0 32.1 Ganz,第1552–1555頁.
  33. ^ deveto3-1.
  34. ^ deveto3-2.
  35. ^ hoffeckerbio.

來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