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格勒斯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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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格勒斯鄉事件是1996年8月27日發生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葉城縣江格勒斯鄉的一件暴力襲擊鄉政府事件,由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的支持者發起,中國官方將此事件定性為恐怖襲擊[1][2]

簡介[編輯]

6名東突人員身着迷彩服,其中2人戴公安大檐帽,於1996年8月27日凌晨2時許攜手槍匕首炸藥包分乘兩輛轎車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葉城縣江格勒斯鄉人民政府(恰其昆管理區)。他們割斷電話線,闖入副鄉長辦公室殺死副鄉長吾布力艾合買提和警察買買提阿不都拉;隨後又到該鄉一村,綁架了1名水管員、3名治安員,劫持到10公里外的戈壁灘上殺害[3][4]。在此過程中,還殺傷2人。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国务院新闻办发文《“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 搜狐. 2002-01-21 [2020-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08). 
  2. ^ 新疆和田一派出所遭袭. 鳳凰網. 2011-07-18 [2020-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5). 
  3. ^ “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 中國網. 2002-01-21 [2013-04-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年5月14日). 
  4. ^ 恐怖分子罪行累累. 網易. 2009-07-07 [2013-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