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慕陶 (陝西)
張慕陶(1902年—1941年1月5日),陝西旬邑人,本名張金刃,又名金印,號鏡英,齋號信齋,化名張慕陶、張淵明、馬雲程。1925年冬,成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但被當時的中共中央和河北省委作為「右傾機會主義」典型來批判的,甚至被定以「右派叛徒」、「奸細」、「托派」等罪名,並最終被開除出黨。後投靠閻錫山,官拜少將。因長期反蔣,1941年被國民政府槍決。
青年領袖
[編輯]在考入「陝西省立第三中學」後不久,22歲的張慕陶經魏野疇、張性初等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開始參加革命活動,宣傳新文化新思想;1925年冬,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並出任共青團西安地方執行委員會委員。此時,張慕陶作馮玉祥部下的政治處長。
1927年共青團第四次代表大會後,張慕陶受共青團中央指示,開始籌組共青團陝西省委;當年7月7日,共青團陝西省委成立,張慕陶任書記。經過努力陝西省的團員人數不斷壯大,在短短半年時間裏,就原來的1924人增加到3678人。由於熟識西北地區的軍閥,他受中共組織的委託,在陝西渭南、華陰、富平、三原、栒邑等縣發動「華北暴動」[1]。
因工作突出,張慕陶於當年出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第二年,中共六大在莫斯科舉行,張慕陶作為陝西省的唯一代表參加了這次會議,時年26歲。
領導順直
[編輯]1928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任命張慕陶為中共順直省委常委、兼組織部部長。不久,由於當時的省委書記的王藻文和省委常委李德貴的叛變,彭真等20多名中共順直省委重要成員被捕。張慕陶臨危受命,領導重組中共順直省委;並在1929年9月,正式出任當選中共順直省委書記[2]。
第一次被開除黨籍
[編輯]在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後,因為和王明等中央負責人的意見不同,張慕陶接受並參與到羅章龍等人另立「中央非常委員會」,在河北進行反「四中全會」、組織「第二省委」的活動,被認為是「右傾機會主義分裂黨的行動」,受到開除黨籍的處分。
1932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恢復張慕陶的黨籍,候補期一年,繼續留在河北工作。
再次被開除黨籍
[編輯]1933年1月,為幫助馮玉祥在察哈爾省建立和發展民眾抗日武裝,受中共北方特科的派遣,張慕陶到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主持該軍中共地下黨的工作,併兼任同盟軍軍事委員會常委、中共張家口特委書記[3]。
在同盟軍失敗後,張慕陶所領導的中共張家口特委被認為是「最有害、最可怕的機會主義者」,而他所主張的「聯日反蔣」也受到批判,並被第二次開除出黨[4]。
繼續反蔣
[編輯]在政治上失利後的張慕陶一直在天津、北平、太原一帶遊走,聯絡地方實力派繼續進行「反蔣抗日」活動,曾遭國民黨通緝。「西安事變」時,應楊虎城的邀請,張慕陶回到西安。他迎合東北軍和西北軍中「少壯派」急於營救張學良回西安的心理,鼓動和中央軍打仗,竭力主張殺蔣介石,並認為「國共合作是階級投降」。
抗戰爆發後,張慕陶經人介紹,在閻錫山處當少將參議,幫助閻進行反蔣反共工作。薄一波等中共黨員到閻錫山的軍隊中進行統戰工作時,曾爭取張慕陶回到中共黨內,但遭拒絕。王明、康生等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和宣傳工具,給張慕陶扣上了「托派漢奸」的罪名。後閻錫山將張慕陶送到了「國民政府軍委會委員長西安行營」,被關押在「陝西省第一監獄」[5]。
1940年12月8日,蔣介石電令陝西省主席蔣鼎文處決張慕陶。1941年1月5日,張慕陶被槍殺於陝西南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