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卡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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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卡姆希伯來語נקם‎,羅馬化:Nakam),字面意義是「復仇」,或譯作「復仇者」, 是由約50名大屠殺倖存者組成的猶太私兵組織。納卡姆的組織目標為報復德國對6百萬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阿巴·科夫納領導下,納卡姆計劃無差別殺死6百萬名德國人,作為報復,以國還國[1] 科夫納前往巴勒斯坦獲取大量毒藥,計劃投入水管,以毒殺大量德國人。納卡姆成員滲透了紐倫堡供水系統。然而,科夫納在抵達英國佔領區時被捕,毒藥被迫扔到船外。

「A計劃」失敗後,納卡姆開始「B計劃」,殺害目標是美國佔領區關押的戰俘。納卡姆在當地取得砒霜,並滲透供應拘留營的麵包店,在食物中下毒。納卡姆在紐倫堡合作通銷麵包店3千條麵包中下毒,使紐倫堡拘留營的兩千名德國戰俘生病。然而,沒有人因此死亡。儘管,納卡姆的行徑為一如恐怖攻擊[2],德國檢察官因「異常情況」駁回了針對兩名納卡姆成員的案件。

2021年電影《A計劃英語Plan_A_(film)》改編自納卡姆的攻擊行動。

在紐倫堡下毒計劃失敗後,一名美國中尉(左)和一名德國偵探搜查合作通銷麵包店
紐倫堡下毒計劃失敗後,一名美國中尉(左)和一名德國偵探搜查合作通銷麵包店(Konsum-Genossenschaftsbäckerei

背景[編輯]

大屠殺期間,納粹德國、其盟友及協力者,利用槍決毒氣等方法,殺害了大約600萬猶太人 [3]。許多倖存者失去了整個家庭和社區,難以想像恢復正常生活,渴望報復納粹戰犯,甚至整個德國人民[4] 1942年底,隨着大屠殺的消息傳到託管巴勒斯坦,猶太報紙上到處都是要求報復的呼聲。華沙猶太區起義的領導人伊扎克·祖克曼英語Yitzhak Zuckerman評述:「沒有認識任何一個不熱衷於報復的猶太人」 [5]。然而,多數倖存者選擇專注於重建生活及社區,紀念死者。以色列歷史學家黛娜·波拉特英語Dina Porat估計,總共有大約 200 或 250 名大屠殺倖存者試圖實施暴力報復,其中主要是納卡姆[6];此外,摩薩德的暗殺行動奪去了1千至1千5百人的生命。 [5]

成立[編輯]

1945年,科夫納參觀波納里大屠殺現場及馬伊達內克滅絕營,會見羅馬尼亞奧斯威辛集中營倖存者後,決定復仇。科夫納招募了約50名倖存者,其中多為前猶太游擊隊員,以及逃往蘇聯的倖存者。基於他們能夠忍耐惡劣環境而錄用。[7]大多數成員為二十出頭[5] ,來自維爾紐斯羅夫諾琴斯托霍瓦克拉科夫[7] 組織名稱來自「復仇」(Nakam),名稱包含希伯來語「判斷」 (דין‎;Din),也是「以色列的血報」的首字母縮寫(דם ישראל נוטר‎;Dam Yisrael Noter)。 [8]

納卡姆認為,納粹德國的失敗並不意味着猶太人可以免於另一場大屠殺。科夫納認為,若不以眼還眼,殺死6百萬德國人,是無法令猶太人的敵人畏懼。「行動必須令人震驚。德國人應該知道,在奧斯維辛集中營之後,不可能恢復常泰。」[9] 科夫納的近乎「催眠」口才表達了倖存者的情緒。納卡姆認為,法律無法充分處理大屠殺這般的極端事件,徹底崩潰的世界道德,只能通過災難性的報復性暴力來平復。 [5] 波拉特假設「納卡姆」是痛苦的倖存者準備「回歸社會和法治生活」之前的「必經階段」。 [11]

納卡姆制定了兩個計劃:A計劃為殺死大量德國人,B計劃為毒死關押在美國拘留營中的黨衛軍戰俘。 [10] 科夫納及成員從羅馬尼亞前往意大利,受到猶太旅士兵的熱情接待。猶太旅士兵希望科夫納協助組織偷渡巴勒斯坦,但科夫納拒絕。[11] 納卡姆開發地下網絡,籌集資金,滲透德國基礎設施,並獲取毒藥。納卡姆從青年衛士的成員獲得德國偽造的英國貨幣,強迫捐款,及向猶太旅的同情者募資。 [12]

A計劃[編輯]

Joseph Harmatz,冒名「Maim Mendele」的波蘭難民,計劃滲透紐倫堡的市政供水系統。 因為紐倫堡曾是納粹黨的大本營,納卡姆以此為目標。通過賄賂,Harmatz讓Wilek Schwarzreich 取得市政自來水公司的職務。Wilek Schwarzreich是來自克拉科夫、能說一口流利德語的工程師。[13] Schwarzreich取得供水系統的圖紙和主水閥的控制[5],繪製適合投毒的地點。 [13] 巴黎, Jitzchak Avidov德語Jitzchak Avidov負責納卡姆一支小組,成員包括Vitka Kempner ,科夫納的未婚妻暨前戰友。[14] Avidov曾在大衛·本·古里安前往德國的難民營時,與他交談,但比起復仇,古里安更想致力於以色列的獨立。 [15]

