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關門捉賊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關門捉賊兵法三十六計的第二十二計。

原文為:「小敵困之。剝,不利有攸往。」(對於小股敵人可以將他們圍住,剝奪圍殲。放走他們是極其有害的。)

按語

[編輯]

追擊盜賊,只要留有盜賊脫逃的機會,他就必然會為了逃走而拼死格鬥;如果截斷他任何逃脫之路,帶賊就必然會被捉住。所以,對付小股敵人,必須包圍殲滅他。如果辦不到,就暫時放走不追。

典故

[編輯]

齊國魏國馬陵之戰,魏將龐涓中了孫臏減灶之計,深入險境馬陵道,被齊軍關了門。齊軍萬箭齊發,魏軍亂成一團,頓時全軍潰敗。