科夫納擔當從依舒夫社群取得毒藥的任務。1945年7月,科夫納離開猶太旅前往米蘭,偽裝成正在休假的猶太旅士兵,並於次月登上一艘前往巴勒斯坦的船。Avidov在這段期間成為歐洲區領導人。 [16]到達巴勒斯坦後,科夫納遭摩薩德關押三天,由Shaul Avigur英語Shaul Avigur親自審問。 [17] 科夫納與哈加拿的Moshe Sneh及以色列‧加利利談判,希望說服他們給他毒藥,以進行較小的報復行動,以換取不將依舒夫不扯進行動。 [18]

9月,科夫納通知歐洲的納卡姆取得毒藥失敗,因此納卡姆招募化學家和維爾紐斯隔都的前叛亂分子Yitzhak Ratner,並專注於B計劃[19]。 科夫納最終接觸伊弗雷姆阿哈隆‧卡齊爾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化學家。卡齊爾兄弟同情科夫納的報復陰謀,說服希伯來大學化學品儲存負責人給他毒藥。[20]幾十年後,科夫納聲稱他已經將B計劃推銷給時任世界猶太復國主義組織主席的魏茨曼,魏茨曼向他引介卡齊爾兄弟。然而,如果科夫納曾與魏茨曼見過面,那將是在1946年2月或3月,此刻魏茨曼不在國內。 [21]

幾次延誤後,1945年12月,科夫納前往埃及亞歷山大港,偽裝成休假歸來的猶太旅士兵。以一個行李袋藏匿裝滿毒藥的牙膏管,和罐頭中的黃金。 [22] 登上一艘前往法國土倫的船後不久,科夫納和其他三人便被傳喚。科夫納讓Yitzhak Ratner 將行李袋交給巴黎的Kempner,並將一半的毒藥扔到船外。接着,科夫納自首,遭英國警方逮捕。 [22] 納卡姆成員認為科夫納已遭哈加拿背叛,但波拉特英語Dina Porat認為,科夫納更有可能是被懷疑協助偷渡被捕。科夫納不會說英語,也沒有參加過猶太旅的訓練,也沒有被問到關於納卡姆的問題;在埃及和巴勒斯坦監獄服刑兩個月後,科夫納獲釋。那時,他在納卡姆的活動結束了。 [4]

B計劃[編輯]

紐倫堡的合作通銷麵包店
紐倫堡的合作通銷麵包店(Konsum-Genossenschaftsbäckerei

由於科夫納未能取得足夠的毒藥,1946年的頭幾個月,紐倫堡小組決定轉向毒殺黨衛軍戰俘。[23]大多數納卡姆小組按命令解散,分散成員到難民營。納卡姆領導層承諾將來重啟A計劃。因為附近有大型美國居留營,紐倫堡和達豪的小組仍然活躍。[24] Yitzhak Ratner負責在歐洲就地取得毒藥。1945年10月,Ratner在巴黎的納卡姆總部設立實驗室,最終配製了一種砷、膠水和其他添加劑的混合毒藥,用以塗在麵包上;對貓的測試證明了毒藥的殺傷力。從製革行業的成員,Yitzhak Ratner獲得超過18公斤的砷,並走私至德國。[25]

納卡姆目標為紐倫堡附近的Langwasser拘留營(前身為 Stalag XIII-D)。該拘留營有12,000 至 15,000 名囚犯,主要是美國監禁的前黨衛軍軍官或著名的納粹分子。[26] 最初,拘留營僱用了兩名納卡姆成員,充當司機與倉庫工人。[27] 拘留營的麵包來自紐倫堡的一家麵包店,即合作通銷麵包店(Konsum-Genossenschaftsbäckerei)。 納粹集中營倖存者Leipke Distel英語Leipke Distel,假扮成波蘭難民,等待簽證以前往加拿大親戚的麵包店工作。Distel滲透進麵包店,以香煙、酒精和巧克力賄賂後,獲得了進入麵包店儲藏室的權利。納卡姆成員,每晚在菲爾特的租屋開會討論,尤其是如何將攻擊限制在德國囚犯身上,而避免傷害美國警衛。當Harmatz將幾名工人安插至拘留營擔任職員時,發現星期天只有德國囚犯吃黑麵包,因為美國守衛是僅發給白麵包。因此,納卡姆決定在周六晚上實施襲擊。[28]

由華沙猶太區起義老兵Simcha Rotem領導,在達豪居留營的麵包供應商也進行了類似的準備。Rotme與麵包店的波蘭人混熟後,將經理灌醉,複印了他的鑰匙。[5] 發動計劃前幾天,Reichman遭到一名美軍猶太情報員的舉報。其中兩名成員遭通緝。1946年4月11日,行動中止。 Reichman擔心一次襲擊失敗會導致美國加強其在拘留營的安全措施。[27]

另一方面,在合作通銷麵包店活動的6名納卡姆成員順利破壞食物防盜設施,走私了砷,將毒藥塗在每條麵包的底部。 4月13日星期六,麵包店工人罷工,延誤了納卡姆成員的工作,阻止其中3人進入麵包店。結果,僅Distel和2名同夥有時間在大約3千個麵包上下毒,而不是原計劃的14,000 個。投毒麵包後,在奧斯威辛集中營倖存者Yehuda Maimon的幫助下,納卡姆成員逃往捷克斯洛伐克,穿越意大利,到達法國南部。 [29] [30] [5]

1946年4月23日,《紐約時報》報道稱,有2,283名德國戰俘因中毒而病倒,其中207人住院治療,且病情嚴重。然而,最終沒有造成任何已知的死亡。[31] 跟據國家檔案和記錄管理局的文件,麵包店中發現的砷含量足以殺死大約6萬人。失敗原因不得而知,但懷疑是納卡姆將毒藥塗得太薄,或者囚犯意識到麵包有毒而沒有吃多少。 [30]

其後[編輯]

1940年,Ein HaHoresh英語Ein HaHoresh基布茲

1946年6月23日,約30名納卡姆成員於,在英國短暫拘留後,於7月底抵達巴勒斯坦。他們在科夫納位於Ein HaHoresh的基布茲,受到哈加拿以色列工黨成員的熱烈歡迎。[35] 儘管科夫納和大多數成員認為復仇的時機已經過去,但由Bolek Ben-Ya'akov率領的一小群人返回歐洲繼續執行任務。[4] 1947年,9名納卡姆成員脫離組織,於次年在工黨Abba Hushi英語Abba Hushi的幫助下返回歐洲。 [32]

組織分裂導致後勤與財政等更多的挑戰。1949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成立使得非法行動更加困難。許多成員為生計投入犯罪,然後在前法國抵抗運動成員的幫助下試圖逃離德國監獄。1950年至1952年間,大多數人返回以色列。 Ben-Ya'akov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他沒有嘗試報復,他「無顏照鏡子」,並且為沒有成功而深感遺憾。 [32]來到以色列後,前納卡姆成員拒絕談論當年經歷,直到1980年代。[33] 波拉特寫道,科夫納參加納卡姆是「政治自殺」;她將科夫納的失敗描述為「奇蹟」。[34] 納卡姆成員沒有悔意,說德國人「活該」,並希望大眾認可他們的行為,而不是寬容。 [5]

1999年,Harmatz和Distel參與紀錄片,討論在自己在納卡姆中的角色。 [30]Distel堅持納卡姆的行為是道德的,猶太人「有權報復德國人」。 [35]德國檢察官以謀殺未遂展開調查,但由於「情況異常」,2000年停止了初步調查。 [30]截至2019年11月 (2019-11) ,納卡姆的四名成員還活着。 [5]

參考[編輯]

註腳[編輯]

  1. ^ Porat 2009,第215頁.
  2. ^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40頁;Melnick 2007,第154頁;Khan,Swerdlow & Juranek 2001,第4頁;Waligorska 2014,第111頁.
  3. ^ Stier 2016,第34頁.
  4. ^ 4.0 4.1 4.2 Porat 2009Fritz 2004.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Aderet, Ofer. 'An Eye for an Eye': The Jews Who Sought to Poison Six Million Germans to Avenge the Holocaust. Haaretz. 8 November 2019 [15 November 20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3-28) (英語). 
  6. ^ Porat 2009,第235頁.
  7. ^ 7.0 7.1 Porat 2009,第211, 216頁.
  8. ^ Stier 2016Porat 2009Lang 1996.
  9. ^ Porat 2009Fritz 2004Segev 2000.
  10. ^ Segev 2000,第142頁.
  11. ^ Porat 2009,第212頁.
  12. ^ Porat 2009,第216–217頁.
  13. ^ 13.0 13.1 Fritz 2004,第258頁.
  14. ^ Fritz 2004,第259頁.
  15. ^ Porat 2009,第226頁.
  16. ^ Porat 2009,第218頁.
  17. ^ Porat 2009,第219頁.
  18. ^ Porat 2009,第222–223頁.
  19. ^ Porat 2009,第223–224頁.
  20. ^ Porat 2009,第225–226頁.
  21. ^ Porat 2009Segev 2000Fritz 2004.
  22. ^ 22.0 22.1 Porat 2009.
  23. ^ Fritz 2004,第261頁.
  24. ^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33頁.
  25. ^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33–34頁.
  26. ^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34頁.
  27. ^ 27.0 27.1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34頁.
  28. ^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34頁;Fritz 2004,第262頁.
  29. ^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35頁.
  30. ^ 30.0 30.1 30.2 30.3 Jewish avengers unapologetic for targeting Nazis after WWII. Fox News. Associated Press. 31 August 2016 [1 September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31). 
  31. ^ Fritz 2004,第264–265頁.
  32. ^ 32.0 32.1 Sprinzak & Zertal 2000,第38頁.
  33. ^ Porat 2009Lang 1996.
  34. ^ Porat 2009,第213, 234頁.
  35. ^ Gay 2008,第89頁.

書目[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